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撂下这个话题,又开始讲别的文章。
闻言再也不敢走神了,老老实实听到下课为止。
转系第一天,他对这位秦主任印象深刻。
这些“折磨”本来应该沈魄自己来承受的,结果现在闻言不仅得帮他上课,还要操心沈魄在那边怎么以他的身份去上课。
一个上午下来,闻言心力交瘁,只想躺平,根本就没空去想什么东方图书馆和接近张元济了。
倒是他邻座的男生好像对他意见很大,频频扭头看他。
闻言被他盯得差点以为自己脸上长花:“这位同学,你老看我做什么?”
男生:“你真不记得我了?”
闻言:……难道是沈魄的风流债?
“不好意思,有点眼生。”
男生:“也是,我们挺多年没见了,我是郑笙。”
哦,郑笙。
闻言收拾课本的动作忽然顿住。
郑什么来着?
他蓦地看过去,伸手抓住对方胳膊。
“你就是郑笙?!我表舅公的外孙?”
郑笙:“……你终于想起来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闻言心里哈哈哈,面上则尽力控制喜悦。
“不好意思,真太久没见,一时给忘了,中午我请你吃饭怎么样?要不去我家也行,我妈一直念叨你!”
郑笙:“我下午还有课。”
闻言:“那晚上吧,晚上一块吃饭,就这么说定了!”
他自来熟抓着郑笙的手,生怕对方跑了。
郑笙:“我想上厕所。”
闻言:“那我陪你。”
郑笙:……
在闻言锲而不舍的纠缠下,这位很久没见的远房亲戚终于勉为其难答应了去他家吃饭的邀约,要不是两人下节课不在一起上,闻言估计真要跟着人家去上厕所。
郑笙的确是个好学生。
他不像沈魄把舞厅当学校,郑笙是把学校当成家,除了上课,基本都泡在图书馆,但自从他的外公建成东方图书馆后,他就经常在学校和东方图书馆之间往返,有时废寝忘食,深夜也在图书馆流连,跟沈魄这种纨绔子弟完全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就像沈魄瞧不上郑笙,郑笙也不大看得上沈魄。
在郑笙眼里,要是没有家里,沈魄别说进大学校门,他估计连中学都没法毕业。
所以像今天,闻言能说出这么有深度的话,连郑笙也被震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