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提她身上还穿着一中标志性的蓝白色校服。
而顾嵬自己,寸头,旧外套,洗得起毛的牛仔裤。他不用看镜子,都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模样。
用他那垃圾爹的话来讲,就是废物,垃圾,黑心的疯子,天生的坏种。
祝朝歌知道他是坏种吗?
她什么都不知道。
祝朝歌洗漱后就要去学校。
昨晚她没回家,只给祝妈妈打了电话,说自己在好朋友家借宿。
这年头手机是个稀罕物,祝朝歌家里不宽裕,为了方便联系,祝爸爸给女儿弄了个小灵通。顾忌着话费,每次家庭通话都很简短,也就省略了母女追问和解释的环节。
顾嵬拎着祝朝歌的书包,送她到旅馆门口。
没一起出去,怕给她招麻烦。
临别时,祝朝歌盯着顾嵬浅褐色的眼睛,嘴唇动了几下,说不出话来。反倒是顾嵬笑了,掂了掂她的书包,语气随意地调侃:这么沉,难怪你都不长个儿。
祝朝歌抢过书包抱在怀里,瞪他一眼,走了。
顾嵬站在门里笑啊笑,后来就蒙住了干涩的双眼。
兰岭职高离县一中很远。他在旅馆灌了杯热水,也不买早点垫肚子,在寒凉的秋风里徒步走回去。
私自离校是要写检讨的,而且得挨骂。顾嵬被主任劈头盖脸训了一个来小时,在操场跑了二十圈,带着一身热汗回到寝室。正好是中午饭点,寝室没人,他从床底拿了脸盆准备去洗澡。手指碰到塑料盆里的啤酒瓶,停顿一瞬,用力握紧。
有人推门进来,看见顾嵬蹲在床前,愣了一愣:嵬哥回来了?什么时候买的酒,哇太好了求给兄弟分一口
顾嵬扯扯嘴角,修长手指捏着啤酒瓶,随意将其转了个圈。瓶内的液体晃晃悠悠,溅起细碎的白沫。
不是给你们喝的。
他本来要把它带回家,与那个男人共享。
他打算与他共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