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普济寺的人送来,选定的日子,已经送到老夫人手里。”春雨,看着最近越发美丽的林舒,以前的小姐又回来了,光彩夺目。
“新来的张厨娘,山药桂花膏做的十分不错,你也来尝尝和我们在淮南,吃到的味道很像。”林舒捏了一块,喂进春雨的嘴里。
一股山药的甜腻,挂花的清香瞬间在嘴巴里炸开。
“小姐这样高兴,可是收到老爷的家书?”春雨看着越来越鲜活的小姐,想必是老爷的家书里写了什么高兴的事。
“父亲和大哥下个月来上京,轩哥儿要下场考功名。”林舒十分高兴的能见到家人,以轩哥儿的学识,必定是高中,就凭沈家的贪婪,她的和离路又会难上加难。
他的二哥在送她出嫁后,留了封家书,离家说要闯出一番天地,不知道他现在,吃得饱不饱?穿的暖不暖?银子够花不够花?
这一世,她一定要把生意做到全国各地去,若是二哥在外地万一没了银子,也能去自己的铺子里支取。
秋霜急忙进来:“小姐,老夫人有请。据说发了好大的火,要不就回绝了?”
每次小姐从万寿阁回来不是带伤,就是花钱。
“小姐,老夫人发了火,砸了好几个茶杯,还是不去的好,反正又不管家,不如躲个清净。”
“去,你放心,我不会有事。”林舒又捏了一块糕点放在嘴里,这戏台子都搭好了,她要去看戏,毕竟这出戏可是她给沈家排的。
林舒到万寿阁时,沈成文和沈母的茶水已经换了两轮了。
脸上带着薄纱,只露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中的风华流转,让人浮想翩翩,伸手想要扯掉面纱,看看面纱后面到底是什么绝色美人。
一颦一笑皆是风情,有些动作不必刻意,却让人印象深刻。
若前几天的林舒是破碎的娃娃,惹人怜爱。
今日的林舒就是那高岭之花,让人望尘莫及。
沈成文目不转睛的看着林舒,就这样的风情上京城里,也没有几家贵女能够比拟。
哼,不过是上不了台面的手段,必是知道这几日,珍珠和自己在一起,才想到这下作的法子,引诱他。
林舒要是知道,沈成文脑子想的是自己故意引诱他,估计会把他的脑袋打开,看看是不是里面都是浆糊。
“你传话去普济寺要为菩萨重塑金身?”沈母想到账上那四万两银子,自己还没见到,就得花一万两,心在滴血。
“是,当年在佛前许下的愿,母亲是忘了吗?若不是佛祖保佑,夫君怎么能毫发无伤的回来?”林舒把毫发无伤几个字咬的及重。
沈母回想当年的事情,那是沈成文刚刚失踪,写信说在普济寺,让沈母和老夫人带些银钱和换洗衣物给他。
老夫人和沈母一合计,带着林舒就去了普济寺,说是为了沈成文祈福,香火钱还是林舒捐的最多,早知道就不带林舒了。
沈母偷偷看了老夫人一眼,看老夫人低着头喝茶,心思不在这件事上。
王氏眼睛滴溜一转:“当初是咱们三人一同求的,重塑金身一万两银子,母亲我吃点亏,拿四千两银子出来,你和老夫人一人拿出三千两银子,也算是全了咱们三人对佛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