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宋家杰拿着庄周无忌落下的慕达,看着三圣珠喃喃自语道。
原来,自从宋家杰捡起三圣珠以后,宋家杰每晚都做着相同的梦:草原深处现了一头狼的剪影——那是一匹怎样的狼啊!湿润的鼻子喷出白气,体现出它的健康;两只琥珀色的眼睛炯炯有神,透出它的应用与智慧;两只耳朵立在脑袋上,似乎永远不会贴到表示臣服;一身茂密的银灰色冬毛下,结实的肌肉清晰可见——这是一匹“风华正茂”的壮年狼。
在山的深处,传来了一声连绵悠长的嗥叫。这声嗥叫带有长长的尾音,别有一番气派——不难想到,这是一匹壮年狼发出的嗥叫。这叫声,对食草动物来说,是死亡之声;对猎人来说,是子弹与钢牙的对峙;对别的狼来说,这是一场獠牙对獠牙的战争…………。但是,它对这匹发出连绵嗥叫的狼来说,这是生存之歌,自由之歌,自然之歌!
草地上,一头老狼懒懒的躺着。有一头苍蝇飞过来,叮在它的眼睛上方,它眨眨眼睛,赶走了苍蝇,它的牙已经变黄,但是它们当年都是雪白有锐利的。老狼叹了口气,仿佛回忆起了自己当年的骁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就从一头皮毛光亮,牙齿雪白锐利,眼睛明亮(它们现在很浑浊)的壮年狼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当年,能够毫不费力的在大冬天将鹿的脖子斯开,吮吸鲜血;今天,连捉兔子都困难,更别提鹿了。老狼动了动爪子,站起身来,垂着脑袋向草原深处走去
在密林深处,传来了一声声嗥叫,近了,原来是狼群在捕鹿。狼群先是把鹿群驱赶的跑起来,再从中辨认哪头鹿体格弱,追捕之。狼群在雪地上跑,扬起了很多雪粉;蓬松的大尾巴在身后抖动。狼群先是想把那头相中了的倒霉蛋从鹿群中躯赶出来。果然那头体弱的鹿不行了,慢慢的落在了鹿群的后面。狼群从鹿的背面扑上去,鹿把它甩掉,但是伤口留在了身上;在它想躲开那头狼的时候,又有一头狼从另一面扑上来,在它身上留下新的伤口……鹿的体力与精神都被狼群消耗光了,一头大狼瞅准了这个机会,扑到了鹿的脖子上,准确的叼住了鹿的喉管,,用尖锐的利齿一口切断了鹿的动脉。血,好多血,好鲜美啊!
连续三晚一模一样的梦让宋家杰休息非常不好,他觉得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左思右想,思来覆去,发现这个小珠子挂件放在他床边三晚,他就做了三晚的噩梦。
就当他胡思乱想之际,巡捕队员丁三好、李四有回来了。
“听说过朱天赐这个人吗?”丁三好问道。
“没听说过这个人。”李四有答道。
“那为啥会选出这么不出名的人?”丁三好再问。
“据说是为太平帮立有大功。”李四有答道
“啥大功?”丁三好再问。
“没说。”李四有答道。
“怎么会没说?那可是大会耶。”丁三好再问。
“反正我没听说。”李四有答道
“说了白说”丁三好摇了摇头。
“那肯定是见不了光的大功呗,哪个帮派没有龌鹾见不了光的事。估计啊,这朱天赐净做这些事了。别看他的票数一边倒。不少人暗地说他是断水流的一条狗呢。”李四有分析道。
“看不出你脑袋挺灵光的嘛。”丁三好笑道。
“嘿嘿,那是,不然俺爹咋给俺起名四有呢,有钱、有身高、有长相、有脑子,嘿嘿。”李四有也笑道。
丁三好和李四有的对话被宋家杰听进去了。“晚上看来要去和平饭店一探究竟。”宋家杰想。
夜晚,圆圆的明月高高挂在天空中,月光洒在大地上,格外醒目。和平饭店门口两个大大的灯笼一闪一闪的摇晃着,宋家杰看着和平饭店,想起当日的耻辱,咬紧牙根。“童皇,当日所受的耻辱,我一定十倍奉还!”
宋家杰正胡思乱想着,童皇从和平饭店门口走了出来,身旁带着是华安(袁天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