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来想去,暂时也就只有一条法子了。
柳小丫生前同方友桐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自然也不会知道他家住哪里,但是当时她生而无望,准备跳河自尽时叫那方友桐撞见,拦了下来。
凤姬思忖着,方友桐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家中又有一老母要赡养,平日里还要读书,能赚钱的法子也就只有上山砍些柴火。
一来供自家使用,二来卖给镇上的孤儿寡母也能勉强度日。
而凭着记忆,凤姬知道那条河附近确实有座山。虽然明白自己这么做确实有些荒唐,不过眼下没有别的法子,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能碰上,自是自己的运气,碰不上再另当别论罢了。
趁着大伯家几人这会儿顾不上自己,凤姬扛着锄刀出了门。
到了河边,凤姬果真没有“偶遇”方友桐,本来准备打道回府的,灵光一现便上了山。
不出所料,山上确实有砍柴的痕迹,虽说不一定是方友桐所为,不过到底也算证实了她的猜想,心里也就有了几分把握。
不过是今日没碰到而已,许是人家比自己早几个时辰也未可知。
想到自己拿着锄刀出来,空手回去,跑不了一顿口水,遂砍了两捆柴扎好,挑了根胳膊粗的树枝,挑在肩上,准备打道回府。
转身刚走了两步,忽听得四周有动静,凤姬当即便丢了肩上柴火,伏低身子。
不一会儿,那动静果然又大了几分,竟然朝着凤姬所在的区域快速移动着。
等那东西窜到离她三尺近的地方,凤姬松出一口气,原来是只兔子。
一身灰毛,泛着亮光,看着好生……肥美。
若是换了别的姑娘定是喜欢的不得了,嘴上还要念着,“哎呀,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兔兔”
不过凤姬素来不喜欢有毛的东西,所以这些可爱的小生物在她眼里,同街上十几块钱一斤的猪肉没什么区别。
“呵,我正愁没什么荤让我打打牙祭呢,小东西这么可爱,不如让我吃了吧!”话还未说完,手上锄刀已经飞了出去。
凤姬从地上弹起,拍拍身上的灰,找了两块儿打火石,拎起一只兔子腿,便去了河边。
不一会儿,火上已经架上了一只剥了皮去了内脏的肥兔子。
凤姬在山上找了些眼熟的香料,拿石头碾碎了,洒了上去,不时香味便起来了。
咽了咽口水,凤姬躺在一边的空地上感叹自己当真是个人才啊!
吃饱之后,找了几片树叶将剩下的兔肉包在一起,裹得严严实实,不让一丝味道溢出。
转身上了山,将打包好的东西塞在柴火捆中,才悠悠的踱下了山,往家去了。
到家门口的时候,天色尚早。
往里探了探,没人,凤姬扛着柴火径直去了自己“房间”。
又往窗边看了看,确定没人后,才将方才打包好的兔肉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