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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魏郡公孙盛(第1页)

第二天,刘预很快就发现,近代军队这种看似简单的队列训练,在实际的训练中却遇到了很大的问题。

这些农夫出身的士兵,许多人都会在训练中左右混淆,然后在报数的时候有个别的人对于五十以上的数字一片茫然,对于更复杂一点的行进中转向,行进中集合分散更是一团乱。

而且这些训练都需要大量的训练时间,而更长的训练时间就意味着更多的体能消耗,一般刚过中午,这些一日两餐的西晋时代的士兵就开始饿的虚弱无力了。

刘预只能“奢侈”的把全军变成了一日三餐,对此王弥等人意见很大,要不是看在刘预多分给他们盔甲的份上,是绝对不会同意刘预的部下每天多吃一顿粮食的。

到了中午,夏初的天气就已经很热了,刘预就让士卒在午饭后休息去了。

因为东莱军中懂得养马的人并不多,这次缴获的两百匹马对于刘预来说有点多了,负责照看马匹的人手有些不足。

有了这两百匹马,刘预就可以培养出一支数量颇为可观的骑兵了,这将是他以后安身保命的依仗之一。

所以刘预打算现在去马厩那里巡视一下,防止养马的士卒偷懒照看不好马匹。

就在刘预刚要出去的时候,一名亲兵在帐外报告。

“将军,门外有人求见。”

“是什么人,要来干什么的?”刘预听到有人求见,颇感意外。

因为最近确实有许多人想来投奔东莱军,不过那些基本都是指名道姓的找“飞豹”王弥的,这也让刘预明白了西晋时代,一个人的名声到底有多重要,最起码在青州地界,王弥如今就是堪称风头第一。

“他说自己是魏郡人,叫公孙盛,有重要的情报要单独说与将军听。”

魏郡的治所是邺城,是天下闻名的大城市,成都王司马颖之前的老巢就是邺城。

刘预一听来人既然点名要见自己,那自己就见见也无妨,挥挥手让亲兵把这个公孙盛带进来。

过了一会儿,刘预在帐内就听见亲兵说话,让来人留下佩剑,不准带剑进入,但是来的人并不愿意。

“剑乃士之魂,怎可轻易离身!”一个高亢声音说道,应该就是那个魏郡公孙盛。

刘预让身边一名亲兵出去传话,不必让公孙盛解除佩剑,直接进来即可。

随即,在亲兵的带领下,公孙盛进入了帐内。

刘预看到来人是一名身材中等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灰白的葛布单衣,头束和胡子都是乱蓬蓬的,脚上一双破旧的草鞋,看起来和那些逃荒的流民差不多。

不过他脸色虽然憔悴,但却是一副不羁之色,配合插在腰间的佩剑,颇有一副孤傲游侠的风范。

“某乃魏郡公孙盛,足下可是刘季兴将军?”公孙盛率先施礼开口。

“某就是东莱郡刘预,不知道公孙先生屈尊前来,有何赐教。”刘预客气的还礼答道。

“久闻将军威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公孙盛看到刘预颇为年轻,看起来也就是弱冠之年。

“不敢,只是幸赖将士用命,得以成全薄名。”刘预按照时代特色敷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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