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白利第一次见到他时,真被他那惨不忍睹的长相吓了一跳。她觉得心里堵得慌,甚至都不愿再走近他。可为了澄清事实,他只好提醒自己:他就是那个撒谎的人,拉克伦明明没来过这个马厩,他却一口咬定拉克伦来过。
事发后,金白利总觉得那个马夫的话有些蹊跷,可她又不能对别人说,更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出来指责那个马夫。而让她保持沉默,她又觉得于情、于心不忍,所以左右为难,苦恼极了。
三天过去了,公爵定的期限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半,可金白利还是没听说事情有什么新进展。她决定亲自去找那个马夫谈谈。如果她能发现什么证据证明他在撒谎,那拉克伦的罪名就可以洗清了。冲这个也值得她去试一试。
马夫说谎的原因之一可能他本人就是直接的参与者。如果这样,金白利怀疑那人是否真的受了伤,他是真的被打了,还是撒谎骗人呢?有人验过他的伤口吗?还是在忙乱之中被忽略了?她打定主意要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
当然,也有可能威尔·艾伯斯真的是糊里糊涂,真的以为他听到的声音是拉克伦的。但这种对别人的指控不是开玩笑的,不能用“可能”二字就下定论,应该是百分之百的肯定才行二
金白利每碰到一位马夫就问是不是艾伯斯,因为她还不知道艾伯斯是何许人也。最后她在一大垛草堆前找到了他,他正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啃着一个大肉饼。他长得真够呛,尤其是那双幽灵般的大眼睛,会让人觉得毛骨惊然。那还只是外表,至于他脑袋里究竟打着什么鬼主意,金白利决定去弄个明白。
“威尔·艾伯斯吗?”
艾伯斯马上站起来,并脱下了帽子。对一个刚受过伤的人来说,他的动作过于敏捷了些。要是一个人头部受过伤,猛地站起来肯定会感到头痛,可他丝毫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是我,小姐,”威尔·艾伯斯说。
“不用站起来了。”金白利面带微笑地说:“我听说了你的不幸,专门来看看你。哦,你经受了那么一场痛苦,现在感觉怎么样?”
“一场什么,小姐?”艾伯斯似乎没听清。
“就是你和盗马贼的冲突啊。你当时可真勇敢啊。”
“那不算什么,”艾伯斯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我的职责。
“哦,我想也是的。医生说你没事吧?”
“用不着看医生。我的头过去也受过伤,比这次厉害多了。”
“不过医生肯定来为你检查过吧?”金白利想知道那医生的名字,以便进一步掌握情况。
“为了一个小肿块?”艾伯斯解嘲似地说:“我告诉他们没这个必要。”
金白利扬起了眉。没有医生来过,也没人去证实马夫的头是否真的受过重击?这不是跟她猜测的一模一样吗?“哦,这不太合适吧,艾伯斯先生?如果你的伤口需要缝针或是处理,那可怎么办?来,让我看看那个肿块,以确保……”
艾伯斯急忙往后一跳,差点被草垛绊了一跤。他重新站稳了,脸上露出了不满的神情。显然金白利吓了他一跳。不过他很快就转过神来,假惺惺地笑着说,“不麻烦您了,小姐。我说了没事儿。皮肤没破,也没流血,而且那肿块已经消了。”
虽然极不情愿,金白利还是点了点头。她想要是艾伯斯头上真有被重击过的伤口,她就把他那又脏又臭的帽子吞下去!公爵真是太糊涂了,居然没让医生检查一下马夫的“伤”,如果当时他这么做了,就不难发现艾伯斯是在撒谎。金白利如今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即便当时真有过肿块,现在也有可能会消退。看来,她只有另想其他办法了。
如果她现在直截了当地戳穿艾伯斯在撒谎,他会作出什么反应呢?当然会一口否认。金白利在心里叹了口气。那样一来她不仅将一无所获,反而还会打草惊蛇。
“真遗憾,到现在马还没有找到,”金白利说、“不过真多亏了你呀,否则那个苏格兰人还在逍遥法外!想想看,他居然敢偷公爵的马,真是胆大包天,实在太卑劣了!”
艾伯斯的脸又红了,金白利想这一定是内疚引起的。
“我并不认识那个家伙,”他说,“但是听他说过两次话。没错,就是他的声音。”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是说他的苏格兰口音很重,很容易辩认出来,是吗?”
“是啊,那口音太有特色了。”
他在撒谎。金白利是故意说错的,艾伯斯却在附和她。其实拉克伦的苏格兰口音并不重,只有轻微的一点点。金白利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莫名的怒火,她赶忙把视线转移到别的地方,想等冷静下来再继续谈话。
也许可以就在这点上作文章。金白利一下子反应过来。威尔·艾伯斯并不知道拉克伦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样的,可能以前他根本就没听到过拉克伦说话。要是拉克伦混在几个苏格兰人中一起讲话,威尔·艾伯斯肯定辩不出哪一个声音是拉克伦的。
应该让公爵知道这件事——哦,不,现在还不能告诉他。他本来就不喜欢拉克伦,从一开始就想赶他走。对于拉克伦这次“罪过”,他一定在暗自高兴,因为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把拉克伦赶出谢灵·克罗斯了。现在还没有抓到真正的小偷,那么任何可以证明拉克伦无罪的证据他都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