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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夕阳下(第1页)

三个丫鬟浣翠、流朱和沁绯都玲珑给改的名字。再加上杏雨,四个人的名字里都有水,玲珑笑说以后天旱也不怕了。

这三碗水以前都是烧火间的,长得也不丑,只是经年累月烟熏火燎,蓬头垢面,脖子也是黑黝黝的像截木炭。

杏雨把她们按住,用香胰子搓了又搓,洗涮得香喷喷的,这才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四小姐琳琅让贴身丫鬟找来几件衣裳,琳琅许偌回府就给她们缝新的,让她们先把衣裳拿出来给三碗水换上。这些衣裳簇新簇新的,一看就是丫鬟们新做了舍不得穿的。

三碗水换了衣裳,也都是花朵似的小姑娘,就是有些拘束。

“这才像是侍候小姐的样子,也才配得上你家小姐给你们改的新名字。”琳琅不但遗传了聂氏明朗的长像,性格也带着聂氏的爽快俐落。

玲珑和这位堂姐很投缘,她喜欢堂姐的性子。她笑道:“多谢四姐姐啦,我还琢磨着到哪里给她们找衣裳呢,四姐姐帮了我一个大忙呢。”

琳琅也笑:“哪来这样客气,我看上你的荷包了,你若真想谢我,就给我绣个荷包吧。”

玲珑嘻嘻一笑:“一个荷包算什么,四姐姐若是不嫌弃,我就绣个屏风给您当嫁妆。”

琳琅眼睛一亮,她早就看上玲珑的刺绣功夫了,虽说小堂妹只有十二岁,让她绣屏风有些难为了,可琳琅天生就不是婆婆妈妈客套的人,老实不客气地说:“那敢情好了,我不喜欢花鸟鱼虫的,你给我绣个八扇博古的,我摆到书房里。”

玲珑笑着点头:“好哩,我明天就开始绣,保证不会耽误四姐姐过嫁妆。”

提起出嫁,琳琅杏脸微红,看到玲珑又拿起手上的针线活,就一把拉起她:“大好的景致,不要整日躲在屋里做针线了,小心把眼睛都给弄花了,咱们出去走走。”

玲珑看一眼天色,已近傍晚,她记挂着母亲不想走远,就道:“快要晚膳了,咱们先到这附近走走,明日一早趁着凉快咱们再往远处去吧。”

琳琅早就惦记着外面的美景,没等玲珑说完,就拉上她走了出去。

金顺媳妇听说两位小姐要出去,就让先前来过的两个媳妇子跟着一起去,免得小姐们迷了路。

金顺媳妇是个做事稳妥的,听说四小姐正在待嫁,便挑了这两个全和人给小姐们使唤。这两人一个是王二家的,另一个是桂嫂子,她们都是家生子,一家老小都在金家做事。

庄子后面便有一条羊肠小路,蜿蜒向上,小路两旁都是一簇簇的山杜鹃,红艳艳的,此时开得正好。

两个媳妇子都是常年在山里的,脚力很好,反而是几个年轻丫鬟落在了后面。琳琅和玲珑正是爱玩的年纪,把这些人全都抛在后面,两人小跑着上了山坡,玲珑脚步轻盈,琳琅却已经娇喘连连。

玲珑没有再往上走,她站在半山坡上极目四望。此时金乌西沉,片片红云映红天际。一丛丛杜鹃花在微风中摇曳,带些层层红浪,与天上的云霞交相辉映,站在这里,只觉彤云蒸腾,天上地下都是一片金红。

两个媳妇子和几个丫鬟也撵上来,王二媳妇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果树说:“那里的果树都是金家的,这时候还有些早,等到秋日里才是最好的,有山楂、核桃、柿子还有枣树。”

玲珑却看向不远处的林子,问道:“那处林子里可有猎物?”

来这里的路上,她听二堂兄金子焕说起和五弟来这里打猎的事,玲珑听得心痒,也想试试身手。

王二媳妇道:“这里来往的人太多了,野物不来这边,倒是雨后林子里有的是菌子,用这新鲜菌子煮汤炖肉,那味道鲜美着呢,打猎要到山后面去,过了雾亭就能猎到各种野味,春天里二爷和五爷还猎过一只大野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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