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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第2页)

“我是商人,只遵循市场规律。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郑局长何必看得那么重?”

郑济田咬牙切齿地琢磨了好一阵,才说:“依了你,人一出境,马上付款。”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8)

“赊账?现金不到手,优巴沙·阿典能放心吗?要是你食言,他能到法院告你不执行合同吗?”

“你到底要怎么办?”

“郑局长何必生气呢?生意不成,仁义在,况且我只是个不赚佣金的中介人嘛。”

“说吧,痛快点。我今日算是明白什么叫‘商人’了。”

“我作为一个从国外来的商人,本来不该卷入是非圈的,但郑局长待我如亲兄弟,只能蹚一次浑水了。我说两点:一,给我三天时间;二,一百二十万元人民币交给我就行了。咱俩一手交钱,一手交护照。至于护照到了郑公子的手上,能不能出境,就不关我们的事了。万一不能成行,不管什么原因,钱都不能退。”

郑济田愣了一下,想了想,说:“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郑万群要套用别人护照出境,已属背水一战,决无退路,还去考虑什么“万一”的约定呢?而且海关边防自有内线接应,不愁出不了境。

郑济田与丁之光相互握了握手,表示生意成交。丁之光说:“郑公子吉人自有天相,冥冥之中有神明保佑。否则,为什么一出事,上天就送来个优巴沙·阿典呢?冒名顶替别人的护照出境,对一般老百姓而言,是一步险棋;对郑公子而言,则万无一失。现在,咱们回过头来,要是世界上没有优巴沙·阿典这个人,郑局长又如何处置郑公子这件事呢?说一说,让我长长见识。”

由于丁之光答应想办法一定将优巴沙·阿典的护照拿到手,郑济田宽心多了,紧锁的眉结放松了,也有心绪跟丁之光拉呱了。他狡黠地望着对方,说:“你先告诉我,在‘护照’这笔生意上,你准备赚多少?”

“商人嘛,谋取的是利润的最大化。但我这个人不贪心,赚个五六万元就行了。”

“不止吧?”

“而且现在只是利润指标,‘八’字还没一撇呢。现在该你回答我刚才的提问了。”

“从来不愿意吃亏,你是名副其实的奸商。好了,我告诉你吧。如果没有优巴沙·阿典,无非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与向你买护照的性质差不多,躲嘛,躲到城墙窟洞里,躲到深山老林里,反正一定要避风头。然后,再想办法疏通这件事。第二个办法嘛,只能向小贱人周元春屈服,让万群向小贱人负荆请罪,磕头认错。不瞒丁董事长,万群看上了别个姑娘,才跟小贱人闹翻的。你想一想,还没结婚,就挺着大肚子整日游荡在大庭广众之间,出入于百货商场之中,一点羞耻心也没有,这样的女人会是个好女人么?”

真是“官”字两只“口”,自己儿子风流成性,居然猪八戒倒打一耙,反倒是人家姑娘的不是了。丁之光心中很不以为然,但没有说出,像蛮有兴致似的,继续听郑济田发表谬论。

“病急乱投医。为了消灾避难,不得不向贱女人屈服,答应小贱人的婚事,让万群立即跟她结婚。再说,女人只是穿在身上的衣服,将来春暖花开之后,再把衣服脱掉还不迟。”

这一着棋确实厉害,丁之光不能不佩服郑济田这种临危不乱且能屈能伸的作为。俗话说,女人的心是豆腐做的,郑万群要是真的跪在病床前认错求原谅,做出十分忏悔并表示痛改前非的样子,流泪流鼻涕;郑济田老公婆再亲自去医院护理周元春,前攻后击,石头也会被软化,原本就想迈进郑家大门的周元春说不定招架不住,再次陷入郑家泥潭。已是残花败柳之身的周元春能有多大能量呢?一无靠山,二无钱财,能请得动神仙为自己伸张正义么?神仙也讲报酬,否则为什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呢?况且,破镜重圆也是一种好的归宿。当然,所谓的“好”,只是周元春一时的误判。像郑万群这样狼心狗肺的人,一旦风平浪静,桃花又开之时,岂能不走老路,像扔一双破鞋似的再次抛弃了她?周元春如被软化,来个当庭翻供,说自己受伤只是个意外,比如讲自己因饮酒过量,醉后跌倒碰撞上桌角什么的,办案人员要是被收买,或本来就是郑济田的亲信爪牙,默契配合,那真要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案情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郑万群一定放声高歌“拨开乌云见太阳”。到那时,纵使他丁之光手握万件铁证,也只能干瞪眼,望洋兴叹了。幸好有个优巴沙·阿典,且郑济田又长了个顺风耳,千里眼,只想到走便捷之路,而未进一步深思熟虑为根本着想。看来,一定要抢先一步,今晚就到医院看望周元春。当然,去医院要避人耳目,不宜声张。对周元春要鼓励,让她振作起来,重要的是让她看清郑万群庐山真面目,丢掉幻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准备战斗。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9)

金庸笔下的周伯通,两手能分别打出不同招式的拳法。丁之光略逊一筹,头脑想的和嘴上说的不一样。他说:“郑局长的第一个办法好,第二个办法差。”

“为什么?”郑济田悠闲地问。他现在的神情,又是高高在上的局长了。

“中国是个广阔的天地,何处不能挡风遮雨?孙子兵法为什么有个‘走为上策’?就是要人们在遭遇险情或危险时赶快出走避祸。只要手中有权,有势,有财,世界上没有摆不平的事。再强的台风,也只是一阵风。风过后,又见万里无云。时间将会给郑局长很多的机会,将郑公子的案情不断缩水,多则三年五载,少至半年一年,最终岂能不不了了之?况且周元春未死,这个案件算不了大案,一阵风都可以把案卷吹得无影无踪。即使周元春死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死无对证,死人还能在法庭上指手划脚吗?郑公子对案情来个一问三不知,只要不严刑逼供,以郑公子这等权达通变的口才定能劈波斩浪,渡过难关。况且,这年头明哲保身的人居多,谁愿意给自己添麻烦而上法庭去作证呢?”

郑济田听得很仔细,连连点头赞许,但没有插话。丁之光继续说:“为什么说第二种办法不好呢?郑公子那临门一脚,既准又狠,连球王贝利都自叹不如。要不是抢救及时,周元春必死无疑,可能时至现在,还徘徊在鬼门关前。中国医术高超,大有起死回生之能,要保住周元春的命不难,要让周元春不落下残疾,难。在我们这些所谓高等人的眼中,特别在郑局长的眼中,她的命不值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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