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轩没有太多的客套,反而直接问我,唱得歌曲叫什么名字?伴奏的乐器他从没有见过,那么小巧,甚是古怪。他希望可以再看一眼。
我吩咐小玉拿来我的包包,取出手机,点开播放键。悠扬的音乐倾泻而出,令人心旷神怡。
通过近距离的观察,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了赞叹不已的表情。
这么小的一个东西,它会发光,会唱歌,还能震动咧!
我解释道:“这是我家乡的一种东西。具体工作原理,我也不清楚。大家听个乐和就好。”
人们视它如珍宝,纷纷赞叹着,说自己终于大开了眼界。
美妙的音乐静静地沁入人心,使原本喧闹的“金泽楼”变得安静了下来。
一曲完毕,我登高,站在桌子上,发自内心的说:“今天,是我有生以来最骄傲、最感动的一天。因为有你们的热情、你们的支持,让我得到了‘天下无双第一花魁’的称号。谢谢你们!”我深深地鞠了一躬,接着道,:“你们送给我的礼物,我收着,用心保存。等我有一天老了,我可以拿出它们,想着你们的好。虽说很多人不待见所谓的花魁,但是,我要说得是,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比比皆是。环境,不是我们能改变的。但是,傲骨,更是不能改变的!”
掌声雷动。
我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一下,接着道:“今天,我将把自己所得的十万两银子,捐献出来!我要用它在这里盖一个收容流浪儿的场所。希望每一个流浪儿,都可以和我一样,那么幸福快乐!让每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孩儿,都有一个温暖的家!”
台下片刻的宁静后,人群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热烈掌声。众人高喊着我的名字——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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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你越怕,它就偏偏过来找你。
大家都散场了好久,徐行等人都已告辞,言诗在老鸨和丫鬟的搀扶下,也走了,现在,狼藉中,就剩下我们三个,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一动也不动。
不是我不想动,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动。
天色已晚,我好想休息,可究竟该怎么休息呢?我犯难了……
好怕郁森霸道地要住我的屋,更怕逸风直接揽住我的腰,还怕逸清神情款款地说想我。哎……我最不想见到的就是这种尴尬的局面。
我还不想花年早逝,死于男人们的争风吃醋嫉火之下。
好累!累得不得不说些什么,让自己提起精神。
我打起精神,问:“你们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
逸风拿出一张银票,在我的眼前晃了晃。
咦?什么意思?没明白!
我想了想,终于想通了。前两天,我拿出逸风的银票,去兑换银两了。这不,马上就被他们发现了行踪。
我像只泄了气的皮球,摊在了自己的座位上,哀号道:“搞什么东西啊!这样也能让你找到?你简直比狼犬还厉害!”
“狼犬?”丹凤眼一眯,询问随之而来。
“狼犬?呵呵……就是一种很厉害的动物。相当于狼!”我怎么敢说那是一种狗呢?低头,假装喝茶,不敢看他,怕他发现我眼底的笑意。
灌了两杯茶水后,我发现,茶水已经无法驱赶我的困意了。
我打着哈气,灵机一动,大声喊道:“小玉小芝,我们睡觉!”
两人立刻很有义气地围了过来。
我站起身,拉着她俩就走,不理身后三个醋坛男的反应。
这一天,够折腾的了。
第十七章.如此销魂(一)
我一夜好梦,睡得分外先天。天亮后,我伸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推开窗户,见阳光已经普照,心里暖暖的十分舒服。
这样晴朗的天气,应该配上一个美好的心情。
尽管,我仍担心着自己那未知的命运。倘若逸风和逸清知道,我和郁森已经‘那样’了,还不把我‘这样’了啊?一想就寒!逃跑?再次逃跑?可以吗?也许可行!
我吩咐小玉小芝整理包裹,随时听候指令。然后一个人,蹑手蹑脚地推开门,准备去打探军情。
我往饭堂里眺望了两眼,发现那三个冤家不在。
我激动的心情立刻得到了升华。不在就好,不在就好!他们不在,我就可以溜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