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更爱国,离乡更念家。
对李格来说,飞仙塘从来没有那么美丽过,就算一辈子呆在这里,他也觉得比神仙更加快乐。
呃,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快乐的神仙。
他这种级别的修仙者,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神仙的级别。
李格并不意识到,如果在大家面前展示自己的神通,估计飞仙塘的小寨上,很快就会变成香火鼎盛的道场。
而他跟人,肯定会引起极大的关注,不管是被有关部门供起来,还是被抓去做小白鼠进行实验(前提要抓得住),生活绝对不会像现在那样安宁。
现在,他和小伙伴们玩得很开心。
隔三差五小聚,多好!
六点钟左右,晚饭正式开张,又是满满一大长桌,用层板铺起的桌面不是很美观,但是饭菜绝对诱人。
李格端上来,师傅们就暗暗流口水,而小伙伴们也差不多。
最看不懂的还是田景才。
在他的记忆里,第一次来到李格家里帮忙检修屋顶,李格炒的饭菜还是一般般,只能说可以下咽,绝对谈不上可口。
此后几天,李格的厨艺见长。
渐渐就变成了美味佳肴。
时隔多日再来李格家,田景才觉得这饭菜的味道,简直比星际酒店还棒。
人怎么可以进步得那么快?
难道说,天才真的是一通百通的全才吗?看李格这厨艺学的,自己都想把姑娘许配给他!方便以后串门蹭饭。
很遗憾,田景才没有跟李格年纪相仿的女儿,只有一个儿子。
见识过李格的优秀,他都想把儿子赶出家门,那玩意儿整天活路不干,骑个烂摩托到处晃,又不愿意出去打工,结果女朋友都捞不着一个。
李格可不知道田师傅的想法,他正忙着跟小伙伴们喝啤酒呢。
今天不喝白酒,大家都喝得很轻松,大碗大碗的喝下去,跟水浒传的梁山好汉差不多,大不了肚子撑得不行,去撒一泡尿。
回来又继续喝。
干活的师傅们可等不起,他们喝一点啤酒,把饭吃饱,打个招呼就走人了。
剩下飞仙塘这帮小伙伴继续喝。
“来来来,我提议咱们敬培哥一杯,今天的鱼可是他搞来的,全是河里的冷水鱼,有二十多斤呢,冰箱里还剩一大半。”
李格说着,端起酒杯。
其他人也纷纷叫嚷着,又敬李培。
喝了好多圈,都不知道谁敬过谁几次了,唯一比较克制的还是李培。
没办法,他肩负着把大家伙送回去的重任,肯定是不敢多喝的。即使大家敬他,他也只是呡一小口,打湿一下嘴巴。
喝酒嘛,聊天是难免的。
喝过几次以后,大家都熟悉了,聊天的内容更加随便。
田智民扶着李格的肩膀,“表,都说你是回来养身体的,我看你身体不错啊,比我还壮实呢。”
李格笑着回答:“呵呵,那是你没看见我刚回来的样子,那时候走路都困难呢。回来以后,每天都在吃药,然后坚持到处走一走,没想到两个多月就好了。”
“好了以后,吃嘛嘛香,天天跑步锻炼,身体自然就恢复得快一些。”
田智民:“怪不得呢!对了,暑假过后,你要不要回京城去教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