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夜大雨后,世界被洗得清晰。
高季同如常早起去上学,李冉也如常把他送到学校然后去店里忙碌。
雨季,山上的腐草枯叶下菌子热热闹闹地钻出来,城里人爱这口深山的味道,经常给李冉店里送菜的老伯送来许多新鲜的菌子,李冉开始琢磨新的菜色。
李冉并没有太多时间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从离开家乡到如今,她唯一还算搞明白的事情就是要脚踏实地生活。
生活不在过去和未来,就在今天的此时此刻。
她要把今天的汤炖好,鸡在浓浓的高汤里煨了一夜,早上刚送来的海鲜在池子里自在地来回游,负责采买的小刘今天买回来的牛羊肉还冒着热气。能将厨房的人和事都安排妥当,不亚于进行一场小规模的战斗。
忙碌一天回到公寓,她又能看见高季同,这样普通又幸福的生活,就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
那些浮华绚丽,终将消失在她的世界。
郊区的盘山公路,轰鸣的引擎声划破天空。
谢斯年载着小女友到达山顶时,高朗的跑车丢弃在路边,人却不见踪影。他仔细检查了车身,这辆全球限量的超跑完好无损,车门半开着,要不是车座上还留着手机,谢斯年差点腿软,想这人不会是被绑架了或者撞车了吧。
后面的人陆续到达,四处还是不见高朗,等到人快散了,他才从山路边的林子里出来。他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什么,微弱地光从他指缝中露出来。
“快快快,给我找个瓶子。”他冲谢斯年叫嚷,谢斯年骂了句脏话,“我上哪儿给你找瓶子去。”
他在车上一阵翻腾,这跑车平常都不怎么开,谁会在上面放东西,最后还是他贴心的小女友提醒,他把烟盒里的烟都倒了出来,“你手里什么玩意儿,凑合装吧。”
发着光的小玩意儿被高朗小心翼翼地装进了烟盒里,谢斯年的小女友一声小小的惊呼:“哇,是萤火虫。”
谢斯年无语。
“大哥,你消失半天就是捉这玩意儿去了?”
高朗说:“高季同肯定喜欢。”
因为李冉就很喜欢,高季同是她生的,所以他也肯定喜欢。
谢斯年欲言又止,最近高朗反常得厉害。他看着他兴致高涨,眼含希冀,却没有任何动作。
这是高朗,向来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这一秒想起的事,下一秒哪怕所有人阻拦,他也要去做。
谢斯年的小女友还是个天真的大学生,她既不了解高朗,也不太了解生活的纷纷扰扰,她叹了一声,真诚地说:“这萤火虫活不了多久,现在带回去明天就死了,不如还是放它们回去吧。”
女孩子心思柔软,特别是她这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人类一时的浪漫与好奇,对这些小东西来说却是一生最后的灿烂。
如果它们有思想,也是想回到属于他们的山林吧。
高朗的眸子就这么一点一点淡下来。
他拿着烟盒走进了山林,没多久孑然一身出来,凄凄的月光洒在他身上,谢斯年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过他什么都没说,只在心中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t的一句大废话,要是知道今日,谁又会当初。
有些错误,是用一生都无法弥补,它会伴随着悔恨的人一生,无穷无尽地缠绕着他,无论他做什么,不但不能挽回和弥补,还会将伤口翻出来。
这时候记忆就是洒在伤口的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