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是林玉下乡的日子。
林建义在吃早饭的时候,格外的露出了一个笑脸,对着林玉再三教导,下乡好好给国家出力,意思就是趁早断了跑回来的念头。
王兰英也是一副母慈子孝,谆谆教导着去了好好听人家话,好好干活,什么什么的。
林玉只是默默的低头喝粥,这群人还不是怕自己回来的早,工作名额得不到。
等再过两天可以想象到林秀哭天抹地被拉走的时候,肯定很好玩!动了他们的宝贝疙瘩,这些人肯定都舍不得吧!
林玉像看傻子一般盯着这群人,都一个个的盼着自己赶紧下乡走,两天之后会如何~哈哈!
也算自己送给这家人第一份大礼物好了。
“爸爸再给我50块,听说乡下苦,我好歹手里也得有点钱,头疼脑热好买药。”要是自己得病了,连药钱都付不起,那就只能被送回来了。
林建义一听这死丫头说的对,乡下那地方艰苦的很,别两三天得病了干不了活,最后还得送回来,岂不是工作全泡汤了?
放下饭碗眼神猛地朝王兰英看去,意思赶紧去拿钱。
王兰英真是有苦说不出,这死丫头,这两天造了几百块了,她的钱呀~。
自己男人都发话了她不敢违背,老老实实的去屋子里,又数出50块递给了林玉。
林玉毫不客气的接过50块直接塞到兜里,上午九点多的火车,她这就回房间里换衣服去,待会早点走,反正也没有人送她。
把额头上的纱布去掉,穿上买的新裙子,白色的长袜和小皮鞋,头发还是简简单单的两条大麻花辫子,轻轻地垂在胸前,这一身装备透过镜子看去,整个就是一个美丽温婉,乖巧可人的大小姐。
十斤大被子已经被她收进空间里去了,等到了地方再偷偷的拿出来,本来是想寄邮局的,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只有一个大被子太少了,没必要走邮局。
一身好看的衣裙干净整洁,再加一个精致的小皮箱,妥妥的beautiful。
提着小皮箱打开房门的那一刻,客厅里的母子几人,那眼睛直直的看向林玉,特别是林秀,眼睛里都能冒出火了。
真是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她从来都知道林玉这死丫头长的好看,那皮肤白皙细腻的像牛奶一般,而自己却继承了娘的小麦皮肤,有点偏黄,这是她一辈子的痛。
看到林玉总是穿着破破旧旧的衣服,而她穿的是崭新的,这才能找到些许成就感。
如今这死丫头随意的一打扮,完全的盖过了自己,心中不气那是假的,可转眼间又想到这死丫头去下乡干活,还不是为了给自己挣一个工作,心里瞬间就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