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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大胆竟然给夫人喝毒药(第2页)

“平哥现在是户部金部司的员外郎,深受昌帝器重,任家食肆已成昌国知名连锁酒楼……”

是的,任平已经从七品下的户部主事,升了从六品上的员外郎了。

金部司是掌全国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还管着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等事。就是给皇帝管仓库的,是皇帝的出纳会计。

这个金部司主官是个从五品的郎中,再就是任平这个员外郎一人了。

下辖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等官员,可以算是一个肥差了,这样子的职位必须是皇帝的心腹重臣才能坐上,而任平为从龙之臣,又是算术大家,若不是他年纪尚轻,资历不足,郎中主官的位置都会让给他。

管事大喜,自家十一少爷以前顽劣,让他跟着任德去跑商,等于是放弃了他,不想这个十一少爷竟然在异国他乡混的出人头地来了。

就算是家主最看中下大力气栽培的几个孙辈,到现在也只是将将考了个秀才,就是这样家主也是兴奋地开了祠堂,说是列祖列宗保佑了,任家出人才了。

却是完全没有想到一个不看重的庶子在大昌国已经是翻身入仕了。

管事离开后,第二天,任家就又来人了,来的并不是当代家主,看来一个庶子还并不能让家主亲临。

来的是任家三老爷,任平的亲生父亲还有任夫人,当然不会是任平的那个亲生母亲,他是一个姨娘生的,是不配出门见客的,来的自然是任平的嫡母,这种场合,自然是夫人出面了。

“女儿啊,我苦命的……呃……我的心肝……呃……”

任三夫人换了几个词,都觉得不妥,无奈只能尴尬笑道,“女儿,你就是小云吧,平儿真是替为娘认了一个好女儿。”

她打量着面前的小姑娘,个头倒是挺高,听说才十一二岁,竟是比自家的十四岁的大女儿杏娘还要高上一些。

模样倒也俊俏,眼若秋水盈盈,口若樱桃一点点,肤若凝……这个就算了。

这皮肤是在军中风吹日晒的,小麦色,还没有泛过来。

在后世是绝对的健康色,对于这时的审美嘛,还是太黑了些。

身上穿着却是男人的短襟衣衫,头上也是只扎了一个马尾,像个假小子一样。

小云在现代顶着的是张云飞的男人身体,早已习惯男人的生活习惯,这时再让她穿女人衣服抹指描红的,浑身都难受。

那任家送来的衣服首饰,虽然看着好看,却是一点也不想穿。

若不是翠华拼命拦着,她都想把头发剪掉了,还是短毛寸好看,打理方便,这天天梳头的麻烦死了。

没有奈何,只能扎个马尾巴。

穿回自己的身体,还得要小心翼翼装自己,人生好累啊,真想回去。

任三夫人看着面前的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儿,一肚子不满意,一个妾生子认的妹子,还让本夫人亲自来看她,真是给她脸了。

但来时老爷吩咐,再大的不高兴也没有露在脸上,只是笑着说,“女儿,可是嫌家里送来的衣服不满意?这次同母亲回家,我让绣娘给你重新做些……若女儿不喜这些款式,我带你去云裳阁挑些,可不能再做这野小子打扮……”

这话就有些心机了,看似关心,实则是在斥责小云不懂礼数,女作男装,没有教养,又在暗示自己家的财富地位。

“呃,不用,不用,我穿这个方便些,平日还要习武!”

对于突然冒出的娘,小云有些不知所措,不过这女人表现的关心,让她有些心安,看来任平的母亲也不错嘛,还是个好人。

她不懂大户人家主母的弯弯绕绕,只当她的关心是真。

心下很高兴,道,“母亲,请喝饮料。”

翠华端上一只晶莹剔透的琉璃杯,里面是棕黑色的液体,还冒着一个一个小气泡。

“大胆,竟然给夫人喝毒药!”

任三夫人还没有说话,一个婆子就厉声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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