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政策,草拟接管的各种条令、条例等。接管上海的几千名干部,提前20多天集中在丹阳集训。各部队把从敌人那里缴获的、中共地下组织调查的和城市居民提供的有关城市的各种材料,如历史沿革、工商业和金融情况、国民党党政军机构设置、教育文化机构、物资储存,以及民情风俗、文物古迹等材料,收集整理出来,印发给干部战士阅读、讨论。
政策集训。各部队为把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每个城市的实际结合起来,开办集训班,研究和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比如,如何对待国民党政权机构及其成员,管理市场、货币等,一项一项研究,制定出具体政策和措施。通过这样的集训,使干部掌握了关于城市工作的各项政策,也使少数干部克服了无政府无组织状态,加强了请示报告;克服了急躁情绪,避免了把农村阶级斗争的一套办法机械地搬到城市中来。第三野战军在解放上海前夕,对凡能想到的涉及政策的各种问题,都作了周密的研究。不仅如此,他们还制定了许多具体措施。比如,对如何保护宋庆龄的人身安全、人民政府挂什么牌子、如何颁布政府法令、怎样清除垃圾等问题,都做了细致的安排。就连进城后怎样使用抽水马桶、开关电灯、乘坐电梯等,都派专人上课。一次,仅仅为了讲解保管城市档案的目的和意义,陈毅就给接管干部讲了一个多小时的课。
纪律教育。部队良好的入城纪律,对于稳定人心、打开局面起着很好的作用。所以各部队在入城之前,普遍都制定了《入城守则》、《城市生活注意事项》等规定,要求指战员严格执行。如华东局对接管江南城市的部队干部及接收人员提出必须坚决遵守10项入城守则:第一,一切机关、部队、公营企业人员、采购人员、民兵、民工凡未持有军管会所发之通行证,或配带军管会特许之证章者,一律禁止出入市区及工厂区。严厉处罚一切破坏秩序、损坏公物及盗窃国家财产的分子。第二,一切接收人员与入城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坚决执行人民解放军总部及华东军区所颁布的一切命令法规。严禁无纪律无政府现象。第三,入城部队只有保护城市工商业之责,无没收处理之权。除易于爆炸和燃烧的物资,如炸药、弹药、汽油等,应迅速疏散出城并呈报军管会处理外,严禁搬运机器、物资和器材,严禁擅拆车辆及零件。第四,除敌方武装散匪及其他持枪抵抗的人员应加俘虏,及重要特务间谍与破坏分子和重要战犯应加逮捕外,严禁乱打人乱抓人的现象。第五,任何部队有收集散在战场上的弹药、武器、其他军用品及军用物资之责,但无单独处理之权。必须开列清单呈报军管会转报华东军区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队后勤供给人员离开本身职务投机取巧、乱抓物资或抢购物资。第六,一切入城的机关及部队必须遵照军管会所指定的房屋居住,服从公共房屋管理处的管理与分配,并教育一切人员爱护公物及使用室内一切新式设备与卫生设备的方法。禁止擅移器具设备及盗窃破坏国家财产。所有部队机关一律不准驻在工厂、医院、学校和教堂。第七,在战斗结束后除需要维持城市秩序一定数量的部队外,其他部队一律撤出城外,并在撤出前必须将任务移交清楚。一切驻在城内的部队,应制定适合城市生活习惯的制度和规则,一切机关及部队人员不许在市内无故鸣枪,如需军事演习或练习射击时,必须得到军管会的批准,并须到军管会所指定的郊外地点演习。第八,一切机关及部队人员应实行公平交易,不得强买强卖。所有部队人员及公务人员乘坐公共汽车,或进入公众游戏场所,必须照规买票。所有汽车及其他车辆入城,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并服从交通警察之指挥。第九,一切机关及部队人员应保持艰苦朴素作风,不准私受馈赠私取公物,反对贪污腐化堕落行为。第十,厉行奖罚制度,对遵守纪律、遵守城市政策有功者,应给予精神的和物资的奖励,对违反纪律、违反城市政策者,必须彻底追究,并依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一、城市军事管制(4)
入城的准备工作十分重要,特别是大城市的接管必须做好适当准备,才能进城。如入上海市时,1949年4月30日,邓小平、陈毅等总前委向中央军委报告:“我党军队未作适当准备草率进入大城市必然陷于非常被动的地位。”“我们考虑以尽可能推迟半月到一月入上海为好。”中央军委复电同意。中共中央还确定了“慎重、缓进”的方针。几千名接管干部,几十万大军,经过20多天的集训和准备,一切就绪。陈毅说:“今天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们接管上海了!”1949年5月26日晚,上海市即将全部解放之时,华东局第一书记邓小平率大批接管干部离丹阳向上海市开进,顺利进入上海市。
接管城市的方式
各部队根据收复城市的不同方式和城市的大小等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接收方法。其基本形式有三种:
第一种,对以战斗方式解放的城市,迅速成立军管会,并力求尽快完成以下任务:肃清一切残敌和散兵游勇,逮捕那些应该逮捕的战犯,解散一切反动党团组织,没收官僚资本,收缴一切违禁品;建立各级人民政权;建立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城市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建立工会、学生会和青年、妇女组织,作为城市人民政权可靠的群众基础。
第二种,凡是以北平或绥远方式和平解放的城市,可按我与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的原则协议,协商具体办法,在适当时机进行自上而下的全面系统的接管,尔后再按政策要求建立政权。如:云南的昆明市1950年3月成立军管会时,经协商,吸收了三名起义的原国民党军政要员参加,他们是:曾恕怀(原昆明市市长)、安恩溥(原云南省民政厅厅长)、谢崇文(原云南省临时军政委员会委员)。军管会十分重视团结起义人员。军管会主任陈赓要求接交人员都要“破除成见,不算老账,加强团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共产党员要“真正以民主的态度,和各界人士合作”。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部队严格遵守纪律,不能擅自进城或接收起义部队,特别要防止因对敌有仇恨情绪,而忽视统一战线和团结改造的政策。
第三种,因军事进展很快,国民党军队逃跑放弃的中、小城市,在地方干部尚未跟上、政权一时难以建立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社会治安,及时支援前线,则采取解放军派出少数代表任专员,监督原政权人员令其为完成一定任务而暂时工作,或协同共产党的地下组织,联合地方有影响的开明士绅,组成解放委员会或治安委员会,先展开必要的工作,待后接管。如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在川东就采取这种方式,在有的专区解放军只派一个有独立工作能力、懂政策的人去担任,仍能照常工作。
卓著的成效
军管会是城市实现新旧政权顺利过渡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机构,在城市解放之初的一段时间里,直接担负起接收和管理城市的任务。新中国成立前后,军队完成了对沈阳、济南、北京、上海、天津、太原、西安、武汉、福州、广州、南昌、长沙、桂林、昆明、贵阳、成都、重庆、西宁、兰州等中央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接管的同时,还抽出了一部分部队到各省,加强对中、小城市的接收管理工作。由于各级军管会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有关接管城市的方针、政策、办法和措施,充分发动群众,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各阶层人民,紧张而有秩序地开展接管城市的工作。军管会所担负的基本任务和主要作用有:
第一,迅速镇压反革命活动,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基础。城市刚接管时,国民党残余势力趁机进行猖狂破坏活动。有的公开持枪抢劫,有的收编建立反动武装,有的纵火投毒进行暗杀活动,有的伪装成军管人员接管财物,还有的行凶作恶,制造混乱。各地军管会入城之初,当即命令:摧毁一切国民党的反动政权机构和反动党团、特务组织,收复并遣散国民党散兵游勇。从重从快打击反革命活动的坏分子。据此各地军管会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履行对反动派的专政职能,肃清一切进行武装反抗的国民党军队的残余人员,镇压一切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解散国民党、三青团等反动组织,管制少数反动骨干分子,逮捕战犯和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收缴隐藏在民间的反动分子的武器及违禁品等。
如:叶剑英以军管会主任名义发出布告,明确提出要保障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安宁。接着,陆续发布了关于“收缴一切非法武器”、“北平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以及“一切社会团体均须申请登记”等布告和通知。在发布这一系列布告和通告的同时,他和彭真领导警备部队和公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和肃清暗藏的敌特,捕捉劫盗匪徒,处理散兵游勇。同时,开展号召反动党团人员和特务分子自首登记活动。到1949年秋仅半年时间,就破获潜藏特务匪徒策划的各种阴谋暴动案83起,总共肃清职业特务6700余名,查处散兵游勇万多名。破获制造伪钞、盗窃、抢劫案件万多件。收缴了大批敌特电台、枪支和炸药。上海市军管会在两个月里,扫除市区近郊地雷万余个,拆除碉堡万余座,收容散兵游勇万余人(内军官2739人),逮捕特务、盗匪共427人,其中判处死刑者13人。天津市军管会在短期内就破获了重要特务组织40多个,逮捕首要特务分子306人。
一、城市军事管制(5)
在人民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威慑面前,各城市反动党团、特务分子纷纷自首登记。军管会对登记后的少数反动分子实行了管制,并逮捕了一批罪大恶极、血债累累的汉奸、特务和国民党官僚,各地公开的反革命分子基本上被肃清,初步安定了社会秩序。195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各地军管会坚决贯彻这一指示,由军管会军法处和已建立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有关反革命案件。其中,北京市军管会军法处审理的1950年国庆炮击天安门检阅台阴谋案,影响最大。
第二,迅速接管政权和物资财产。入城以后,军管会的首要工作是迅速把领导权夺过来,彻底打碎旧的政权机构。保证从旧政权到新政权的顺利过渡,减少在通常情况下不可避免地会遭到的大的破坏。各军管会对政权的接管高度重视,抓得非常紧。叶剑英直接组织并参加对北平旧政权机构的接管。在入城的一个多月时间,即把原旧政权下属的一些主要单位都顺利接收过来。其中,有国民党军“华北剿总”系统和伪中央系统在北平的党、特、军、政、警等机关;有四大家族掠夺华北人民的中央、中国、交通、农业各银行在平分行;有作为华北交通、联络枢纽的铁路、邮政、电讯全部系统。有石景山发电厂、炼钢厂、兵工厂等重要工业企业。被接管的职工及一些技术人员等,共9万多人。南京市军管会很快接管了国民党中央机构的749个单位,地方机构的174个单位。上海市军管会在两个多月间,仅市政系统和财政系统即接管数百处单位、20余万人,在短期内稳定了这个中国最大工业中心的形势,为尔后的城市恢复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对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及特务机关等反动组织,军管会或市政府出布告,宣布解散,没收其所有公产、档案,严禁其继续进行任何活动。遵照中央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及对特务机关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国民党政权机关人员及军事后方机关人员除首要战犯及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必须逮捕法办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责成其负责保护各机关资材档案等,听候接收处理。
迅速接管军事设施。上海在两个月里,接收了原国民党陆军3万多人、营房38处、军事学校几所、两个政工队,接收了原国民党航空12个单位、2600多人、房屋3000多间,接收了原国民党海军18个单位、仓库14个、人员近400人。重庆市军管会刚成立不久,就接收了国民党海军江防司令部之军舰“民权”、“常德”、“永年”、“莫山”、“莫德”号5艘。北京市军管会取消了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收回了美国、法国等国在北京的兵营地产,并征用了这些地面上的兵营和其他建筑物。
迅速开展物资接管,防止转移流失。接管各公营企业与公共机关:对一切官僚资本的企业及其他各种公共企业,如工厂、矿山、铁路、邮电、轮船、银行、电灯、电话、自来水、商店、仓库等等,一律接管。接管官僚资本企业与公共企业。物资接管情况比较复杂,各地军管会坚决执行中央指示,军管会均下设物资接管委员会(或称接管部、经济处等),具体负责物资接管工作。首先是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新中国成立前夕,以蒋、宋、孔、陈为代表的官僚资本集中了旧中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左右和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没收官僚资本,对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具有战略意义。军管会入城之初,即将凡“国民党中央政府、省政府、县市政府经营的企业”,一律予以没收,归人民政府所有。北平市军管会所属的物资接管委员会,负责接收敌伪产业及公共物资财产,没收官僚资本,直接代管属于国家的企业。叶剑英每天都要听取物资接管委员会主任戎子和的汇报,及时掌握接管进度,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上海市在两个月中,财经接管工作,计接收国民党政府的银行、工厂、仓库等机构共411个单位,重要资财计黄金万两,白银36万元,金圆券21万亿元,台币亿元,台糖万吨,粮食47万石,汽车万辆,汽油4887万加仑。在上述各机关服务的旧职员工共计万余人。全国到1949年底,共没收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以及国民党政府所属全部交通运输企业。军管会接收官僚资本企业后,迅速将所接收的企业交有关部门管理和经营,有的还尽量使接收人员和以后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相一致,从而把企业的接收和生产的恢复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自上而下、按照系统、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办法,在接收阶段一方面应责成该企业各原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办理移交手续;另一方面分别召集该企业各部工人会议,或工人代表会议宣传政策,发动工人群众配合。
第三,抓好市政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机构。城市刚解放时,摆在军管会面前的是一个百业待举的局面。如何创业兴业,使全市各项工作逐步建立与开展起来?首先应大力抓好建立人民政权,给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首先建人民政府,再建立市以下各级人民政权机关。军管之初,市人民政府即宣告成立。市长由上级机关任命或军管会任命。市政府内部一般设秘书、行政、人事、外事侨务等处。下属公安、法院、财政、民政、工商、教育、卫生、公用、工务等局。在市人民政府下,一般设区人民政府和街公所两级。城市各级人民政权机构的建立,是巩固革命成果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