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去!哼!”
门被重重拉开,挽月唬了一跳,定睛望去,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气鼓鼓地抿了嘴,飞快地从她身边擦过,向着院外去了。
挽月呆了一会,回想着这男孩的模样,心中隐隐有些不舒服。男童长得非常漂亮,只是眉眼间似乎戾气环绕,嘴唇有种不正常的猩红,脸色又煞白煞白的。挽月暗暗叹息,多好的少年,就这样被糟蹋了,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这些书生读着圣贤书,却又爱整些幺蛾子。什么书童,这分明就是娈人!听这话音,似乎还是和他人共用娈人……
这样的人竟值得凤娘另眼相看?挽月心道,这样猥琐下流的家伙,倒不如扔给杨万名,换一万两纹银花花!
想得出神时,见面前的门正在缓缓自行合上,急忙伸手一推,大大咧咧就进了屋,不客气地叫道:“七公子何在!”
凝眉一看,见一个月白衣衫的人坐在桌边自斟自饮,那姿态当真是潇洒风流。
听见她呼喝,那人缓缓侧过脸来。他长得竟比沈辰还要好,气质更是胜了数筹。要是多在街上走一走,沈辰这“京城第一美男”的名头可要易主了。
确实当得起凤娘评价的“颠倒众生”四个字。
挽月重重皱起了眉这人怎么这样眼熟?
这人见了挽月,心中也转着同样的念头。
二人齐齐怔了片刻,挽月惊觉自己正望着一个断袖发愣,而自己此时正是女扮男装,不由吊起了眉毛,清了清嗓,说道:“我就是这里当家的。他们叫我二当家。”
这人眼睛一弯,笑道:“二当家的过来坐。”心中暗暗想道:像这样的小厮,看着都一般面熟,平日里倒不会留神一个个去看,若是有人偷梁换柱混在里面,也很难察觉。这位二当家的倒是懂得大隐隐于市。
挽月默默在他对面坐下,见他取了一只新茶杯,倒上半杯碧茶,缓缓推到她这一边。他的手也生得极好,手指修长,白白净净,却丝毫没有阴柔之感,一望就知道是真真的男儿的手。
就是这双手不知抚过那男童多少回,挽月一想,冷不丁就打了个寒颤,嗓子也变得干涩起来,正想抬起那茶来吃,想到它出自这双手,送到嘴边的茶杯生生顿住,僵持在半空。
她重重一咳,将茶杯往桌上一放,起身道:“事不宜迟,我这便带公子离京避祸。”
他带着笑意嗯了一声,起身跟在她后面。
挽月有些惊奇,他倒是不管不问,原以为还要东扯西拉说上一堆麻烦话,再解释小半个时辰呢。
她回了几次眸,见他只笑笑的跟着她,心中自在起来,到了后巷,请他上了灰篷小舆,自己屁股一歪坐在车辕上,轻轻甩着马鞭直奔城门而去。
到了城门下,果真被拦住。
“老马,脊背痒了?敢拦风月楼的车子?”挽月边说边虚空舞了两朵鞭花。
城门守卫呲着一嘴黄牙笑道:“小二哥又替风月楼跑腿儿?怎不见他们当家的赏你个黄花闺女当媳妇?”
“呸呸!窑子里的黄花闺女你稀罕,我不稀罕!赶紧的让开,庄子上还等着呢,今儿那位爷可得罪不起!”挽月心中有鬼,生怕他定要掀帘子瞧瞧,急忙打岔着要走。
“得罪不起的爷?送的哪位姑娘去侍候?我瞧瞧能不能侍候好了。”老马挤眉弄眼,一径往帘子里瞅。
“哎哎”挽月用身体拦住他视线,“那位可是天皇老子都不放在眼里,再耽误,他若是恼了,当心割你脑袋去做尿壶!”
老马眼珠一转:“晓得了,定是那藏头露屁股的歧王世子了。”
挽月挠了挠头,“可不是我说的,让路吧您老。这位可是有许多怪癖,咦~”她撇着嘴摆了摆手。
“真得罪不起,枢密老爷的儿子都敢动,我长十个脑袋都不够他砍的。”老马嘀咕着,挥手放行了。
第10章 青明山
出了城一路南行,离了官道,转入乡野黄泥路。
为着这桩婚事,挽月一颗心像是给拘在牢笼里,乍然出了城,顿时感觉放虎归山,说不出的惬意欢畅。
一欢腾,就想唱歌。想到身后车里坐了位断袖,脑中不自觉闪过前世一支mv,里面演的是女主暗恋男主,请了乐队伴奏,自己唱歌表白,不料男主竟然相中了吉他手男的。虽然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不论调子或是mv意境,都极欢乐应景,这样想着,挽月放声唱起来反正是英文,断袖哥也听不懂。
她原不是娇滴滴的嗓音,平时女扮男装也只需稍稍压了嗓门,唱歌时干脆释放自我,听起来既像是女中音,又像男高音,倒是有几分原声的味道,只稍微低沉些。
正唱得欢脱,车子一晃,身旁多了个人。
他摇头晃脑,随着她的节奏两只手在车辕上拍打起来,两个脚踢着下边的木板。挽月口中不停,心中却想起白娘子称呼他为“打碟公子哥儿”,不禁笑弯了眼睛。
他也笑。黑湛湛的眸子里映着她的笑脸。挽月想到自己所笑的,他通通不懂,竟然还跟着笑,于是笑得更加欢乐。
七公子心想,你且蹦哒,待知晓了我是谁,看你怎样哭鼻子抹眼睛。
二人各自怀着不可说的心事,相视一笑,再相视一笑,气氛融洽祥和无比。
曲毕,挽月推了推他:“该你了。”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