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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节 见招拆招(第4页)

从现场留下的痕迹看,这一家人坚持了很长时间,桌椅橱柜都劈成柴烧了,厨房里冰箱门敞开着,没剩下什么食物,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囤积了很多100斤装的大袋狗粮,周吉猜想他们最后的日子是靠吃狗粮度日的。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的爱犬“二哈”不大爱吃狗粮了,而是用一种深沉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磨牙砺爪,心怀鬼胎,直到有一天——周吉不知道他们被吃的时候,是已经冻死了,还是仍活着,如果是前者,痛苦和绝望会少一些。

被亲手养大爱如性命的狗咬死吃掉,会是怎样的感觉?据说在很多案件中,受害人在家里病故或者被谋杀,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宠物没人喂食,就开始撕咬尸体充饥。狗比猫对主人更加忠诚,猫在主人死后不久就开始吃他们了,而狗则会等上一两天,实在饥饿难当的时候才会这样做。很明显,普遍的情况并不适用于眼下的特例。

周吉退出了601室,不再根据用电量挑挑拣拣,从七楼开始逐层往下扫荡,一次性扫荡一个单元,把雪橇装得满满当当,拉到地下车库,司马杨和赵宗轩守在地道口,接手分批运回去。如果一切顺利,天没过午,时间上赶得及,周吉和余瑶就马不停蹄扫荡另一个单元,反之则歇口气,留到第二天再继续。

顺利不顺利,取决于防盗门的坚固程度,沃尔玛超市没有警用破门锤,这是莫大的遗憾,否则的话以周吉的力气,破门而入直如探囊取物。

三位大佬回到熙辰大厦地下二层,坐到罗伦士vs500l车里吹着暖风开小会,关于“寄生种”的猜测,最初周吉也只是灵光一闪,没什么根据,直到开枪打破“肉瘤”,证明这是致命的弱点,他才有了几分把握。

“寄生“的目的是什么?操纵,成长,分裂,不断壮大同类,最后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就这一点而言,他们与人类是天然的仇敌,属于不可调和的矛盾,你死我活的那种,一旦碰到一起,哪一方都不会手软。

周吉的两枪针对“寄生种”的弱点,固然暂时解决了威胁,眼下的问题是,不知道还有多少“寄生种”潜伏在黑暗里,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可能造成怎样的威胁。三人也商量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最终只拿出个过渡的方案,地道里的铁门是第一道防线,必不可少,不能断人看守,万象雅苑的物资也要尽快转移,顺便寻找“寄生种”的行踪,宋骐甚至提议如有可能设法抓头活的,把肉瘤剖开来看看“寄生主”的真容。

户外实在太冷,只能由周吉多辛苦几趟,但他明确反对剖开肉瘤做进一步研究,理由也很简单,缺少密封舱之类的防护设备,他担心“寄生主”暴起转移,在避难所中扩散开来,宁可斩草除根,一枪了事。荀冶也同意他的看法,既然找到了“寄生种”的弱点,也就没必要再冒险,他们不是做科学研究,见招拆招,解决实际威胁,让大伙儿活下去才是他们的目的。

周吉回到自己的安乐窝,余瑶已经提前煮好了“金钱腿”,还挑了一瓶白兰地,周吉先喝了半杯驱走身上的寒意,吃了点东西垫垫,跟她说起“寄生主”和“寄生种”。他们的运气不错,遇到的两头“寄生种”都不难对付,一头的宿主是哈士奇,狗再聪明,智慧毕竟有限,一头撞进铁笼,就成了“砧板上的肉”,另一头的宿主更不济,是一具冻毙的尸体,脑细胞都死光了,关节肌肉硬得像石头,行动迟缓,没什么威胁。

他说得轻描淡写,余瑶却听得惊心动魄,如果“寄生种”的宿主是活人,又会怎样?她下意识抱住周吉的胳膊,不敢再想下去了。周吉拍拍她的肩膀,安慰了几句,对付“寄生种”他有手段,有心得,有他在天塌下来都没事。

吃剩下的火腿汤,二人下了点米,煮了半锅咸粥,分着吃了。余瑶等候周吉彻夜未眠,此时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整个人松弛下来,觉得有点困倦,周吉没有体谅她,抱着她折腾了一回,事了余瑶连指头都懒得动,很快就沉沉睡去。

炉膛内木柴噼啪作响,周吉静静坐了片刻,从散乱的衣服下拿出水云锡罐,水云铭文舒卷游移,细看却夹杂着丝丝缕缕血气。自从搬迁至熙辰大厦后,周吉便将锡罐系于腰间,须臾不离身,天气严寒,身上衣服穿得厚,倒也不显得突兀。此宝对“寄生种”是有所感应的,当日来到601防盗门外,他便察觉水云锡罐微微一动,似乎在催促他采取行动,及至恶狗被困于铁笼不得脱身,他蹲下近距离察看,锡罐忽然发烫,似乎从对方体内夺取什么东西,那畜生亦随之萎靡不振,趴在笼底不敢动弹。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那僵尸身上。

周吉打开水云锡罐,茶叶已经被一股神秘力量所摧毁,只剩下一小堆灰烬,他从劈柴上拔了一根木刺,小心翼翼扒着灰,运足目力,才找到一点晶莹剔透的血晶,只有针尖大小,差点就看走眼疏忽过去。这是从“寄生种”体内夺来的好东西,比起天都茶和仙云茶高了好几个档次!不过这东西怎么个用法,还得好生研究一番。

周吉重新把血晶埋进灰堆里,合上锡罐,看着水云铭文舒卷游移,慢慢有了几分倦意,他钻进睡袋,头枕在衣服上,左手握住水云锡罐,不知不觉酣然入梦。

休息了一天一夜,周吉叫上余瑶全副武装,继续闯入万象雅苑的多层洋房“探险”,他们的第一站就是恶狗藏身的601室。果不其然,主人夫妇在内一家六口,上有两个老的,下有两个小的,都被啃食干净,周吉也不是法医,看骨头就能辨认年龄性别,主要是那畜生不吃头,留下了“罪证”。防盗门被撞得瘪了好几个坑,太结实撞不破,最后那畜生是从客厅的窗口跳出去的,如果当初周吉没有惊动它,或许它还不会这么急着离开。

从现场留下的痕迹看,这一家人坚持了很长时间,桌椅橱柜都劈成柴烧了,厨房里冰箱门敞开着,没剩下什么食物,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囤积了很多100斤装的大袋狗粮,周吉猜想他们最后的日子是靠吃狗粮度日的。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的爱犬“二哈”不大爱吃狗粮了,而是用一种深沉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磨牙砺爪,心怀鬼胎,直到有一天——周吉不知道他们被吃的时候,是已经冻死了,还是仍活着,如果是前者,痛苦和绝望会少一些。

被亲手养大爱如性命的狗咬死吃掉,会是怎样的感觉?据说在很多案件中,受害人在家里病故或者被谋杀,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宠物没人喂食,就开始撕咬尸体充饥。狗比猫对主人更加忠诚,猫在主人死后不久就开始吃他们了,而狗则会等上一两天,实在饥饿难当的时候才会这样做。很明显,普遍的情况并不适用于眼下的特例。

周吉退出了601室,不再根据用电量挑挑拣拣,从七楼开始逐层往下扫荡,一次性扫荡一个单元,把雪橇装得满满当当,拉到地下车库,司马杨和赵宗轩守在地道口,接手分批运回去。如果一切顺利,天没过午,时间上赶得及,周吉和余瑶就马不停蹄扫荡另一个单元,反之则歇口气,留到第二天再继续。

顺利不顺利,取决于防盗门的坚固程度,沃尔玛超市没有警用破门锤,这是莫大的遗憾,否则的话以周吉的力气,破门而入直如探囊取物。

三位大佬回到熙辰大厦地下二层,坐到罗伦士vs500l车里吹着暖风开小会,关于“寄生种”的猜测,最初周吉也只是灵光一闪,没什么根据,直到开枪打破“肉瘤”,证明这是致命的弱点,他才有了几分把握。

“寄生“的目的是什么?操纵,成长,分裂,不断壮大同类,最后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就这一点而言,他们与人类是天然的仇敌,属于不可调和的矛盾,你死我活的那种,一旦碰到一起,哪一方都不会手软。

周吉的两枪针对“寄生种”的弱点,固然暂时解决了威胁,眼下的问题是,不知道还有多少“寄生种”潜伏在黑暗里,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可能造成怎样的威胁。三人也商量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最终只拿出个过渡的方案,地道里的铁门是第一道防线,必不可少,不能断人看守,万象雅苑的物资也要尽快转移,顺便寻找“寄生种”的行踪,宋骐甚至提议如有可能设法抓头活的,把肉瘤剖开来看看“寄生主”的真容。

户外实在太冷,只能由周吉多辛苦几趟,但他明确反对剖开肉瘤做进一步研究,理由也很简单,缺少密封舱之类的防护设备,他担心“寄生主”暴起转移,在避难所中扩散开来,宁可斩草除根,一枪了事。荀冶也同意他的看法,既然找到了“寄生种”的弱点,也就没必要再冒险,他们不是做科学研究,见招拆招,解决实际威胁,让大伙儿活下去才是他们的目的。

周吉回到自己的安乐窝,余瑶已经提前煮好了“金钱腿”,还挑了一瓶白兰地,周吉先喝了半杯驱走身上的寒意,吃了点东西垫垫,跟她说起“寄生主”和“寄生种”。他们的运气不错,遇到的两头“寄生种”都不难对付,一头的宿主是哈士奇,狗再聪明,智慧毕竟有限,一头撞进铁笼,就成了“砧板上的肉”,另一头的宿主更不济,是一具冻毙的尸体,脑细胞都死光了,关节肌肉硬得像石头,行动迟缓,没什么威胁。

他说得轻描淡写,余瑶却听得惊心动魄,如果“寄生种”的宿主是活人,又会怎样?她下意识抱住周吉的胳膊,不敢再想下去了。周吉拍拍她的肩膀,安慰了几句,对付“寄生种”他有手段,有心得,有他在天塌下来都没事。

吃剩下的火腿汤,二人下了点米,煮了半锅咸粥,分着吃了。余瑶等候周吉彻夜未眠,此时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整个人松弛下来,觉得有点困倦,周吉没有体谅她,抱着她折腾了一回,事了余瑶连指头都懒得动,很快就沉沉睡去。

炉膛内木柴噼啪作响,周吉静静坐了片刻,从散乱的衣服下拿出水云锡罐,水云铭文舒卷游移,细看却夹杂着丝丝缕缕血气。自从搬迁至熙辰大厦后,周吉便将锡罐系于腰间,须臾不离身,天气严寒,身上衣服穿得厚,倒也不显得突兀。此宝对“寄生种”是有所感应的,当日来到601防盗门外,他便察觉水云锡罐微微一动,似乎在催促他采取行动,及至恶狗被困于铁笼不得脱身,他蹲下近距离察看,锡罐忽然发烫,似乎从对方体内夺取什么东西,那畜生亦随之萎靡不振,趴在笼底不敢动弹。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那僵尸身上。

周吉打开水云锡罐,茶叶已经被一股神秘力量所摧毁,只剩下一小堆灰烬,他从劈柴上拔了一根木刺,小心翼翼扒着灰,运足目力,才找到一点晶莹剔透的血晶,只有针尖大小,差点就看走眼疏忽过去。这是从“寄生种”体内夺来的好东西,比起天都茶和仙云茶高了好几个档次!不过这东西怎么个用法,还得好生研究一番。

周吉重新把血晶埋进灰堆里,合上锡罐,看着水云铭文舒卷游移,慢慢有了几分倦意,他钻进睡袋,头枕在衣服上,左手握住水云锡罐,不知不觉酣然入梦。

休息了一天一夜,周吉叫上余瑶全副武装,继续闯入万象雅苑的多层洋房“探险”,他们的第一站就是恶狗藏身的601室。果不其然,主人夫妇在内一家六口,上有两个老的,下有两个小的,都被啃食干净,周吉也不是法医,看骨头就能辨认年龄性别,主要是那畜生不吃头,留下了“罪证”。防盗门被撞得瘪了好几个坑,太结实撞不破,最后那畜生是从客厅的窗口跳出去的,如果当初周吉没有惊动它,或许它还不会这么急着离开。

从现场留下的痕迹看,这一家人坚持了很长时间,桌椅橱柜都劈成柴烧了,厨房里冰箱门敞开着,没剩下什么食物,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囤积了很多100斤装的大袋狗粮,周吉猜想他们最后的日子是靠吃狗粮度日的。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的爱犬“二哈”不大爱吃狗粮了,而是用一种深沉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磨牙砺爪,心怀鬼胎,直到有一天——周吉不知道他们被吃的时候,是已经冻死了,还是仍活着,如果是前者,痛苦和绝望会少一些。

被亲手养大爱如性命的狗咬死吃掉,会是怎样的感觉?据说在很多案件中,受害人在家里病故或者被谋杀,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宠物没人喂食,就开始撕咬尸体充饥。狗比猫对主人更加忠诚,猫在主人死后不久就开始吃他们了,而狗则会等上一两天,实在饥饿难当的时候才会这样做。很明显,普遍的情况并不适用于眼下的特例。

周吉退出了601室,不再根据用电量挑挑拣拣,从七楼开始逐层往下扫荡,一次性扫荡一个单元,把雪橇装得满满当当,拉到地下车库,司马杨和赵宗轩守在地道口,接手分批运回去。如果一切顺利,天没过午,时间上赶得及,周吉和余瑶就马不停蹄扫荡另一个单元,反之则歇口气,留到第二天再继续。

顺利不顺利,取决于防盗门的坚固程度,沃尔玛超市没有警用破门锤,这是莫大的遗憾,否则的话以周吉的力气,破门而入直如探囊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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