小林子是陈小九座下走狗,为了陈小九复宠图谋淹死陈锦玉。
合情合理,正正当当。
小林子还在哭,惶恐卑微,鼻涕四流。
活不了了,肯定活不成了。别看陈小九前些日子风光无限,可陈锦玉才是王爷心尖尖上人,陈小九就是个屁。
死到临头,他恨恨的瞥了眼明乐……少年白着脸,乌发雪肤,灵秀的五官宛若菩萨莲下的童子——可真好看。
小林子反应过来脸有点发青,都没根了,竟然还是个好色之徒!
许多双眼睛注视着明乐,多是憎恶、少有怜悯。
他这样的人也不值得怜悯,作恶多端,死性不改。
明乐懂,他们也懂。
是不是他做的没关系,陈小九去死就好了,万事大吉。
活到众叛亲离,人憎狗厌,明乐多少也有点茫然,他低头去看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掌五指纤纤,泛着好看的淡粉色。
可明乐看到了血,好多血。
他做了许多错事,杀了许多人。
常春见明乐脸色越发的难堪,心下也有些悲凉,他往前走了两步,却发现被人扯住了袖子。
是常安,他的干爹,老太监咬着牙,低声道:“别犯蠢。”
这蠢货看不出来陈小九今夜不得善终吗!
常春轻轻挣开:“他们都想、都想小九死。”
他似哭似笑,“可我不想啊。他还小,还小啊,没人管他。可他老是叫我哥哥,我总不能、总不能也不管他。”
“是奴才……王爷、是奴才。”
一人战战兢兢的走了出来,他跪在明乐身边,双手挨地,“小林子、小林子是奴才的人。”
齐承鸿记得常春,其貌不扬,性格温吞的太监。
他甚至还看见常春在害怕,他跪着,颤抖着,连嗓子都破了声:“主子可以去搜,小林子屋里应该有不少奴才的东西。”
明乐一怔,从浑噩中醒来,愕然的看向常春。
他知道,他知道了。
常春就是他准备的替罪羊,可是为什么、为什么……
小林了也是一震,他侧头。
不敢置信的看着常春,这是要替陈小九顶锅?
“傻了。”他喃喃,“傻了吧。”
常安捏紧了拂尘,尖声厉喝:“常春!”
常春僵了下,把腰埋得更低,朝着常安磕了两个头。
他深知今晚的闹剧必须要有个结局。
他有点胖,动作却很灵活,迅速拔了押送明乐的侍卫的佩刀,猛的朝腹下一扎,一秒、两秒或者一刻钟,时间被拉得无限长,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濡湿了黑衣,滴落在地上。
疼,好疼啊。
自杀可真疼。
可该演的还是要演完,常春捂着腹部是伤口:“奴才愧、愧对主子,恐不能继续效忠。”他说罢看向陈锦玉,凄声道,“王爷在西北独揽大权,根基稳固,可传万代!可自入京后骂名漫天,军心动荡!陈锦玉,魅惑君上,你不得好死。”
不是所有人都赞同武王归京的。
齐承鸿前些时日自立摄政王,太开杀戒的确动摇了不少人,军心有些涣散。
陈锦玉摄政王的二三事更是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