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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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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神更近的城市(3)

离神更近的城市

《美国国家地理》做过一期印度专题,有张照片是个酒鬼一头扎在树窝子里昏睡,旁边是堆刚刚呕吐出的秽物。图片说明让人印象深刻:“此刻,他离神更近一些!”

要是以这种标准来看,兰州人大概都离神很近。

因为这是个无酒不欢或者说娱乐基本靠酒的城市,随便从人群里揪出两个酒鬼来,简单。你到大街上去看,各种规格的广告牌上是名号各异的白酒广告:英雄、本色、真情、一代骄子、肝胆相照、康熙1698……在这名目繁杂的名号背后,是市场激烈的角逐,而角逐中最核心的,是那些借着酒的羊肠小道向神殿接近的众生们。你到酒店里去看,在这西北的旱码头上,各路欢乐神仙们大呼小叫地猜拳行令,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平时的蔫汉几杯烈酒下肚,立刻燃烧起来,狂暴、沉醉、纠缠、不能自拔,并且迷恋于这种放纵。瞬息之间,就把自己变成了一座奔跑的火炉。而那些天生带有混血气质的女子,于美貌间更是带了几分锋利,谁想来征服她们,先得把持好手中的这杯激烈摇漾的酒。否则,刀郎那首《冲动的惩罚》为什么会在张掖路拐角的那家音像店里足足放了三个月?你再看那些被称为欢场的酒吧,在音乐声中有人还在高声猜拳,这也绝对算得上真正的兰州特色。是的,兰州人喝酒从无那种假模假式地轻轻晃荡着杯底浅浅的一点红酒的小资做派,从来都是真正的狂喝滥饮,几十个瓶子堆放在桌上,手起杯落,瓶倒人不倒,豪情顿生是无可避免的事。

这是一座在酒精里泡大的城市,同时也是一座鄙俗的城市。它兼具了酒的沉醉与暴烈,这城市的深处有一种野蛮的力量。整座城市似乎都在醉意中摇摇晃晃地行走,黄河从城市中间一言不发地穿行,每个人都神色凝重动作缓慢,像是刚刚从一场宿醉中醒来。

或许是源于酒神精神,兰州盛产行为艺术:为了给焦渴的南北两山铺上点绿色,几十年前的人们背冰上山植草种树;为了解决污染问题,人们引黄河水上来冲刷切割那座挡住了风口的大青山;有个青年在校园的丁香树上挂起大大小小的各种绳圈,再把这绳圈送给每个路过的人,让他们把花香带回家;黄河茶摊上那些休闲的市民,把一捆啤酒浸在河水里冰镇;房地产商为开发一块楼盘,在黄河上建起了一座大桥,但八年来从未通过车;还有个舞蹈演员出身的老头,衣着华丽,每天定时出现在广场上,带着一群妇女载歌载舞,居然也是数年……他们醉了么?如果没醉他们就应该醒着,无所事事或者为钱奔忙。但他们在这个抬头就看见两座大山举足就与黄河同步时时大风凛冽的城市,如果不想法子释放出内心的水深火热,你让他们怎么办?

一个人的孤单就是狂欢,一群人的狂欢反而更加孤单。

酒在这座城市里的地位举足轻重,一个外地人来到兰州,如果没在酒桌上狠狠地醉过一次,就得不到更广泛的信任。如果没有饭局酒场,激情就会减半,事情就会受阻,时光如刀会将很多人迅速收割。

茶是散文,酒是悲剧。想想为什么俄罗斯人也嗜酒如命,想想为什么俄罗斯产生了那么多沉甸甸的艺术与思想,你会明白,在一个寒冷长于温暖,绝望大过希望的地方,酒带来了多么大的安慰!

伊沙有句诗写着:“夕光中有个人酒醉后在桥上弯着腰剧烈地呕吐每个人对生活都有自己的感恩方式”。

这像不像是在说兰州呢?

另一个男人

生活里面的秘密太多了。一个不小心,秘密就会像黄河水泛滥,变成地面之上的悬河,倒浇下来,淹没一切。一条河,两边岸,水在中间奔流。一个人的生活,也是由此岸向彼岸。但这很危险,人的彼岸的存在是以失去此岸为代价的。

比如,马老太太的婚姻生活,以及她某一天的私奔。

多年来,她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上班,下班,生儿,育女,买菜,做饭,散步,看电视,过健康生活,拉扯一点单位上的是非,偶尔酒醉,有时和丈夫吵架,年轻时她风姿绰约,老了也气质优雅,她是单位里一个科室的领导,对人很好,同事们对她都很尊敬。可以这么说吧,马老太太一直都生活得很平常也很得体,你要说马老太太有什么出轨的事情,打死了都没人相信。她的丈夫是个总笑眯眯的人,不爱说话,温和敦厚,在单位上也是个领导,挺能挣钱,还会修理电器做个家具什么的,把一家人的生活打理得不错。这一家人,是人们羡慕的幸福家庭,儿女双全,经济良好,夫妻和睦,一切都在正常的生活轨道上运行。

离神更近的城市(4)

自然的,一个家庭,总得有个拿事的人。马老太太因为性格里有那种固执倔强的东西,于是就成了家里的主政者,丈夫儿女凡事都听她来安排。丈夫笑眯眯地接受了这个结果,朋友们问起来便打个哈哈说:“我们家我管大事,她管小事。像天气啊、污染啊、伊拉克战争啊什么的这些意见我来发表,家里的房子、存款、花销、旅游这些小事她来管。”大家都听惯了这个笑话,于是也就一笑了之。

很多年了,马老太太一直精心地料理着自己的家事,单位上的工作弄得井井有条,分分秒秒都是气定神闲,似乎什么事情都能微笑着搞定,看起来刀枪不入的样子。印象里只有一次,同事们见识到了她一刹那的黯然:读过一封信后,她伏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一样无所顾忌。那些天,她情绪很坏,脾气暴躁,极易发火。退休后,马老太太参加了夕阳红合唱团,银发红装,腰板笔直,还是照例的优雅。

忽然有一天,马老太太离家出走了,目标是远在异地的另一个男人。她只给女儿写来一封信,说她这一辈子就爱过这么一个男人,爱了三十年,但那男人有了家庭,他们没有办法在一起。那男人的妻子一年前去世了,现在没有什么能阻碍她和他在一起了。她说,自己已经老了,一辈子也快到头了,再也不能浪费时间。她还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不必把她的离去太放在心上。她和那个一直爱着的男人在一起,很好,已经旅游了大半个中国。

千里之外,她无声黑白。沉默的年代,她有着一场遥远的相爱。

流浪歌手的情人

多年不见,二马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歌手。所谓真正歌手的意思,即指他已经完全拿唱歌当饭吃,并以此作为谋生手段。按照行价,每天晚上唱上一个小时,大概挣五十元到一百元。然后多跑上两家场子,所得收入就能支撑着他过不慌不忙的日子。如果在歌手前再加上流浪二字,那就是指他已经可以过上自由的生活。在这城里唱上几个月,在那城里再唱上半年,漂移不定,谁也别想把他给固定下来。

见到他的那天下午,他拎着琴走进一家酒吧,向老板推销自己。老板让他唱两个歌听听,他就坐在高脚凳上,面对着几乎空无一人的酒吧,他唱得有些声嘶力竭了。在他旁边,跟着一个丫头,手指一直轻轻地敲击着桌面,整个的表情都陷在他的歌声里。一望即知,这是二马的小恋人。至于是他的第几个恋人,谁也说不清,恐怕随处留情的歌手二马自己也要扳着指头数上半天。

长期以来,二马像个坏了的钟摆,在多个城市之间不规则地晃荡着,东张西望,晃晃悠悠。钟摆从何时开始坏掉的?说起来应该是从他辞掉学校里教职的那一天。他本来在学校里教音乐,有一天看着那些头发花白的老教师正绕着操场跑圈,猛地觉出了生活的恐怖:一切都清晰可辨,未来的每个可能都放大到了令人厌倦的地步。于是他决定离开,决定不能一直到老了也这样绕着一个泥泞的操场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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