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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第1页)

“地方比较小,真是叫你们小夫妻受委屈了。”苏氏抱着孩子,脸上满是歉意,为了让两人好受一点,还特意往边上挪了挪。

大半个车厢都是酒坛,地方确实有些局促,不过病人为大。江雨晴和千寻都连忙也往边上挪了挪,让妇人坐过来一些。

“唉,孩儿他爹正好往京城送酒,顺便把娃子带着去瞧瞧郎中,村里那些野郎中越瞧越厉害,不敢再耽搁下去了。”妇人说着,抹了抹眼角,哽咽一下。

江雨晴怕上前去,手在孩子头上摸摸,很烫,发烧应该不下三十八度,别说小孩子,就是大人,烧的时间长了还能烧坏脑子。这可咋办?还有十里路,按照现在的速度,估摸着至少得等到黄昏才会到达洛阳。

“染了风寒,郎中开了药,没啥用。也不知道是病的厉害吃药不中用,还是郎中的功夫不到家没有摸着点子上。”妇人路上本就心焦,又无人说话,说起话来,免不得一阵叹息。

千寻看江雨晴紧皱着眉头,一副思考的样子,问道:“咋的,你是不是有什么好法子?”问完之后,他就开始后悔,她又不是观世音娘娘,也不是郎中,虽然聪明机灵,但是看病这种事,怎么可能会懂,就算懂点,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又没有药材。

不过正当他天人交战的时候,江雨晴却点了点头。

“婶子,我有个好法子,说不定能让娃子的病减少一点,就是不知道您愿不愿意试试。”江雨晴说完,回头看看那些酒坛子,似乎已经打定了主意。

苏氏一听,眼前一亮,连忙问道:“啥法子,只要能让俺娃蛋好起来,啥法子都成!”

得了苏氏的应允,江雨晴也就没有那么畏手畏脚,问道,“婶子,这酒能不能拆开一坛,需要用到。”苏氏扭身从身边角落里拿出一小坛子,说,“这坛子是孩儿他爹解馋喝的,成不?”江雨晴接过酒坛,“把娃子衣裳都扒掉吧,寻哥,你来挡一下,别让风吹的太厉害。”

妇人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把娃子的衣裳给扒光了,不过担心冻着,尽量搂着。江雨晴拿出一块擦脸布,把酒倒在上面,把孩子身体从上到下擦拭了一遍,等干了就继续擦,这样来回反复十来遍,才嘱咐苏氏给孩子穿上衣服,裹得严实一点。

“好了,等着就行了,要是没啥问题,应该很快退烧。”江雨晴长舒了口气,瘫坐下去。

千寻搂着她的肩膀,好奇问道:“这又是啥道理?”

“平日里,酒水沾到手上,等它干掉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凉凉的?”千寻扭扭脖子,“酒里面的酒精挥发会吸热,带走不少热量。现在发烧就是身体内的热量出不来,利用酒精把热量逼出来,懂了不?”说完之后,江雨晴还有点担心,现在酿的酒,酒精度太低,不知道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她才反复弄了多遍,要是二锅头估计一边就差不多了。

妇人也是紧张,过一会儿就摸一下娃子的头,额头凝成的疙瘩就越舒展,脸上甚至露出了笑容,朝着车外大喊:“孩儿他爹,娃蛋的脑袋没有那么烫了!”

好消息一出,金多银立马“吁”的一声停了车,探进头来自个儿试探,摸了娃子的头,惊喜地问道:“咋好的?”

“这闺女把酒水在娃蛋身上摸了几遍,说是可以发热,没想到还真管用。”苏氏一脸的感激,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笑的不拢嘴。

“恩人啊!”金多银抱拳对着江雨晴,感激的差点哭了,“刚才我还在盘算着,担心给娃蛋看病的银钱不够用,就算看了病了,今后一段时间的日子肯定不好过!真是老天爷开眼,派来姑娘这么一位神医。”

“哎呀,叔您太客气啦。我们是逍遥县陈州村的,哪是什么老天爷派来的神医,我小时候发过烧,爹娘就是这么弄的,就这么治好了,我觉得这法子管用,就拿来试试。”江雨晴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非常豪爽地自报家门。

一阵子感谢之后,为了不耽误行程,金多银继续赶车,妇人给孩子喂奶。两人背对着妇人,肩并着肩,别提有多乐呵。

“看不出来啊,吟诗作对能行,揣摩心思能行,绣花做活能行,天文地理也行,甚至连治病救人也能行,你说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懂的?”千寻满脸钦羡,这样的女人,就算去当官为朝廷服务为人民谋福利,也绝对不过分。正如她没事天天喊得唱的,“谁说女子不如儿男!”

如果说当时在都市里忙忙碌碌,顾不得去帮助别人,顾不得在乎陌生人甚至亲人朋友的感受,也顾不得去掸去被蒙上灰尘的善良,那这一世在农家,一定得好好地填补一下这段空白。

黄昏时分,太阳悬在西方的天空,晚霞映照的整个世界变成了红色,再望望近在眼前的洛阳城,江雨晴有种美妙的感觉,此来洛阳,不单单是科考,更是一次发财之旅,从经济学上来说,这是一次原始资本累计的旅程。

“洛阳,我来了。”江雨晴笑靥如花。(未完待续。)

第054章 得土豆,闷声发财

虽然雪迹未消,但洛阳城门进进出出的人却不少,终究是一国之首都,女墙高耸,守卫各个板着脸例行公事,进城的人川流不息,秩序井然。

江雨晴和千寻也顺着人群前进,被官兵拦住的时候,江雨晴陪着笑指着千寻说是随自家公子进京赶考,那守卫立即示意放了行。

对读书人,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官兵贵族,都有着本能的尊重,一来是读书人素质普遍较高,富有涵养,二来大律明文规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与士农工商的“士”同等地位,享受礼遇。至于“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这回事,基本上都是说说,实际上并不多见。

城里城外完全就是两个世界,江雨晴立马花了眼,笔直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鳞次栉比,房屋雕梁画栋,勾心斗角,古色古香。夜色还未降临,不少店家已经在门口点上了大红灯笼。纵横交错的小街上,摊位也不少,叫卖声拉客声此起彼伏,一切尽显繁华。

“这里就是京城啊,这就是咱们魏国的首都,天下第一城的名号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咱们离得太远了,要不然可以经常来逛逛,购购物也不错。”江雨晴不断看着两边的店铺,琳琅满目的商品,各色各样的人,甚至在人群中发现外国人的影踪,但不是黄头发蓝眼睛的欧美人,看起来像西域那块的。

千寻一脸苦笑,被过去的遭遇带动了情绪,不过很快恢复过来,说道:“你这是乡巴佬进城,头一回。虽然也是洛阳,但这不过是外城。整个皇城外城、内城和皇宫组成,外城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还真被你说中了,我就是乡巴佬进城头一遭。外城都这么繁华,内城和皇宫应该是无法想象的吧。”江雨晴乐呵呵的像是一头脱缰的野马,在拥挤的人群中健步如飞。搞得千寻不得不签注她的手,以防万一走丢了。

说是这么说,江雨晴再怎么也是进过紫禁城的人,当初还花了六十块去看了故宫。想必千寻所说的皇宫也就是那个样子了。

暮色马上就要降临,如果住店这个时候也差不多要找起来了。不过看到江雨晴意犹未尽的样子,千寻多少有点不忍心打消她的积极性。此外,要在这京城住三个月,需要找一个长期的住处才是。否则只是住旅店,银钱绝对是不够的。

“晴妞,要是想逛,明天吧。你看天就要黑了,咱们得先去找个落脚的地儿歇歇才行。还有,明儿得花功夫找找这三个月的窝,不然银子恐怕不够用。”说到银子不够用的时候,千寻牙咬得咯咯作响,他千寻竟然沦落到缺银子花的一天,可笑。简直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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