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叫爱玛。”艾比突然插嘴。
“啊?!”丹尼尔没听清,“您说什么?”
“我是说,如果我将来有女儿,不会叫爱玛。”
“可是我听主人说……”丹尼尔端起茶杯给艾比倒茶,“拿也没关系,小姐喜欢什么名字就起什么名字好了。”
“我想叫她丹妮埃拉。”
‘哐当’一声,瓷茶杯从丹尼尔手指跌落在桌子上。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呀?”丹尼尔干巴巴的说。
艾比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好像在咕哝:“如果我有个女儿,我希望她能像你,又能干,又体贴,会做各种好吃的,魔法也高强;不要像我,又懒又没用……”
小艾从睫毛下羞涩的去看丹尼尔,却发现他脸色苍白的像个鬼,嘴唇不住的颤抖,眼眶中都是泪水。
“丹尼尔,你怎么了?”艾比惊道,“你不喜欢丹妮埃拉这个名字吗?”
“不不,不,没有关系,只是眼睛突然有些酸,”丹尼尔低头胡乱抹了抹脸,抬头微笑,“丹妮埃拉是个好名字,我想将来的小小姐一定会是世界上最漂亮可爱的孩子!可是,还是不要像我吧,我没有那么好……”
“才不是,你很好的。”艾比坚定的大声,“你忠诚能干,又温柔体贴,待我就像亲人一样关心备至,托马斯身边的人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
丹尼尔苍白的脸色透出一片羞赧的红色,目光中充满了一种奇特的感激之色,好像被折磨多年的囚徒获得了释放一样,笑的像个孩子一样开心。
……
丹尼尔是个话痨,一旦开心起来往往会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可惜魔王大人生性喜静,素来寡言严峻,随侍在他身边的时候,丹尼尔只得三缄其口,忍耐的很辛苦。
但是小艾却很捧场,听着丹尼尔兴高采烈的逃命史。
“…我的第一单业务,那烂人说,他愿意用剩下的生命换取三年亿万富翁的享受生活,我可没糊弄他,完全满足了他的要求,足足等了三年零两星期;结果等到要付款时,那家伙死活不干了,我收回了他的一切,让他又变成乞丐,他居然想杀了我?我没有防备,差点就中了陷阱,不肯还债也就算了,居然还想谋杀债主!之后,我就开始强制客户履行合同了。”
“…那时我被意大利三长老追杀,从莱茵河一路逃到梵蒂冈,那几个老不死的体力极好,最后我在一座教堂里用复方汤剂扮成一个唱诗班的小孩,才捡回一条小命!就是那神父老色迷迷的看着我,于是,我顺手阉了他。”
“我喜欢东欧,那里巫师组织不健全,谁也管不着谁,又地广人稀,有大片森林沼泽,用来逃命最好不过了,就是那里的人太冲了,完全不懂得优雅和礼貌…”
“那一次我最冤,我等不及需要人来试验我的魔药,可我当时又没有客户在手上。不过我运气不错,当时警察正在追捕一个连环变态杀人狂;那家伙专门X杀十几岁的女孩,往往要慢慢折磨上十几个小时,那帮猪脑袋的警察愣是没逮住他,我抓住了他,礼貌的对他说——你们国家没有死刑,这样吧,如果你熬过了我的药剂试验,我就放了你,不然就当偿还了十几个女孩的血债好了。”
“后来呢?”艾比听的津津有味,好像在听故事会的小朋友。
“那家伙死了,可是动静太大了,于是被全美巫师联盟追杀,从东海岸到西海岸几十万公里,我急的几乎要跳海,真是冤死了!”丹尼尔瘪着嘴。
“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遇到了主人,就收山了。”
“我从来不知道你还擅长做魔药的。”艾比咬着勺子问。
“那当然!”
丹尼尔大为得意,轻轻扯开袍子的衣襟,指着一排排细致的小内袋给小艾看,“喏,我把几种常用药剂都存在密封的小瓶子里,让后放在衣服内侧;别看每个都很小,那可都是浓缩制剂啊,喏喏,第一排是麻药,第二排是迷烟,第三排是急救药……简直就是居家生活旅行必备之物呀!”
艾比看的两眼发花,佩服的五体投地,可着劲儿的夸他谨慎呀,智慧呀,才华呀,丹尼尔乐矜持含蓄的表示谦虚。
“哪里,哪里,我也是一不小心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
两人正笑着,突然‘哐’的一声,刺耳的声音从墙上发出来,一面镜子碎了——四面墙上总共挂了十六面镜子,用来监视外面的情况。
“我们有客人了?”艾比茫然。
接下来,剩下十五面镜子一起碎裂,爆开来的碎片溅的满地都是,丹尼尔神色有些凝重起来,看了看艾比,又看了看镜子。
“这个地方除了我和主人没有别人知道,这些镜子是我亲自布置的,更加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丹尼尔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