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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小楼一夜听风雨(第1页)

听到叶小冬的死讯,虽然早有预料,但卢振宇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还是像被人扎了一刀般疼痛的近乎窒息。

叶蝉继续讲述着他们家的故事,而且是从上一辈的恩怨情仇开始讲述,卢振宇悄悄打开了录音笔,在古稀老人的叙述中进入了四十年代的上海滩。

叶蝉的祖父叫叶懋中,浙江宁波人,早在十九世纪末期就只身闯荡上海滩,踏踏实实做买卖,在光绪末年娶了一个贤惠的小脚女人,生了个胖儿子,在儿子十八岁那年,叶懋中斥资十三万银元,在法租界巨籁达路上买了块地皮,请著名洋人设计师邬达克设计了这座西式风格的小别墅,落成那天那是叶家最为风光的一刻。

叶懋中的独子叫叶文灏,从小风流不羁,恃才放旷,是三十年代上海滩著名的小开,挥金如土,夜夜笙歌,尤其喜欢办行头,泡舞厅,夏天要穿凡尔丁的白西装,白皮鞋,春秋天穿驼色或者浅灰色西装,拼色皮鞋,冬天穿海军蓝的双排扣三件套,配黑皮鞋。

彼时上海滩有四大舞厅之说,百乐门、大都会、仙乐斯、新仙林,叶小开最常去的是排名首位的百乐门,用现在的话说是VIP客户,每天大把时间泡在舞厅,在弹簧地板上搂着舞女砰砰擦,开香槟,吃茶点,午夜时分,百乐门上的霓虹灯会亮起668的数字,那是叶家的车牌号码,看到668汽车夫就会开着奥兹莫比尔小汽车过来接少爷和舞女去静安寺路上的国际饭店开房间,每天开销的铜钿高达数百大洋。

抗战爆发,大量难民涌入租界,房价飞涨,本来住一家人的石库门房子往往挤进去四五家二三十口人,战乱时期的孤岛上海反而经济畸形的繁荣,尤其跑马跳舞等娱乐行业,人们在纸醉金迷中麻痹自己,叶文灏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叶婵的母亲,一个叫做茹梦的舞女。

叶小开执意要娶红舞女,引发父子冲突,叶懋中和儿子断绝关系,不再供应开销,这儿子倒也硬气,在步高里租了个亭子间,学着别人做起了投机买卖,到底是有着叶家的基因,叶小开至少是饿不死自己,和茹梦结婚的那天,抗战胜利了。

国民党接收上海,流行五子登科,这五子里面就包括房子,接收大员们看中谁家的房子直接扣一顶汉奸帽子就名正言顺的没收霸占,叶家的别墅被一个军统特务强占了,万万没想到的是,已经是孕妇的茹梦出面,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手段,居然把别墅讨了回来,这也是叶家父子和解的原因,时候才知道,茹梦是花了自己的私房钱五百两黄金把别墅赎回来的。

1946年,叶婵出世,小囡三岁的时候,母亲就教她跳芭蕾,原来茹梦并非那种自甘堕落的舞女,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自小学习艺术,只是因为家破人亡才沦落风尘,当小叶婵在铺满柚木地板的别墅房间里跳舞的时候,新中国成立了,转眼抗美援朝爆发了,公私合营开始了,叶家积极响应号召,捐飞机大炮,把公司献给国家,但也无法避免每一次的政治风波冲击。

1964年,十八岁的叶婵自愿上山下乡,奔赴新疆支边,三年后,叶家别墅被没收,一家人住进了步高里的亭子间,叶懋中在一个冬夜上吊自杀了,没过多久,祖母也因病去世。

叶婵的脾气随母亲,倔强而坚韧,她高傲,不合群,自然在知青中受到孤立,她的美貌也受到不怀好意之人的觊觎,有一天,连长套了马车,说要带她去团部办事,不明所以的叶婵上了马车,也踏上了人生的另一条道路。

听到这里的时候,卢振宇瞬间想到叶小冬的父亲大概就是这个连长,叶婵是被强暴的,他毕竟是文学系毕业,读过八十年代初的伤痕文学,这种故事比比皆是,但是叶婵讲述的却是另外一种故事。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风尘仆仆,像个迷路的旅者,他眼神清澈,似乎不像是那个年代的人,起初我猜他是逃跑的劳改犯,但是又不像,因为劳改犯总是面黄肌瘦的,胆小怯懦的,而他胆大包天,面对枪口也无所畏惧。”古稀之年的叶婵回忆起五十年前的场景,依旧像个少女般羞怯。

连长确实对叶婵起了歹意,故意制造机会想生米煮成熟饭,通往团部的路漫长而荒凉,非常适合下手,而且连长有枪,他背了一支装了实弹的七九步枪。

“我拼死抵抗,筋疲力尽,就在我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他出现了,一把就将连长拽开,连长去拿枪想杀人灭口,却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在打斗中被杀死,杀了人,他居然一点都不怕,还问我今年是哪一年,这是什么地方。”

卢振宇此时已经猜到,这个英雄救美的主角才是叶小冬的生父。

“我告诉他,今年是1967年,这儿是肖尔布拉克,他沉默了,然后说要带我走,可是没有介绍信,天下之大寸步难行,连长死了,我一个资本主义坏分子,资本家的小姐,毫无疑问会背上杀人凶手的罪名。”

说到这里,叶婵顿了顿,不知道该不该在这个陌生的记者面前讲述自己最珍贵的一段回忆,最终她还是决定说出来,如果再不说,也许这个故事就要被带入坟墓了。

“我跟他走了,我们一路向东,怀揣着梦想和幸福,是的,那个风雪交加的晚上我们在一起了,除了他,我这一生没有爱过其他人……很快,连长的尸体被发现了,师里出动了大部队搜捕我们,眼看逃不出去,我让他先走,因为我不想拖累他,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果断的人,临走前他说让我等他,不论多久,他总归会回来,一个人一支枪,四发子弹,天知道他是怎样冲破重重包围的,总之他消失了,就像来的时候那样神秘,那样突兀,我被抓了起来关在地牢里,他们让我供认他是苏修特务,我打死都不承认,当然我也没那么傻,我一口咬定,我是被他裹挟的,后来兵团派人调查,死连长被认定为革命烈士,而我也无罪释放了,那时候小冬刚出世,是的,她是在最冷的季节,1968年的一月份出生在牢房里,我想过把她送回上海,让父母抚养,可是一来没脸说,二来父母住在狭窄的亭子间里,身体也不好,上海虽然是大城市,但吃食上还不如新疆丰富,所以我一个人咬着牙,把小冬带大,我教她写字,教她跳舞,人不管在多么艰苦的环境下,都不能像个畜生一样活着,要活的像个人啊。”

卢振宇听的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柔肠寸断,忍不住问:“后来呢,他回来了么?”

叶婵摇摇头:“我等啊等,等啊等,一直等到那场浩劫结束,我家的反革命帽子摘掉了,我父母落实了政策,补发了工资,被强占的小楼也回来了,但我不愿意回上海,我要留在肖尔布拉克,等他回来,因为这是我对他的承诺,我带着女儿放牧,在戈壁上跳舞,心里有一个人,再苦的日子也熬的过来。”

“再后来呢?”

“我们家的人脾气都特别执拗,女儿和我闹翻了,但她也不愿意回到上海寄人篱下,你看,这孩子就是那么的随我,即便是跟着外公外婆她也觉得是外人,所以她考上了歌舞团,离开了我,然后又考上了大学,以小冬的成绩,可以考上更好的大学,她选择华东师大,是因为师范类免学费,吃住都是公家花钱,她毕业时,我们母女和家里的关系和缓了许多,考研究生就是外公帮了大忙,在工作分配问题上,女儿和我当初一样,执拗的选择了最艰苦的地方,这是因为她觉得在纺织厂一线可以上升的更快。”

快要接近叶小冬的死因了,卢振宇凝神倾听。

时间是最好的抚慰者,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叶婵不再悲伤,她告诉记者,女儿和自己一样,坏在一个情字上。

“无论多么冷静,多么睿智,多么看透一切,在感情面前都只能举手投降。”叶婵说道,“小冬谈恋爱了,她爱上一个男子,当时我们母女的关系并不好,所以她没有告诉我,当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她是怎么死的?”

“我想是自杀,她留下了遗书和一部分遗物,我记得那是1995年的六月底,近江天气炎热,小冬的遗物包括她的她的日记本,一把吉他,一双舞鞋,仅此而已,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走的,我猜是投江,知女莫若母,她去意已决,也不想肝脑涂地,更不想躺在玻璃盒子里被人瞻仰同情,所以……大江东去……”

长久的沉默,不知何时外面已经黑了,巨鹿路上车水马龙透不过良好的隔音墙壁,只有窗外沙沙的雨声伴着老人的故事。

“小冬留下一个孩子,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没有父母,更不愿意交给我来抚养,或许是我一贯的严厉误导了她吧,我的外孙子或者外孙女,从一出世就没见过父母,是的,她同样不愿意将孩子交给那个负心人,我想这是一种报复的手段吧,虽然起不到什么作用。”

“我……我可以看看遗书么?”卢振宇鼓起勇气问道,他知道这样的做法等于揭开老人的旧伤疤,但是却不得不问。

“早就烧了。”叶婵说,“她的日记你可以看,还可以用手机拍下来,回去慢慢看,你跟我来。”

叶婵起身,带着卢振宇往楼上走,八十年前建造的别墅已经老迈不堪,柚木楼梯吱吱呀呀响着,踏着楼梯,卢振宇恍惚间似乎听到外面传来小馄饨的叫卖声,楼梯变得崭新发亮,楼上阳光灿烂,年轻的小开对着镜子打着领结,留声机的喇叭里放着夜上海的靡靡之音,窗外,法桐依旧,黄包车穿梭……

“这就是小冬的日记。”老妇人的声音将卢振宇拉回现实。

叶小冬的日记是个厚厚的羊皮封面的三十二开小本子,挤得满满当当,卢振宇直接翻开最后几页,却语焉不详,只记录了妊娠期的痛苦和对家乡的思念。

卢振宇将每一页日记都拍了下来,拍完已经很晚了,他估算着时间还能乘坐最后一班高铁赶回近江,于是向老人家告辞。

“我知道你不单单是为了采访,你是想调查什么事情,年轻人,如果有消息,请你通知我。”叶婵向卢振宇伸出手。

卢振宇握住了这只曾在新疆戈壁上劳作的手,坚定地点点头,转身去了。

老妇人望着他的背景在风雨中远去,她才不会告诉年轻的记者,之所以允许他进门,还絮絮叨叨讲了那么多陈年旧事,并不是因为孤独,而是记者的眉眼和当年戈壁滩上的英雄是如此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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