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过雨,林中花草树木一片勃勃生机,欣荣之状。
有鸟兽在林中鸣叫追逐戏闹,一对獐子看到他,呆了片刻,而后撒腿狂奔而去,灰色的野兔一溜烟跑没了身影,绿色的蚂蚱弹跳着躲了起来。
靳磊没料到这里是这样的景象,不由得笑了起来,“倒真是个避世的好地方。”
他继续进了林中深处,找到一条小溪,便在溪水旁不远处的一块平淌的空地上安了家。
他藏了剑,但身上有火折子和匕首,他用匕首伐了些树,开始盖屋子。
原身是天下第一高手,能徒手劈倒一人粗的大树,所以建屋子对他来说并不难。
困了就席地而眠,饿了就去山中采野果或者打些野味,渴了就喝溪水,就这样过了十来天,屋子建好了。
有了新家,还是自己一手建造,靳磊觉得很有成就感。
住进去后开始伐竹制碗筷杯盏,又取了天然凹陷的石头打磨成锅,垒了灶台,如此便成了。
江湖中人,也不讲究有多舒适,能有个遮风挡雨之地,有口吃的喝的就已经很好了,他们适应能力极强,常常是席地而眠,风餐露宿,活得很是粗糙。
只要不用每天打打杀杀,靳磊就很满足了,那种不管走到哪都有人跳出来要杀他的感觉真的太糟糕了,虽然原身武功高强,也免不了要时时提防。
如今每天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想干嘛就干嘛,想去哪就去哪的日子不要太美。
住新家,吃顿肉庆祝一下。
靳磊将匕首别在腰间,出门了。
一只野兔从脚边镩过,靳磊随手摘了几片树叶掷去,野兔倒地而亡,他走向前揪住野兔的大耳朵,然后往回走。
想到也要些料来遮一下肉腥,他又在林中采了些茴香叶,以及山姜,正要回家,还发现一窝土蜂,又取了些蜂蜜。
“嗯,不错。”靳磊满意的回家了。
在溪水边用匕首处理好兔子,回屋用山姜腌了一会儿,架火开始烤。
山中的柴火都是现成的,靳磊很舍得烧,添足了柴火,火苗很旺,不一会儿就烤得兔肉滋滋作响,油滴答滴答的往下掉,肉香飘得满屋都是。
靳磊坐在石凳子上,时不时转动串兔肉的木棍翻一翻,十几分钟后,兔肉烤好了,外焦里嫩,刷上蜂蜜,香味扑鼻。
靳磊扯下一只兔腿,咬了一口,味道极美。
兔肉配蜂蜜,人间第一美味。
他吃完整只兔子,打了个饱嗝,然后起身去将骨头埋了,这时,见门口有一只野猫,虎视眈眈的看着他手中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