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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大林案二(第1页)

“白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当然。”

白墨同意了孔庚的请求。

于是孔庚遣散了身后迎送的众官佐,与白墨一同去了廷尉的公房。

“白先生,此事其实另有隐情。”

“什么隐情?”

孔庚沉吟了一会儿,道:“他那个儿子不是亲生的,而是过继来的,而且还是从云中郡北方的胡人手里过继来的,即便说杀人有罪,夷狄禽兽之子,在不在人之列,还有待商榷。且其之所以杀子喂父,是因为其父患有奇病,当地的医士说要用童子之心来治,所以他才杀子饱父。当时的廷尉韩隆没有弄清个中因缘,便要判郭大林有罪,不过是拍一拍脑袋的事儿,尸餐素位而已。”

“那个孩子几岁过继来的?”

“这……我亦不曾了解。”

白墨摇了摇头。

云中郡守方谭来的公文上对此案的细节一样含糊其辞,毕竟此案从县令初判、到郡守文求情,可见当地父母官对此案的定性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情有可原”,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当地父母官对此案的看法一致,那又是谁把此案捅到了当时的廷尉韩隆的书案上?

白墨初来乍到,什么都还不太了解,即使他对此案的判决结果很气愤,但确实不该这么早就下结论。

“《晋皇诰书》、《尉杂》、《讯狱》以及各类刑犯的律书,一并派人呈到我府上。”

“诺。”

白墨说的几本书都是他在这个职位必须了解的东西。

《晋皇诰书》是天下一统后皇帝在最重要的昌龙殿所布的大诰,里面除了规定了各类“基本国策”之外,还规定了晋国政治所应遵循的种种原则,相当于晋国的宪法。

《尉杂》是规定廷尉职责范围的法律,这个是一定要全看、细看的。

《讯狱》是有关问案、断案的种种规定,相当于后世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这些都是现在白墨所在的职位上,必须要了解的内容。

从这个世界的历史上来看,健全的、真正意义上的这个时代的刑律,就是起源于晋国的。当年晋国第一代伯爵,晋明伯北冥泰,在封于晋地之后,马上便修了一部《晋律》,后来前朝虞宪宗统一天下各诸侯国的律法,对这部《晋律》多有参照。此事在《虞史纲要》、《晋前史》、《法家源》等书中都有记载。

白墨吩咐完了,便离开了廷尉的公房,去了廷尉狱。

廷尉狱的入口很狭窄,甚至很隐蔽,需要从外面扭动机关才能开门,且里里外外有许多铠甲鲜明的狱卒把守。在这个正规兵都不一定人人有铠甲的时代,狱卒身上穿着铠甲,可见朝廷对廷尉狱有多么重视。

守门的士兵验过了白墨的腰牌,便放他进去,里面守卫的狱卒对白墨并不侧目,秩序井然,这些人如果不是狱卒的话,应该能称得上精锐之师了。

在一旁引领的孔庚道:“白先生,您可不要小瞧这些狱卒,‘杀伐品’上有其名的,可是大有人在。毕竟此狱之中,除了犯了事的达官显贵,还有那些各地逃窜作案的穷凶极恶之徒。在此地戍守,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对本事的要求极高。”

白墨点头道:“了解了。”

狱中大多数都是些精神饱满、身材高大之人,只有自幼没挨过饿的人才能长成这样的体型,一般黎庶的身高在白墨眼中是很矮的。这也是为什么壁画之中,那些伺候达官显贵的侍者看上去特别矮小。

“前面那间囚室里,关的就是韩隆。入冬之后,即行车裂。前面大部分囚室关的都是韩氏的人。”

听着孔庚的介绍,白墨注意到,不同的囚室,不仅大小不同,甚至装潢都不一样,有的囚室十分窄小,里面除了床板、马桶之外空无一物,有的十分宽广,里面不仅粉刷了墙面,还有书案、花盆、梨木座椅,韩隆所在的囚室就是这样。

白墨想到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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