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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明末(第1页)

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看着眼前透着丝丝光亮的破茅草房,无奈的叹了口气,再次苏醒后,李牧终于认命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没错,他穿越了,一场宿醉之后,魂穿大明朝,来到了江西建昌府一个叫南丰县的地方,宿主也叫李牧,字幼安,和他同名同姓。

穿越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说一年前的话,李牧说不得还能过上几天好日子,因为他那便宜老爹李成志虽然考了一辈子也没考上进士,但好歹是个举人。

举人也是能做官的,是东拼西凑的花钱买了一个老家南丰县的典史,虽然是个不入流的小官,但好歹也是官老爷啊!

相当于一个县的公安局长,他以后写小作文时也能自豪的写上一句‘我的局长父亲’!

但可惜,好景不长,一年前,隔壁府的铅山县闹教乱,有妖人暗中创立密密教,天灾人祸之下,不断有失地的百姓和佃户加入其中。

聚众裹挟之下,他们杀死地主,拒交朝廷赋税,只差没有公然造反了,连南丰县也被波及,十里八村的百姓多有密密教的信徒,赋税这些根本收不上来。

虽然最后被巡抚解学龙给强势镇压了,但他爹也因为剿贼无方,被知县老爷给当了替罪羊,罢官免职了。

李成志也因此气得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撒手西去了。

这可就苦了李牧,要知道他从小身体就不好,所以才会取字幼安,是个实打实的汤药罐子,隔三岔五就要吃药。

李成志当典史老爷时,他的汤药补品这些还能跟得上,但李成志这撒手一去,情况可就急转直下了。

之所以还能苟延残喘一年,多亏了他母亲变卖首饰嫁妆这些苦苦支撑,眼看着就要家财散尽,李牧竟然也步了他那便宜老爹的后尘,直接一命呜呼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用世人的话来说就是,他可真真正正算得上是一个讨债鬼了,也不知道李成志夫妇上辈子到底欠他什么,这一世来如此糟践。

不过这样一来倒是让李牧捡了个便宜,成了他魂穿的宿主。

但捡了这样一具林妹妹似的弱不禁风的身体,李牧是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以及,李牧的这具身子,不但孱弱,更是不开窍,相当蠢笨。

要知道他爹虽然没考中进士,但好歹也是个举人啊,所以照理来说,有这样一位举人老爹的悉心教导,李牧就算再蠢笨也该有个限度吧。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不管李成志如何悉心教导,李牧始终都不开窍,是比猪笨,比狗淘,偏偏身子骨还又弱不禁风,打不得碰不得,估计他那便宜老爹的死也有几分是拜他的缘故。

不过总的来说,李牧算是幸运的,毕竟他好歹算重活一世,有再世为人的机会啊,虽然比不上他前世。

也正在李牧想着如何在这个崭新的古代世界大展拳脚时,突然,此刻房门外是传来了一道清脆女童的声音。

“都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没一个好人,想当初干爹在的时候,对他们多好?是要钱给钱,要粮给粮,时常周济,上赶着巴结,现在干爹不在了,他们竟连一点口粮都不借,又不是不还,坏人!都是没良心的坏人!”

通过简单的回忆,李牧知道说话的女孩名叫李雪儿,是李成志带人下乡收税时在一个大雪地里捡到的,捡到时大概只有两三岁的光景,连话都不会说,也不知道是谁丢弃的。

当时年岁艰难,为了抵御鞑子,大明朝加征了辽饷,赋税沉重,又有各种天灾人祸,老百姓们连自己养活都难,更何况这样一个小女娃了。

时常有弃婴的现象,尤其是女婴,李成志心善之下,便将其捡回了家,当自己的女儿养,让她跟自己姓,取名李雪儿,如今已有十一岁了。

李成志死后,雇佣的家丁仆人这些都遣散了,只有这李雪儿留了下来帮忙照顾李牧,给他母亲陈氏分担了不少。

而李成志当典史时,并不是个贪官,虽然也昧着良心收了些油水,但是却并没有如何对县里百姓敲骨吸髓,所以留下的银子并不多。

这一年多来,为了给李牧买汤药,请郎中,早已花的七七八八,他母亲陈氏不得不打发李雪儿到以往李成志周济过的亲邻处讨借一些口粮来。

却不曾想,根本没多少人愿意借,跑了大半个村子,竟连一粒粮食都没借到,李雪儿虽然年纪小,却也憋了一肚子火,骂骂咧咧的回到了家。

见此,母亲陈氏也是叹了口气说道:“算了雪儿,今年年景不好,到处都在闹灾,辽东又在打仗,谁家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不借就不借吧,他们能让牧儿继续在族学里读书就不错了。”

说着,短暂的沉默后,陈氏的话语中又是带着一股深深的无奈道:“只可惜牧儿资质一般,有时我也在想与其这般毫无希望的继续读下去,倒不如让他去另谋个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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