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斧与长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兵器,长枪适于远战,而手斧则适用于近战。小宝儿堵住门口并不急于进攻,而是等着鼠王自己找上门来。鼠王显得很有耐心,在石屋之内慢慢踱步,抽了一个冷子,张嘴直奔小宝儿腿肚子咬去。小宝儿顺起手斧,对着鼠王的头颅就是一斧,鼠王见形势不妙,连忙收住,转身朝小宝儿的伤腿一个急窜,使出一招“老和尚撞金钟”。小宝儿显然没有想到鼠王竟然如此狡诈,挑他最弱的部位进攻,他下意识的抬起脚,但仍然没有躲的利索,被鼠王一头撞了一个屁墩。鼠王见小宝儿仰在地上,发了疯似的回屋往西面跑。我觉得蹊跷,这畜生不趁着这个间隙夺路而逃,怎么又退回屋内?
不消片刻,我恍然大悟,原来尸油灯就放在西侧,之前我长枪震慑群鼠,鼠王忙于指挥,并无暇去吸食尸油。此时趁小宝儿跌倒之际,它一定不会放过如此良机。想到这里,我急得恨不能从小宝儿头顶窜进屋内。小宝儿吃了个闷亏,正气得忿忿然,单手支地站了起来,我也顺势跟了进去。待到我俩转脸向右看时,我二人已被惊得没有话说:鼠王在尸油灯下吞食了一大块尸油凝成的油脂,身子在我俩的目光之下一圈圈地增大,我俩哪见过这般阵势,早被吓得目瞪口呆。
片刻不到,鼠王的身子已然涨得如同小虎。我赶紧回过神来,心想此时不诛则必将威胁我俩的性命。我和小宝儿一齐冲向胀大的鼠王,一个挺枪一个抡斧朝它攻击。鼠王喝了尸油之后,力量又猛增了一个层次,倒转身形用粗大的尾巴横扫地面。我腿脚灵便,纵身一跃就躲过攻击,小宝儿又吃了脚上的亏,一个躲闪不及,再次被放倒。我挺起长枪照着鼠王就是一顿乱刺,鼠王虽然胀了身子,但动作却丝毫没有迟钝,左躲右闪让我枪枪走空。鼠王趁着这个机会朝我就是一个猛扑,看来经过这一段的观察,这畜生已经把我当成了首要的敌人,而根本没把小宝儿放在眼里。我和鼠王枪来爪去,对彼此都显得异常谨慎,斗了半天也没分出个高下。
我脑子里飞快的旋转,考虑要采用怎样的绝招才能结果这耗子,料想鼠王此刻心里也必然在考虑同样的办法。突然,我记起,小时听书的时候,说书先生常讲,瓦岗山上的神枪太保罗成,在情急之下,经常用一招“回马枪”来解决对手。要想构造出这样的形势,首先必须要诈败,引得对手在身后狂追,然后再赶到对手走直线的时候,下身向前,上身向后,猛然回身挺枪刺穿对手。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石屋,在心中计算着回枪的方位。毫无疑问,石屋的石门就是最佳位置,因为石门是鼠王追我所走的必经之路,也是它逃出石屋的必经之路,只要我算计好逃走的快慢,让枪头在鼠王出门的一瞬间返身向回刺去,此战我就有极大的胜算。但另一个担心和疑虑让我无法下得了决定:小宝儿还倒在屋内,倘若我诈败逃走,鼠王不去追我,而是径直奔向小宝儿,即使我赶得再快,也无法赶回屋内救他。
一场赌博摆在我的面前:如果我不诈败,单凭我的武艺,恐怕一时半会打败不了膨胀之后的鼠王,搞不好我和小宝儿最后都将被鼠王,或者成鼠引回的援兵所击败,成了它们的口粮。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我们还不如直接死在老鹰嘴里,和林中马一同成为鹰屎 —— 死在鹰爪之下固然不太光彩,但起码也比被耗子吞食消化,成为耗子屎强出不少。
从另一个方面分析考虑,小宝儿现在已是半个废人,对鼠王构不成任何威胁,鼠王不会放着我不管,放着出洞的机会不要,去啃小宝儿,所以鼠王中计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事不宜迟,我打定主意又持枪对鼠王进行一轮攻击,鼠王辗转腾挪并没受任何伤害,继而对我还击,我在闪躲之时,右脚勾了左脚脚跟一下,一个没站住,“噗通”一声就栽倒在地。我抱住长枪,顺势来了一招“就地十八滚”,滚向石门方向。这时我的汗已大滴大滴地从额头上滴下,在我滚过的地面上留下一条清晰的汗渍,我顾不得擦汗,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鼠王的行动。鼠王再聪明,毕竟也是没经过征战,没听过评书的牲畜。有了便宜可占,它当然要直奔我扑来。我心中暗喜,起身穿过石门。出了石门,我就侧着头往前慢跑,那畜生自然是卯尽了全力跟随我而来,就在它刚刚出门,向我虎扑的一瞬间,我大腿使劲儿一蹬地,向前纵身一跃,上身一个回翻就把大枪顺了过来,照着鼠王的胸口就是一刺。
第二十二章 … 九五
我下身向前猛跃,逃过鼠王的虎扑,上身在空中回转了半周,挺铁枪奔鼠王胸口就是一刺。鼠王本以为胜券在握,在后面紧追不舍,根本没想到我还留着这一手儿,一个没留神,被我一枪刺中身体。只可惜我身在半空,不能很好地把握方向,外加大枪分量不轻,使得出枪的方向比我预想的要低不少。鼠王的要害并没有被我刺到,但也被硕大的枪头扎出一个大窟窿,青黄的脏器和乌黑的稠血一股脑地顺枪头的血槽喷涌而出。鼠王疼痛难忍,怪叫连连。慌乱之中,它向后一用劲儿,挣脱了大枪的束缚,一没身又跑回石屋之中。看来是想再去吸吮尸油来强壮身体,我怎能放它回去,一个健步腾空而起,大枪直刺下面鼠王的脊背,鼠王自知不好,双腿加劲儿往前一蹿,大枪从它身上走空,但幸运的是它屁股与尾巴的连接处却被我落下时一枪扎到。我在下落的瞬间猛然加力,恨不得把枪尖都扎进地里,那鼠王自然是被我钉在门内不能动弹。
我和鼠王开始较劲儿,落地后我左腿跪立,右脚抓地,双手捧住枪杆誓不撒手;而鼠王是拼了命也要挣脱逃进门去。平心而论,我的力量是比不过膨胀后的鼠王的,幸运的是,枪头正好被我扎在石缝里,借着石缝的劲儿,任凭鼠王有再大的蛮力,想不留下点儿什么器官就轻易逃走,也是极为困难的。小宝儿此刻也站了起来,拎起手斧就要上前结果鼠王。我怕他笨手笨脚再闹出什么乱子,忙喝止他站住,叫他返回身,去处置洒落在里屋的尸油灯 —— 这东西实在是太可怕了,绝对不能让耗子们再碰这个东西。
情急之下,我也没考虑太多,把尸油灯的名字直接喊了出去。小宝儿闻听便是一惊,死活也不去屋里收拾了。话一出口,我立即觉得后悔,但也覆水难收,我见劝说无效,自己也腾不出手收拾掉洒落在地的尸油,也只好让小宝儿上前结果鼠王。小宝儿擎着手斧,怒目直视鼠王,步步紧逼。鼠王自知凶多吉少,便不顾一切疼痛用力挣脱,我在石缝旁边继续双手压住大枪不让它运动。眼看小宝儿就一瘸一拐地来到鼠王近前,鼠王狗急跳墙一个急蹿,活生生把自己的屁股挣破,一条大尾巴留在我的枪下还在左右摇晃……
亡命的鼠王自然不会等待小宝儿把斧头砍向自己,疼痛之下,它打算和小宝儿来一个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首发小宝儿也不知从哪攒来了虎劲儿,并不闪躲,竖起手斧照鼠王脑袋就是一斧,可叹鼠王的脑壳就这样被小宝儿开了瓢:不到片刻,暗绿的,暗红的,橘黄色的各种血块儿和血水就洒了满地。我刚要赞小宝儿英勇,哪知鼠王借着脑袋坠地反弹时激起的最后一活口气儿,伸嘴在小宝儿的小腿肚子上就啃了一口,接着鼠王就彻底咽气。
咽气儿之后,鼠王的尸体就像被焚化的腐肉一般迅速蒸腾,不消片刻就在我们面前消失殆尽。我俩又一次被惊的说不出话来。等回过神来,小宝儿腿上被咬的部位已经变的黑紫,但小宝儿并未觉得疼痛。我心中一惊,暗想不好,这鼠毒恐怕非同一般,小宝儿的命恐怕要保不住了。
在我放山之前,我曾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去走访经验丰富的老药农,对毒蛇毒虫有了一定的了解。一般的蛇毒,在咬完人之后,伤口处不爱结痂,伤处奇痒甚至疼痛异常,其实这样的毒素其实并不可怕,只要伸嘴把表面的毒液吸出,再静心调养,基本就无大碍。而上品的蛇毒却与之相反,在被咬之后,伤口只是发霉变色,附近并无疼痛难忍之感,这是因为蛇毒在人被咬的一瞬间,就随着鲜血流向全身。虽然平摊起来身体里每处的毒素均不太浓,但日后再想把蛇毒从身体里剔除掉可谓势比登天,这种毒发作的时间可能被拖的很长,但一旦发作便再也没有医治的疗法 —— 因为此刻蛇毒已经遍留全身,除非全身换血,否则难以逃脱厄运。
以上的两种蛇毒,也只是常见的种类,并不是最厉害的,最可怕那种蛇毒叫做“种蛇”,顾名思义,就是蛇在向你体内喷射毒液的同时,把尚未发育的蛇卵也携入你的体内,至此之后,你可能习性大改,对牲畜的血液,内脏,下水等物极其喜爱,这是因为幼蛇在你体内吸你的血,迫使你去寻找更能产血的食物,之后幼蛇在你的血液滋养下慢慢长大。当一条或几条幼蛇身体膨胀到你不能承受之时,就是你的死期。你会被幼蛇胀破身体,继而作为幼蛇自打降生以来的第一顿饱餐。
我没敢把这些话告诉小宝儿,只是草草地安慰了他几句。小宝儿见伤口不痛,也没太放在心上,只是余气未消,拾起身边的斧头猛砸耗子呆过的石地。
“嘭,嘭,嘭……”,我本来要去第二间屋里寻一把铁锨收拾洒落的尸油,这瓮声瓮气的响声却把我吸引住。
“地下绝对有空心的地方”,我断言。
我把清理尸油的事情暂放在一边,静下心来把之前进洞时破解的字谜、大厅内油灯的数目、以及门上所刻的汉字,还有书库里面的藏书,这些看似没有关联的事情统统的联系在一起,终于得到了确切的结论:这山洞必是努尔哈赤在大举兴兵之前的藏身密所,而且这山洞中,也必会有一个藏的非常隐蔽,但确实能通向外界的出口。如果我没猜错,出口就在大厅中央的石桌底下。
我之所以敢如此确定自己的结论,纵然不是凭空臆造,而是综合了很多证据:首先,进来时我们碰到的“嵌字诗”字谜,就明确体现了山洞修建人的愿望,竖着读是“清主安康”,斜着读是“清灭明王”,从这两句话中,基本就可以确定山洞修建的年代,应该是明朝末期,清兵进关之前。
其次,正厅油灯的数目也很有讲究,算上石桌的,一共是九堆四十五盏。四十五可以拆为九迭五,即“九五”的谐音。“九五之尊”正是帝王给予自己的封号。
再次是门上刻的汉字,之前我一直无法参透其中的意味,只按直译理解。这其实大错特错。自打我把油灯的数目拆成“九五”之后,门上的汉字就不再神秘。我恍惚想起,历史上对于“九五”的解释仿佛有四种观点,其中之一是把“九”比作“九州”;把“五”比作“三皇五帝”,那么九五之尊就自然代表尊贵的皇权。
另外一种理解则是古人把双数当成“阴数”,而把单数当做“阳数”。九是阳数当中的最大者,而五处于阳数的最中间。兼济了最大最中之意,又代表了至尊至正的位置,用来形容皇帝“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地位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第三种理解取自《周易》。《周易》是《易经》的一部分,提到《易经》,连我这个最不爱读死书的浪荡公子也不得不承认 —— 它可谓是悠悠华夏几千年历史中最不可思议的奇物。《易经》列儒家诸经之首,可分为“经”和“传”两部分。《周易》属于经部,是本筮占书,是对易卦象征意义的解说和人事吉简吉凶的判定;而传部是对“易”的理解和对《周易》文辞发挥。
易卦算法中最基本的要素是“阴”和“阳”,而阴阳包括“性质”和“状态”两层意义。如果不理会阴阳的状态,只论及其性质,则可以用阳爻(-)和阴爻(--)表示阴阳。将上述阴阳爻按照由下往上的规律重叠三次,就形成了八卦,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个基本卦,称为八经卦。再将八经卦两两重叠,就可以得到六个位次的易卦,共有六十四卦,这六十四卦称为六十四别卦,每一卦都有特定的名称。如果再考虑阴阳的状态,则阴阳概念又进一步划分为“老阴,老阳,少阴,少阳”四种情形。
普通人很难理会易卦中的真正含义。在民间,它更多的作用,是沦为摇签算卦的相士以及风水先生手中的教材,再加上许多骗子打着《易经》的旗号招摇撞骗,使得劳苦大众对它愈加误解。我之前也对四书五经存在着诸多偏见,发誓死都不看。直到我随祖父举家逃往关外,坐守药房时,百无聊赖中,没有打发时间的事情,只能取出祖父书房中的典籍,慢品细嚼,久而久之,方窥其中深藏的玄妙。
《周易》虽是占卜之书,但内部蕴含的哲理却至深至弘:上至天文、天象、节气,下至土地、山川、河流,以及人事的轮转吉凶无所不包。在儒学大士的眼中,《易经》可谓神仙所赐凡间的珍物,不可多得的异品。精通易学就能够掌握天下规律,领会上苍的神谕。所以被尊为皇家的典籍,四书五经之首。
“九五”这个词,出自《周易第一卦乾为天》。“九五”理解为此卦的九五爻,爻文如下:“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解卦意为龙跃天上之姿态。如喻人事,则意为此人权力到达了极盛,当上了皇帝。如果他是个贤明的人,则天下万民都会因此而获得其福泽。故言“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所以后人经常用“九五”来比喻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
在我的理解中,《周易》的“九五爻”,即第三种解释,应该是最正宗的。但洞中八个门上的字却异乎寻常地取了第四种解释。
第二十三章 … 暗门
刚才我说了易卦,它是用阳爻(-)和阴爻(--)来推演吉凶兴衰的一套筮占系统,世人熟悉的八卦,就是把阴阳爻按照由下往上的规律重叠三次得到的卦象图。八卦可分为“先天八卦、中天八卦和后天八卦”三种。
先天八卦传为伏羲所制,他认为:“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译为常言,则意为:“天恒在上,地恒在下,世间万物都存在与之对立又统一的事物”。推演到八卦系统中可知:乾是三个阳爻所组成,坤是三个阴爻所组成,所以乾为天在上,坤为地在下,相应的,男为天在上,女为地在下。伏羲最著名的观点是“气终而象变”,即事物走到终点(极端)则变向反面,他当时的“夏至一阴生,冬至一阳生”理论特别盛行。
伏羲的先天八卦,在理论上一时无人可驳,但在夏朝时却遭遇了巨大的质疑。夏朝初级,冰雪融化,海水上升,淹没了大片土地,到处都是水灾。到了周朝时,自然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天地运气与先天八卦方位不一致,故文王改先天八卦为后天八卦。
文王以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使火在上,水在下。自然界的规律是阳升阴降,所谓“阳升”,就是只有在下面才有“升”字可言,如果把阳火放置在最上,它也就没有上升的空间了,只是一堆死火。明朝著名的易学大师来知德也曾发表过类似观点,他说:“火在下,动之象;火在上,止之象”。总而言之,文王修订了先天八卦后,曾一度十分盛行,成为经典的权著。后天八卦除了修改水火之位,更以五行为基,世人在谈物论事之时,也习惯以五为分类的数目,著名的“九五”就出自九个五类:
五灵——天、地、人、神、鬼。
五行——木、火、土、金、水。
五方——东、南、中、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