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这个世界的顾明乐有烟瘾,但明乐不怎么喜欢抽烟,他买了盒薄荷糖,“朝玉跟康怜南那不算谈恋爱……那是玩。”
后来朝玉腻了,不想玩了,可康怜南走不出来了。
明乐含着薄荷糖看招工广告:“你觉得朝玉是个什么样的人?”
系统想说渣,但朝玉对明乐不渣。
它摆脱剧情里对朝玉的刻板印象:“粘人……有点色?”
有点色?
明乐差点没绷住:“不。”他纠正道,“是凉薄。”
这一年,康怜南和顾明乐是真的在挣扎。
朝玉不是。
他有钱,朝家的独子,打小锦衣玉食,顺风顺水,受万千宠爱。
朝玉是来玩的。
朝玉过得太顺了。
顺的他有些无聊,恰好学校里有个人很喜欢他,近乎卑微的喜欢他。
都快高考了。
朝玉说康怜南乐感不错,要不要和他一起走。
康怜南怎么可能不同意,他跟朝玉来到了这所陌生城市,梦想就是爆红,过上好日子。
后来朝玉腻了,也玩够了。
他就回去继承家业。
朝玉也的确是天赋异禀,不过五年,他就成了商业一霸。
心想事成,无所不能。
康怜南就惨了。
他家境一般,也不敢回家。
在朝玉风风光光的那五年,他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一只耳朵还出了问题的人开始在娱乐圈摸爬滚打。
直到再重逢。
他们都不是曾经的少年了。
那人在一堆人里仍然耀眼,他表面光鲜、内里早就裂满了伤痕。
康怜南知道了朝玉的身份,鼓起的勇气再次破碎,那是他穷尽一生都碰不到的人。
好像很多年前的迎新典礼上,他在台下仰望着钢琴架下一身清冷矜贵的少年。
*
朝玉以为今天明乐不会来接他了。
但明乐还是来了,踩着他的破自行车,黑皮帅哥穿的很潦草,在一堆豪车里异常显眼。
朝玉喊了声:“顾哥。”
明乐瞥过去,单腿撑着自行车,懒洋洋的:“走了。”
朝玉想作一下,但觉得明乐不会惯着他,他走过去,很小声:“我以为你不会来。”
明乐沉默了下:“不会。”他别过头,“我没那么幼稚。”
朝玉也不说话了。
他今天是晚班,这时候已经夜里十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