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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国师李冰(下)
在国师李冰第三次来的时候,我出来见了他,三言两句客套话过后,我便提出请他当我那五个美少年的师傅,还有要将小凡送给他做侍从,让他把小凡当亲弟弟来看。
我遣开身边的人,直入主题,让他先做小凡的义兄,过一、两年给小凡找一个好归宿。
其实,要换做是别人,可不敢向李冰提出这样要求,他可是堂堂国师啊!学富五车,才貌双全,地位尊贵,连我母皇对他都十分的尊敬。
嘿嘿,我可不管,谁要他那天信誓旦旦呢!
这点事情他要是都办不好,以后就别再想见到我!(作者:你这个霸道的女人哦!)
听到我这个想法,李冰先是一怔,后扬起他俊美的眉毛,幽幽道,“殿下的吩咐,微臣一定办好。不过,小凡的事情,殿下以为让他嫁给了别人,就会获得幸福吗?他曾经在罗裳门呆过,怕是一般人家会嫌弃啊。”
我听出他弦外之音,也不躲避,笑道:“国师言下之意,是只有我不嫌弃他,只有我才给他幸福?”
怎么你想让小凡做我的暖床的小男孩吗?
我的直言令李冰大感意外,他抬起闪亮的凤眸,正要答复我的话,却正好看到我更胜娇花的笑脸,顿时像被我摄了魂般,眼睛一眨不眨,定在那里,直勾勾的望着我!
好玩,我以前做花魁时,也有那未经欢爱的少年郎初见我时会像这样会勾了魂魄。
但李冰是个有着小麦色皮肤,兰花体香,还与我有过肌肤之情的大帅哥,他这般如痴如醉的样子,真的令我好有成就感,自信心超级上涨啊!
不过,我不想让他过度失态,万一他控制不了,说出不该说的话,我是拒绝还是相迎呢?
我微微低下头,不去看他眼睛,轻声道:“国师考虑的周到,不过,凡事还是随缘,我们这些关心他的人,只要努力的给他创造好的条件和环境,其他的就看小凡他自己的命运和造化了。你今天答应我这件事,我心里高兴,感谢你的很。”
见他未接我的话,我轻咳一声,又说了一遍后,他才接话道:“殿下不用跟微臣客气。”顿首,轻轻道:“微臣愿意为殿下,做任何事情。”他语气平和,虽是一口一个“殿下”,“微臣”,但确实是真心流露。
我目光流转,看他脸色已是红了,小麦色的皮肤,如轻抹了一层胭脂,微微的红唇,真诚的样子,真令人喜爱。
接着,他又走到我身前,双手为我呈上一本书,显然是怕再失态,不敢看我的脸,必恭必敬的道:“殿下,这是微臣练习过的武功秘笈《逍遥游》,现在殿下已拥有了二十年的功力,习此秘笈中功夫,可用来防身。”
闻言,我有一丝疑惑,他怎么知道我体内有二十年的内功?我曾听府中人说,花忆冷原来是不会武功的。
难道,他那十日与我欢爱,真的是为我治疗,将他的功力传给我?那我真的是欠他不少了,我接过书,用极低的声音,试着问他,“你的内力现在都恢复了吗?”
他身子微微一怔,有些向后倒的样子,怕是又想起那十日与我欢爱的种种情景,他内心像是翻江倒海,身子都僵直了,过了十秒钟,他吸了一口气,才定住身子后,轻轻点头,柔声道:“谢谢。已全部恢复。”
完了!
看他的样子,那十日,他的确是通过与我双宿,将功力传给我了,没想到,我就这么欠了他一个大人情。
偏偏我今日又将小凡的事交给他处理,这样,我就欠他两个人情。
不对,不对!
他和我欢爱了十日啊。怎么也得免费为我做十件事情吧。我脸皮厚吧!嘿嘿,我是不是很会做生意啊!
我接过书,大方的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饭,他痛快的答应了。可能他没有想到我前面两次都拒绝见他,这一次却又是吩咐他做事,又是关心他身体,还留他吃晚饭吧。他面上喜悦之色,一览无疑。
嘿嘿,别激动哦,我只是留你吃个晚饭,又不是留你夜宿。
我与他再聊几句后,便令林公公带他到太子府四处转转,我下午的时间,可是要用来练功的。
美色当头,也不能误了练功的。何况他又拿了这本《逍遥游》。我好奇的很,想要赶紧练练,看与我前几十世练习的武功有什么不同。
晚餐前,因为练功出了些汗,我换了件宽松随意的粉色衣衫,只在腰间系一根粉色的飘带,将一头长发随意自由披散开来,洗了把脸,擦干脸上的清水,便来到餐厅。
一大桌丰富的佳肴前,李冰单手负于身后,面色从容,立在一旁,正等我入席。
我见他身高约有一米九,肩宽腰瘦,一袭蓝布长衫,蓝色腰带,长发用白玉簪子的扎起,高雅、利落、精神、清爽,很是耐看,他的体香又是兰花香,不由得想起“君子如兰”四个字。
我随意的请他就座,说了几句话,问他不介意,让他那五个学生和我们一起用餐,他很高兴的点头同意。
小星他们五个美少年都是孤儿,是被林公公在人贩子市场里千挑百选买回来侍候我的。因此,我在知道情况后,对他们像大姐姐一样。除了我母皇来,他们不能上桌外,平时他们是可以和我在一张桌子上用饭。
唉,菜做的那么多,我让御厨少做几个,都不行。有了他们五个人的加入,就不用那么浪费了。
于是我们七个人,坐到一起,我挨着李冰,小星挨着我,围坐在一桌。刚开始,他们六个人都有些放不开,后来听了我说了一个“鹦鹉学舌”的笑话后,气氛放松活跃起来。
我又像拉家常一般,并不扭头,边吃菜,边问李冰是哪个地方的人,今年多少岁,平时有什么业余生活爱好等等小问题。
李冰都一一回答,他今年十九岁,家乡在万花国海边一个小渔村,难怪他皮肤是小麦色的,小时候常晒日光浴吗。他平时喜欢看书,抚琴,下棋,练武。
恩,这顿饭,他笑了好多次,他的牙齿真的很好看,吃相也很斯文,根本不像是来自小渔村普通人家的。我猜想,一定是他那个送我《神花仙术》的师父将他训练的如此神情俊郎,大方得体,温文尔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