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真细瘦,眼睛尤其闪亮。若他换个打扮,我要以为他是个小姑娘了。
我向他道谢,问他的名字。
“朝云。”他貌似很老实地回答我,却又半低着头,抬着眼打量我,眸中狡黠闪动。
我点点头,再看地上歪着那个,问:“你呢?”
那落败的旧日首领已经擦掉了脸上的尘土,索性坐在地上,却倔强地绷着脸,哼了一声,道:“阿仇。‘君子报仇,十年未晚’的仇!”说着,颇愤愤地瞪了我一眼,俨然警告。
我轻笑:“男子汉,大丈夫,不是都笑泯恩仇的么?你不如改个字好了,改作‘壮志得酬’的酬。”
“你凭什么给我改名字?”阿仇一下子蹦起来,瞪着眼,甚是不平。
我不语。
阿仇一时气短,嘀咕一声:“没所谓,反正不怎么会写。”
一旁朝云听见,忍了半晌,终于抱着肚子蹲在地上大笑。
气氛不错。我暗自估量一下,一手拉住一个,道:“不打不相识,咱们也算是朋友了吧。我叫阿赫,赫赫生辉的赫。”
“谁跟你是朋友了。”阿仇分外艰难地挣扎了一下。
“不服输,有骨气。我等着你赢过我的那一天。不过,这不妨碍咱们做朋友吧?”我微笑:执意不放他,在那样孤立的境地之下,我很需要他这个朋友。所以我不必在意他拒绝我一次,但不能允许我放弃他。
我看见阿仇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最终哼了一声,万分别扭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后来,曾有一次,我听见傅昶对父亲说我初上山的那一天,他说:“一战成名,再战成王。”而每每我自己回想起那些胆大妄为的岁月,总会忍不住苦笑。我那时只是依凭着本能在走,尽可能为自己谋取多一些的生存空间、获得最佳利益的本能。又或者,也可以说,是人骨子里最原始的、最趋近于兽的本能。
从那以后,孩子们的课业便真的减免了足足两个时辰。但我没有对任何人说的是,傅昶罚我在断崖上吊了整整一夜。
那也是他给我上的第一课。
他教会我承担。我可以做出决断,可以利用权谋,可以施以恩惠,但这些都必须由我自己去获取、去承担。这世上没有白来的便宜,我想要什么,就需要付出些什么去换。
他也曾对我直言:“我欣赏你机敏果决的锐气,但要责罚你不计后果的莽撞。今时只是二十个孩子,你孤身冒进,最严重不过是战败受伤,而来日二十倍于你的敌人则很有可能要了你的性命。”
我那时很不以为然,然而,当我真正了解并为之震撼的时候,那些鲜血多少年来灼得我时时刻刻如受煎熬。
而那一切的一切,却还要从朝云说起。不,更确切的说,是夕风。那个我们都默默记着,却又希望从未记得的名字。
我真正认识朝云其实是在上山的第二日。
虽然他对答如流几乎天衣无缝,但我依旧觉出了破绽。
那是很细微的差别,只是眼神。朝云的眼神很踏实,他从不会半低着头,抬起眼,用那样狡黠的目光打量我。他说话时坦诚又平静,喜欢平视我的眼睛。
所以我觉得不一样。眼前的朝云,与昨天助我一臂之力的“朝云”并不是同一人。
于是我不动声色地观察他,发现他总要在休息时候悄悄离群。我一声不响地跟着他,然后,就在山中一处隐秘溶洞中又见到了夕风。
五六岁的小男孩儿与小女孩儿不细瞧其实没有太大差别,一样的轮廓柔软,浓眉如墨,大眼莹莹,尤其是双生子,并肩站着,几乎无法分辨。
夕风是朝云的孪生妹妹。说来却也奇异,他们明明该是双生子,夕风却比朝云迟了数月才出世。若是这么算起来,她就比我小了两个月余十四天。
曾有相士说她命呈异象、奇星临凡,是将有大成的极贵之人。但她却总说:“这有什么好的。还不如早几个月出生来,我本来该是阿姊的。”
从真正见面那一天起,她就一直在不遗余力地诱导我喊她阿姊,但我小时心气很是高傲,一口咬定我是哥哥,只肯认她作阿妹。每每说起这个,总是以她十分懊恼地妥协告终。后来,当我们都长大一些的时候,她就取笑我:“阿赫你这样不讨姑娘爱啦,女儿家都喜欢要人哄的,像你这么霸道专横,反过来要姑娘迁就你,要是我呀,就是嫁一头犟驴子也不嫁你!”
我就反问她:“哄来干吗呢?”
她便摇着头叹气:“以后谁若是跟了你呀……真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