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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我已经死了。他们不刊活人讣闻的,对吧?我已经死了,或至少他们以为我已经死了。”

“那你什么都没说吗?”

“我不想。我想被当成死人,等到白纸黑字写出来,我才能够一直被当成死人。”

“你一定是什么很重要的人啰。”

“我是很重要。”

“那我怎么都没听过你?”

“我都用另外一个名字。死了以后就不用了。”

“什么名字?”

“很娘娘腔的名字。朱利安·鲍勃。我一直都很讨厌它。”

“我也没听过朱利安·鲍勃。”

“那么久以前的事谁会记得。我说得可是五十年前哪,佛格。一九一六、一九一七吧。我遁入黑暗中,然后就像他们说的,一去不回。”

“那你是朱利安·鲍勃的时候是做什么的?”

“我是个画家。伟大的美国画家。要是坚持下去的话,我一定会被认为当时最重要的画家。”

“我相信这是你谦虚的评价。”

“我只是把事实提供给你而已。我的画家生涯太短暂了,作品还不够多。”

“那你的画现在都到哪去了?”

“不知道。全不见了,我想全都消失了。现在跟我也没关系了。”

“那你为什么还想写讣闻?”

“因为我快死啦,保不保密已经不重要了吧。第一次被他们搞砸了。也许这次来真的话,他们就会搞对啦。”

“我懂了。”我说,其实完全不懂。

“当然啦,我两条腿在这事里头可出风头了。”他继续说道:“你一定也很好奇吧。大家都一样,这是很自然的事。我的腿,我这双萎缩没用的腿。我可不是生来就跛脚的,你要知道,一开始我们得先澄清这点。我年轻的时候可是个精力充沛的小伙子,活泼好动、调皮捣蛋,整天跟同伴们泡在一起到处晃。那是在长岛上,在我们避暑的大宅子里。现在那里全是住宅开发区跟停车场了,不过当时可是个乐园哪,除了草地跟海岸外其他什么都没有,那是地球上的一个小天堂。一九二○年搬到巴黎的时候,也不需要跟谁说实情。反正他们要怎么想都无所谓。只要我能让别人相信,谁又会管真的发生什么事了?我编了好几个故事,每一个都是前几个的改良版。随场合跟心情运用啦,边说边做点小小地更动,这里补个插曲润饰润饰,那里改个细节让故事更完美,花了好几年才把他们搞定。最棒的部分大概是战争那一段,这我可是满在行的。我说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粉碎一切事物核心的那个,那个终结全部战争的战争。你该听听我是怎么讲那些战壕跟泥浆的。我说得活灵活现极了。我描述恐惧的功力可是没人比得上,深夜里轰隆作响的枪炮,一脸木然的步兵把大便拉在绑腿里头。霰弹,我是这么说的,有六百多个碎片嵌进我两条腿里──就是这个缘故。法国人照单全收还嫌意犹未尽。还有拉法叶舰的故事哩。我被德国佬射下来的过程生动又逼真,让大家听了脊椎骨都发凉。那个可精彩了,相信我,他们全都会求我再说下去。重点是要记得在哪个时候说了哪个故事。几年来我都记在自个儿的脑袋里,等又遇上他们的时候,得再确定自己给的是同一个版本。这增加了一点刺激性,我知道我随时会被抓包,会有人出乎意外之外地跳出来说我是骗子。如果你要撒谎,就会替自个儿制造危险。”

月宫 4(12)

“那你这么多年来都没跟任何人说过实话?”

“鬼都没有。”

“连帕渥·夏恩也没有?”

“最不可能跟帕渥·夏恩讲。那个人根本就是谨言慎行的模范生。他不过问,我也不跟他提。”

“那现在准备要说了?”

“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小子,等时机成熟的时候。你得有点耐性。”

“但干嘛跟我说?我们才认识几个月而已。”

“我别无选择。我那个俄罗斯朋友已经死了,休姆太太根本无法胜任。还能有谁呢,佛格?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是我惟一的听众。”

我期待他第二天早上立刻回到原先的谈话,重拾话题,从我们中断的地方再接下去。根据前一天发生的事,那种想法很合逻辑,但我早该知道最好别期待埃奉会有什么逻辑。结果先前的谈话他连提都没提,就径自发表一场乱七八糟又让人一头雾水的演说,其中提到一个显然他以前认识的男人,慷慨激昂、没完没了地从这件事说到另一件,卷起一阵破碎记忆的旋风,但对我来说却毫无意义可言。我尽可能去理解他的话,但对方似乎早就自行开始,等我加入的时候为时已晚,再也无法迎头赶上了。

“侏儒。”他说:“这可怜的家伙看起来就像个侏儒。要是运气够好的话,他还有八、九十磅吧,那种在他眼中低落遥远的神情,一个疯子的眼睛,所有的狂喜悲哀同时出现。就在他们把他刚关起来以前,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纽泽西。好像去到该死的地球尽头一样。橘郡、东橘郡、烂名字。爱迪生也是其中一座城镇。不过,他不认识拉尔夫,也许压根就没听过。白痴混蛋。贱爱迪生、贱爱迪生跟他该死的灯泡。拉尔夫跟我说他没钱了。家里有八个小鬼跟一个据说是老婆的玩意,还有什么好指望的?能做的我都做了。我那时可有钱了,钱不是问题。喏,我说,手伸进口袋,拿着吧,没关系。记不得是多少了。一百块、两百块。拉尔夫感激得哭出来,就像那样子,站在我前面,像个婴儿一样放声大哭。真是可悲。现在想起来,还让我真想吐哩。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之一,而他整个人都崩溃了,心智濒临失常。他常跟我讲他到西部旅行的事,连续好几个礼拜走过荒地,连个鬼影也没见到。他在那边待了三年。怀俄明、犹他、内华达、加利福尼亚。当时都是未开化的地方。没灯泡也没电影,相信我,没有该死的汽车会把你辗过去。他喜欢印第安人,他跟我说。他们都对他很好,在他路过时让他待在部落里。最后他崩溃的情况是这样的。他穿上二十几年前一个酋长给他的印第安服饰,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该死的纽泽西街上。羽毛从头上伸得老长,珠子、带子、长发、腰上的刀,装戴齐全。可怜的小家伙。那样好像还不够糟,他竟然突发奇想开始制造他自个儿的钱。手绘的千元大钞,上面有他的自画像──就在正中央,活像哪个开国元勋的肖像。有一天他走进银行,把一张大钞交给柜台,要他把钞票换成零钱。没有人觉得那很有趣,尤其是他开始大吵大闹的时候。把万能的金钱拿来乱搞一通,你可别想还能全身而退。所以他们把他给拖出去,他身上就穿着那件油腻腻的印第安服装,还乱踢乱吼的抗议。没多久他们决定把他永远送走。纽约州的某个地方吧,我想。在疯人院住到死为止,不过他还是继续画下去,信不信随你,那狗娘养的不知道怎么停下来。任何拿得到手的东西他都画。纸、硬纸板、雪茄盒、连窗帘也不放过。那时他的旧作突然咸鱼翻身,开始大卖。价格高得很,请注意喔,几年前没人鸟的作品以天价卖出。有蒙大拿来的该死参议员好大手笔,花了一万四买走那幅‘月光’──美国在世画家作品有史以来最高的价格哪。不过拉尔夫跟他家的人谁也没沾到光。他老婆一年才五十块的生活费,住在卡兹奇附近的简陋木屋里头──就是托马斯·寇尔常画的那一块地方──她连到精神病院探望丈夫的车资都付不起。他是个脾气暴躁的小矮子,这点我可以跟你打包票,老是在抓狂,画画时他还要乒乒砰砰地弹琴。我看过一次,他就在钢琴跟画架中间横冲直撞,我一辈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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