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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第1页)

。于是,在星期六的晚上,她就为自己准备好了第二天的干粮,那是医院糕点房才出炉的面包,还有把开水也凉起,第二天一早能往水壶里倒。另外油画箱、油画笔、刮刀、擦笔的废纸、油画颜料等都一一检查过了。躺在床上,又想到了穿什么衣服,当然不再穿军装,不过,便衣也就是两三件毛衣,还好现在正是穿毛衣的时候,最后自己给自己选定了穿那件乳白色的棒针毛衣,是妈妈亲手织的,托人带来的,据说是现在省城里最流行的式样。尽管对妈妈意见一大堆,但还是要承认妈妈是一个最具鉴赏力的女人,就是在最无花的年代,她也能巧妙地把任歌装点得像一朵花。其实,任歌一看到妈妈织的这一件毛衣时,就特别喜欢,她也莫名地对服装有一种天然的鉴赏力。现在的人越来越敢穿了,真不知道城里的人现在都穿了什么。又想到了裤子,当然是穿牛仔裤,这也是任歌惟一的一条便裤,她知道自己穿牛仔裤特别好看,因为她不是那种极瘦的人,应该说她是丰满型的,但是决不胖,牛仔裤穿在她的身上,正好绷起,使人感觉到所有的青春和弹力。

第二天,站在窗户前,趁着外面的天还没有大亮,把屋里的灯开开,窗户的玻璃就有点像一个穿衣镜,能隐隐约约勾勒出全身的线条。任歌很满意,尽管看不太清楚,但是能看出毛衣是宽松式的,裤型是直筒式的,这样一上一下,人会莫名地被拔高,显得挺拔精神,本来就高的胸部,像隆起的两座小山把毛衣撑起,既有丰满的感觉,又不显得胖。接下来洗脸梳头,这些程序倒不多,头发是齐肩的直发短发,发梢向耳根收拢,这样的发式比较适合识文断字的女孩,用梳子胡乱梳两下,就整整齐齐了。

一切收拾完毕,天已经完全亮了,太阳也遮遮掩掩地往外出,任歌吃了面包喝了开水,就挎上画箱和水壶出发了。

出了医院大门,向左拐,沿着医院的围墙走一段,就开始爬山,一上山的时候,是一片茂密的松树林,在松树林的树干下还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灌木丛,上山有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小道,沿着小道向上走,这时山里异常的静,早晨没有风,树叶也不摇摆,阳光几乎透不进来,倒是自己的脚步声最大。任歌就这样走着,没有害怕的感觉,她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那是一个非常适合写生的地方,过了这一片树林,在山坡的那一面,是一片坟地田野,在田野的一端是一些农民的房子,稀稀拉拉地像被谁无意撒在这一片坡地上一样,房子几乎是清一色的土基垒起的,灰色的瓦顶,家家户户的房檐下都垂掉着大串大串的红辣椒和大串大串金黄色的玉米,可以说适合油画表现的色彩都有了,可以好好过一把挥洒色彩的瘾。

想着也就到了,任歌忽然激动起来,眼睛好像不够使一样,看了看田野,有裸露的红土,也有还没有镰回家的玉米秆,远处的房子有赭石、大红、金黄、青灰、暗绿、乳白、桔红、浅黄等等,所有颜色轰轰烈烈地向她奔来,她禁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声,感谢大自然。

接着,她卸下画箱、水壶,在树林的边缘慢慢地走着,她在找一个最佳的视点,她眼睛看着前方,半侧着身子走着,看看这个位置,觉得太偏,房子在这个角度画出来不好看,又往前走,可是从这里看,红辣椒又显得分量大了,还往前走,忽然,隐隐约约觉得眼睛的余光能看到有什么在动,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把脸转过来,这才看见就在自己的眼前有一个人。赶紧调整好眼睛的视焦,她看清楚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是老嘎。任歌这才猛地想起,这个叫老嘎的画家,已经在一五八的附近活动了近两个月了。

老嘎也看见了她,正在画画的老嘎,对着任歌扭转了头,看了看,没有任何表情,也不说话,又全神贯注地画了起来。

任歌也没有说什么,就走到老嘎的身边,想看一看这个画家的能耐。

任歌的眼睛突然被一道强光伤了一样,她忽然紧闭了一下眼睛,再赶快睁开,她的心猛地被撕开了一样,似乎周围所有的树干、杂草、露水和泥土,全都挤进了她被撕开的心里,她突然一下用手臂环住了自己,紧紧地,似乎要把自己勒死。睁着的眼睛好像被撑住了一样,根本无法合拢。她似乎在经受着一场死亡,又好像是一次新生,天地忽然翻了个个,眼前的一切在她睁大的眼睛里消失、复活,树林也在旋转,房子就好像在跳舞,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高速运转起来,像在举行一场起义,好像要把她颠覆……

时间在流淌着,任歌确信自己是从另一个世界走了回来,她就那样以半跪半蹲的姿势待在老嘎的身边,可是,她已经忘记自己是这样的,她好像也忘记了还有一个老嘎,她只有她自己的那一个世界,她追求的、向往的、激动人心、可以使人脱胎换骨的世界……

所有的这一切,只有太阳看得真真切切,太阳丝毫没有好奇,它悠闲地欣赏着这一切,不时地用它那光芒万丈的纤维轻轻摸摸任歌的脸、头发和乳白色的毛衣,可是任歌对这一切毫无知觉,太阳却不生气,反而喜气洋洋。

后来,在医院招待所那一间破烂肮脏的小房子里,任歌用手托着下巴,对着老嘎说:“你是天才。”说着已经泪流满面。

老嘎从他营造的另一个世界走回来时,他被眼前的女孩打动,他说:“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能懂我。”

这时,这间破烂肮脏的小房子里,已经摆满了老嘎画的画,它们有的长在墙上,有的弃在墙角,还有靠着的,躺着的。老嘎不知道,这是任歌最向往的环境之一。任歌第一次走进这间房子时,什么话也没有说,而是感到脖子发硬,莫名地说了一句:“这么多……”就说不下去,泪水悄悄爬过她的脸,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她的脸颊,顺着她的鼻孔边缘滚落在衣襟上,可是,她还不知道,她举着一张湿漉漉的脸在张望,后来又举着这张湿漉漉的脸看着老嘎,老嘎那一双浓缩着所有忧伤的眼睛,像钉子一样钉在了她的脸上。

时间从初冬走到了深冬,土地变得坚硬,天空也是更多的灰色。任歌似乎也走到了她人生的隆冬,在她一个人住的那间宿舍里,她已经没有了宁静的心态。推开房门,她面向墙壁,一边又一边地在问自己:“我怎么办?我怎么办?怎么办嘛?”猛地用手握成拳,使劲敲自己的脑袋,墙上的画已经被她撕扯下来了许多,还有几张在墙上飘动,她茫然地看着房子里的一切,一切似乎都没有了原来的意义和价值,她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窗外的花红树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她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深露着的树于,那么无助地等待在寒冷中。

上班的时候她总是拼命地工作,自己班上的事完了以后,又去帮别人干,她希望别人穿刺失败,这样她就会冲上去,接过针头继续穿刺,只有在穿刺的时候,她的整个身心才是凝聚的,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小小的针头上,当鲜红的血液顺着那细细的尼龙管向她涌来时,她感到生命又有了价值,于是,她渴望穿刺,她像着了魔一样,冷不丁地问医生,今天有输液的吗?当有的护士抱怨输液多时,她就如获至宝地喊着,我来,等我发完药我来。她最后甚至向护士长建议,她上白班的时候,都给她排治疗。

星期天的时候,她等待着戴天亮开着摩托车来,有一次,她要求天亮把摩托车开到那条甩进山里的土路上,那根本是—条不能走摩托车的路,一个是它像一条蛇一样起伏在群山里,再—个它是一条土路,巨大的灰尘会淹没摩托车上的人。可是她非要这样做,她像一下子小了十岁一样,撒着娇央求天亮:“去嘛,我想去。”又说:“怎么?你害怕了?你不是说没有不敢去的地方吗?”

天亮说:“怎么不敢去?主要是不能带着你。”

“就要带我,你能去,我也能去。”

天亮磨不过她,而且也很少见她这么磨过,就骑车上了路。果真,路面极差,摩托车就好像掉进了大海里,被汹涌的海浪任意抛撒,她紧紧地抱住戴天亮的腰,在大起大落中感受到一种放松;忽然,她的情绪又在变化,她突然渴望翻车,渴望一瞬间被抛进路边的深谷里,在不知不觉中结束一切,她真想把手放开,只要一放开手就能随时被抛进深谷,可是,如果那样戴天亮就是说不清的杀人犯……

跑了十几公里,又回到了一五八门口的公路上,天亮停下了摩托车,转过身来一看,两人都笑了,原来巨大的灰尘覆盖了他们的头发、眉目、眼睫毛,两人就好像是山里出来的毛人。

戴天娇又别出心裁地说:“我们到河里洗洗。”

戴天亮说:“你糊涂了,现在是冬天。”说着一个劲搓着一双冻得红红的手。

“不,我要去。”任歌说着一个人就向河边跑去。

戴天亮喊着她,答应着。他们又绕到了倒淌河边,任歌走到河边,这时,几乎没有了河水,只有小溪一样的一股水在静静地流着,她一下子踩了进去,弯着腰用手往自己的脸上撩水,一棒又一棒。

“行了,这样要感冒的。”戴天亮喊着,就伸手去拉她。

她猛地扑进了戴天亮的怀里,抽泣着说:“我怎么不觉得冷?我怎么一点也不觉得冷?”

戴天亮就越发把她搂得紧紧的,十分心疼怀里的女人。

又过了一段时间,任歌想使自己尽量的正常,想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把宿舍收拾得干干净净,又在墙上钉上纸画画。就觉得很好了,也许自己心态不好,又一副自如的样子,向招待所走去,可是,当她一走进那一间破烂肮脏的小屋后,又不可控制自己失常的心态,她在心里说了声,完了,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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