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干坐着也是坐,不如聊会天吧。”
孙甜甜现在是沈曦的小迷妹,即使没有聊天的心情,还是很捧场的说:“好啊,就说说大家都是因为什么原因进入娱乐圈的吧。”
周莉姿作为在场入行最早资历最深的艺人,率先开口:“我之所以进入娱乐圈,是因为小时候家里穷,你们可能都没体会那种穷的过年都吃不起肉馅饺子的生活。”
“我入行前什么都干过,酒吧卖酒,饭店洗盘子,后来被一位导演相中进了娱乐圈,从替身开始到戏份极少的女N号,后来拿了个最佳女配角,递给我的本子才多了起来。”
周莉姿在这一行浮浮沉沉二十多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也不会重新出现在大众视野里。
“我的兴趣是唱歌,在国外做了几年练习生,经纪人说我太高冷了让我接地气点,正好有好几档综艺邀请,我抽中了《童年日记》就来了。”
陆寻言简意赅,甚至连自己来节目的原因都说了。
薛涛很想吐槽一句,大少爷你是真敢说,幸好现在不是直播,不然你还不被人骂死。
何之舟也笑着道:“我算是童星出道,不过长大后参演的电视剧都没什么水花,后来综艺节目火了,正好导演邀请我就成了综艺咖。”
孙甜甜举手:“到我了,我女团出道大家都应该知道,家里有点小钱,又没事业心只想混吃等死。结果我竟然被选中成团了,之所以来《童年日记》这个节目一开始是为了陆寻陆老师,不过现在我心里只有曦姐。”
说着,还不忘给沈曦一个wink。
林沐瑶抿了抿唇,细声细语的开口:“我是艺术生,当年以文化课第一名考入了艺术学院,后来老师推荐我参演了前两年很火爆的那部剧的女三因此进入了娱乐圈。”
几个嘉宾说完,都把视线看向了沈曦。
沈曦难得露出尴尬的笑容:“那啥关于我的那些传言,网上说的不全是假的,我就是个山野长大的,小时候被抱错的真千金,结果没规矩还带个孩子家里嫌弃我上不得台面。”
沈家不当她一回事,沈曦自然也不会给沈家留面子。
“曦姐真可怜……”
听说是一回事,当事人亲口承认是另一回事。
“可怜?”沈曦不以为意的笑笑,“每个人的成长轨迹注定了人的性格是不同的,抱错的事情没有办法改变,以我的性格也不可能适应沈家的生活,沈家也接受不了野性难驯的我。”
话虽如此,大家都觉得沈曦挺可怜的。
原本应该是沈家大小姐,却在山野长大,听说还是偏远小山村。
现在的沈家大小姐沈嘉晚多出色的啊,江城名媛,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极为出色。
“沈……沈老师,女尸立起来了。”
林沐瑶一直盯着水面,看到原本脸朝下漂浮在水面的女尸,此刻突然立在了水面上。
沈曦下意识的将七七搂在怀里,清凌凌的目光盯着湖面上站的直挺挺的尸体。
女人的脸惨白惨白,早已经浮肿的看不出样子了,神情扭曲狰狞……
“她的眼睛……”孙甜甜尖叫一声,“好像在阴森森的盯着我看,曦姐救命啊!”
尸煞!
沈曦耳膜嗡嗡地,低斥一声:“别叫!”
不仅仅是孙甜甜,所有人都觉得女尸那双眼睛是在看着自己。
沈曦从身上掏出了几张符递给大家:“两千一张,大家别忘了给我转钱啊。”
嘉宾们也不管这是什么符,每个人都拿了一张死死的握在手里,这时候别说两千一张了,就是两百万一张也不带犹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