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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1页)

以后四年里的故事,要是详细加以叙述,也无非是些宫廷琐事,和我们上面谈到的那一件同样无关紧要。每年春天,侯爵夫人都要带着女儿到桑塞维利纳府或是波河岸边的萨卡领地上来住上两个月,有时候过得很快乐,还常常要谈起法布利斯,但是伯爵连一次也不肯答应他到帕尔马来。虽然公爵夫人和这位大臣不得不替法布利斯弥补几件他干下的冒失事,但是一般说来,他还是相当慎重地遵循着他们替他规定的为人之道,也就是说,做一个学神学,而又不纯粹依靠德行来求上进的大贵族。在那不勒斯,他对考古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常常去发掘遗址。这个爱好几乎代替了他对马的爱好。他卖掉他的英国马,继续在米赛诺发掘。他在那儿挖出了一座提贝里乌斯年纪还轻时的胸像,被公认为是古代文物中的精品。发现这座胸像,几乎可以说是他在那不勒斯获得的最大乐趣。他心地高超,不屑于学一般年轻人的样,举个例来说,他就不愿意比较认真地扮演恋人的角色。当然,他决不缺少情妇,但是对他来说,她们都是可有可无的。尽管他年纪不小了,我们还是可以说他还不懂得爱情是怎么回事。他越是这样,倒越是有人爱他。什么也影响不了他那令人钦佩的冷静作风。因为在他看来,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总是和另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新结识的似乎刺激性更大些罢了。他在那不勒斯最后一年,当地有一位最受人爱慕的贵妇人曾经为了他干了些傻事。起初他倒还觉得挺有趣,后来却腻味得要死。因此,他离开那不勒斯时所感到的乐事之一,就是摆脱了那位迷人的A……公爵夫人的青睐。一八二一年,在他勉强通过了所有考试以后,他的学习指导,或者说他的师傅,获得了一枚十字勋章和一份礼物,而他也终于可以动身去看看他时刻挂在心头的帕尔马城。他现在是monsignore,他的车上套着四匹马。在到达帕尔马的前一个驿站,他减少了两匹马,进城以后,把车停在圣约翰教堂门前。他的曾叔祖,拉丁文家谱的作者阿斯卡涅·台尔·唐戈大主教的豪华的坟墓就在那里。他在墓前做了祷告,然后步行到公爵夫人的府邸。公爵夫人原以为他还要迟几天才到,当时客厅里正有一大群客人。很快客人都散了,只剩下他们两人。

“好啦!你满意我了吧?”他一边对她说,一边投入她的怀抱,“亏了你,我才能在那不勒斯过了四年相当快活的日子,免得在诺瓦腊跟警察局认可的那个情妇在一起活受罪。”

公爵夫人惊异不已;如果是在路上遇见他,她也许会认不出他来了。她发现他已经成为一个意大利第一流的美男子,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那副相貌尤其讨人喜欢。她把他送到那不勒斯去的时候,他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马鞭子就像是他身上生就的一部分,时刻不离身。现在呢,当着外人的面,他的仪表极其高贵,神态极其稳重,而在私下里,她却又发现他依然保持着少年时代的热情。这是一颗经过打磨却又毫无损伤的钻石。法布利斯到了还没有一个钟头,莫斯卡伯爵就来了。他来得未免过早了一点。年轻人十分得体地谈到颁给他师傅的帕尔马十字勋章,对于其余种种他没敢明白地说出来的恩惠,也同样有分寸地表示了热诚的感谢,使伯爵头一次见面就赏识了他。“您这位侄子,”伯爵对公爵夫人小声说,“他是可以使您日后要提拔他担任的一切尊贵的职位增光的。”到这个时候为止,一切都很圆满,首相对法布利斯非常满意,他一直在专心注意着法布利斯的举止谈吐。可是他朝公爵夫人一望,却发现她的眼神很特别。“这个年轻人在这儿引起了非比寻常的影响。”他心里说。这个想法是辛酸的。伯爵已经年逾五十,五十可是两个非常残酷的字儿,恐怕只有如醉如痴的恋人才能充分体会出这两个字的意义。抛开他那作为一个大臣的严厉作风不谈,他是个非常好,非常值得爱的人。可是,在他看来,五十这两个残酷的字在他整个生活上投下一层阴影,而且足以使他为了自己也变得残酷起来。自从他劝动公爵夫人来到帕尔马以后,这五年里,特别是在开头的时候,她常常激起他的嫉妒心,不过她从来没有让他有过真正值得抱怨的理由。他甚至认为,公爵夫人正是为了牢牢地掌握住他的心,才表面上对宫廷上某几个漂亮小伙子特别表示好感。他这个看法是对的。譬如说,他就确实知道她曾经拒绝过亲王的垂爱;亲王当时还说过一句发人深思的话。

“可是,我如果接受了殿下的垂爱,”公爵夫人笑着对亲王说,“我还有什么脸再见伯爵呢?”

“我也会跟您差不多一样难堪的。亲爱的伯爵,是我的朋友呀!但是这个难题倒也很容易解决,而且我已经想过了:伯爵可以关到要塞里去度过他的余生。”

公爵夫人在法布利斯到达的那一刻,快乐得什么都忘了,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眼神会在伯爵心里引起什么想法。这印象是深刻的,疑心已经无法消除。

亲王在法布利斯到达两个钟头以后,就接见了他。公爵夫人料定这样一次立即接见在公众中会产生良好的效果,所以两个月来她一直在请求。这次恩遇使法布利斯一开始就处于无与匹敌的地位。请求立即接见的借口是,他仅仅是路过帕尔马,到皮埃蒙特去探望母亲。公爵夫人写了一张很亲切的便笺告诉亲王,法布利斯正在等候召见,亲王接到便笺的时候,心里正闷得慌。“我要看到一个愚蠢无比的小圣人了,”他想,“他那张脸不是长得庸俗乏味,就是狡猾阴险。”城防司令已经把法布利斯一进城就到曾叔祖大主教的坟上去的事情做了报告。亲王看见走进来一个身躯高大的年轻人。要不是他那双紫袜子,亲王还会把他当成一个青年军官呢。

这件小小的意外倒把亲王的烦闷心情赶跑了。“好一个神气的小伙子,”他心里想,“天知道他们会替他请求什么恩典呢;是我所能给的,他们都会请求的。他新来乍到,心情一定很兴奋;让我来跟他谈谈雅各宾党的政策,看他怎样对答。”

亲王说了几句客套话,紧接着就问法布利斯:

“对了,主教大人,那不勒斯的老百姓幸福吗?他们喜欢他们的国王吗?”

“殿下,”法布利斯毫不迟疑地回答,“我走在街上,喜欢欣赏国王陛下各团军队的整齐军容。上流人都按本分尊敬他们的长上;不过,我得承认,对于下等人,除了出钱叫他们干的活儿以外,我是从来也不容许他们跟我谈别的事的。”

“该死!”亲王想,“好一个无赖!是只教乖了的鸟儿,这是桑塞维利纳夫人的才智。”亲王还不死心,他使出许多花招来逗引法布利斯谈这个棘手的题目。年轻人给危险一激倒福至心灵地想出了一些非常出色的回答。“夸耀自己怎样爱国王,那就近乎狂妄了,”他说,“对国王是应该盲目服从的。”亲王看见他这么谨慎小心,几乎要生气。“看起来,从那不勒斯来的原来是个聪明人,我可不喜欢这号人。一个聪明人遵循着高尚的原则做人,哪怕是出自真心诚意,从某一方面来说,他仍旧跟伏尔泰和卢梭沾亲带故。”

一个刚出校门的年轻人态度这么端庄,对答又是这么无懈可击,亲王觉着自己好像受了侮辱。他所预料的情况并没有发生。眨眼之间,他换了一派忠厚长者的口吻,三言两语地又把话锋引回到关于社会和政府的那些大原则,乘机还背了几句费奈隆的话,这些话都是他小时候人家叫他背下来,以备公开接见时应用的。

“这些原则您惊奇了吧,年轻人,”他对法布利斯说,(他在接见开始的时候曾经称呼他“主教大人”,还打算在打发他走的时候再叫他一声“主教大人”;不过在谈话进行中,他觉得对他用一种亲近随便的称呼,可以更灵活,更切合于使人感动的口吻。)“这些原则叫您惊奇了吧,年轻人。我承认,这和大家每天可以在我那官方报纸上读到的那些专制主义的老生常谈(这是他的原话)是没有什么相似之处的……可是,天哪!我跟您说这些干什么呢?在报上写文章的那些人,对您都是陌生的。”

“请殿下原谅,我不仅看帕尔马的报纸,觉得写得很不错,而且我和它的见解也相同:一七一五年路易十四去世以后,世人的所作所为一概是罪恶的、愚蠢的。人类最大的利益是灵魂的得救,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有不同看法,而这种幸福是永恒的。什么自由啦,正义啦,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啦,都是可耻的,罪恶的。它们使我们的头脑养成爱好辩论和不信任的习惯。议员们组成的议会就不信任他们称之为内阁的那种东西。一旦染上不信任这种致命的习惯,人类的弱点就会把它引到一切事情上去,人就要堕落到不相信《圣经》、教会法规、传统以及其他等等的地步。那时候他也就完了。即便是——这可真是荒谬绝伦,连说说也是罪过的——在我们每个人可以指望的二三十年的生命中,对君权神授的怀疑能给我们带来幸福,可是和那来世的永恒之苦比起来,半个世纪,甚至整整一个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

从法布利斯说话的神气可以看出,他是在竭力整理他的思想,好使对方一听就懂。显而易见,他不是在那儿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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