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花大盗犯下这些案子,可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完美犯罪的欲望,更重要的,还是因为钱。
在场的其他人或多或少也明白这些,但金九龄今日已是必死无疑,他们或念及曾经的旧情,或是想要卖路遥和陆小凤一个面子,所以都没有提这件事。
金九龄:“你知道吗,路遥,我曾经很不服你们这些人。为什么你们做了一点好事,抓了一个逃犯,杀了一些江洋大盗,就会被其他人歌功颂德,叫做大侠公子。而我,抓了一辈子的贼,虽说当面都叫我神捕,但在背地里却被人叫做朝廷鹰犬,鹰爪孙。现在我明白了,那有什么大侠神捕,有的只是成王败寇,和世间的悠悠众口。”
“说的不错,所以我才不让别叫我大侠,我不想被别人的意见所裹挟。就凭你这句话,我可以让你先出手。”
“好,我早就想和你比试一番了,也让我来见识一下你这江湖绝顶的斤两。”
说着,金九龄拉开了身边的柜子,从中取出一件兵刃,竟是柄重达七十斤以上的大铁椎。
铁锥在手,金九龄此刻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朝廷的神捕,反倒像是一个在疆场厮杀的将军。
作为佛门四大神僧之一的苦瓜大师的师弟,金九龄修行的当然也是佛门心法,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旦动起手来就是雷霆万钧之势。
金九龄入六扇门几十年,一身武功早达举重若轻,随心所欲之境。既可用轻如鸿毛的绣花针,也可用这几十斤重的大铁椎。
路遥:“你们都出去吧,这屋子太小,你们要是都在这里面反而施展不开。我们在屋子里交手.外面也一样能看得见的。来吧金九龄,出手吧。”
“好,那你要当心了。路遥,看招!”
金九龄暴喝一声,大铁椎猛地向路遥砸来。
一柄几十斤重的大铁椎,在他手底施展出来,竟仿佛轻如鸿毛,他用的招式轻巧灵变,也正像是在用绣花针一样,这一招施出,竟暗藏着六七种变化,却听不见丝毫风声。
“来的好。”
路遥并没有用寒潭剑,而是屈指成爪,一时间屋内便是漫天的爪影。
金九龄在那爪影中看到了龙爪手,大力鹰爪功和金蛇缠丝手等数种武功的路数。
金九龄能举重若轻,而路遥则是金刚不坏,举轻若重。
利爪迎上了铁锥,和锥尖轰然对撞。
两人的比试让在屋外的众人直呼精彩。
公孙大娘:“陆小凤,你说他们两个最后赢的人会是谁。”
陆小凤:“赢的人一定是路遥。”
常漫天:“不一定吧,陆大侠。路公子虽说是江湖上公认的高手,但那金九龄也不差啊。要知道金九龄用的可是大铁椎,但在施展间,竟然还能连一点风声都不带出来,这岂不是更令人不可思议。”
陆小凤:“不,你们不了解路遥。路遥是我见过在武学方面天赋最高的人,天下间的武学,只要见过一次,他就能熟练地用出来,并可以随意创造出新的武功。这爪功我是第一次见他用,想来也是最近才创出来。可除了这爪功,他还有其他的拳法,指法,以及一门连西门吹雪都赞叹的剑法。”
陆小凤和他们随意的聊了两句,继续观看两人对战。
金九龄的武功如何能与路遥相比,不过十几招,原本走轻灵的铁锥,便被逼的大开大合,横冲直撞。
“就到这吧,原本还以为你能给我些惊喜,没想到仅是如此。”
路遥双手为爪,右手抓住锥尖,左手抓住锥体,双手用力一拧,那柄几十斤重的大铁锥便碎裂开来。
“金九龄,你还有什么话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