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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第一章

我姓聂,单名一个华字,二十岁,是台湾数一数二的知名学府T大的学生,三年纪,国贸系。

我的家庭背景相当贫乏,也相当简单。我是独子,有爸爸,没有妈妈。妈妈在我出生的时,因手术过程出了意外而去世。

在我十岁以前,我和爸爸一直过着只拥有彼此的生活。人家总说没有妈妈的孩子象跟草,有妈妈的孩子才是宝。老实说,没有妈妈疼,固然遗憾,但能拥有爸爸全部的爱,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况且,爸爸是个读书人,是个教书匠,为人温文有礼。对我来说,他是个慈父兼慈母,他教我做人的道理,完全放任我去做每一件事,当然前提是我不会变坏,也相信我就算变坏也坏不到哪里去,最后证明他的想法是对的。

一直到我上大学以前我既是师长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也可以是同学,朋友打从心底崇拜的偶像,用“孩子王”形容我也可以,用“头目”形容我更来的贴切,反正我就是可以在大人,小孩中吃的开。

本以为我的未来人生都会如此一帆风顺的,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命中的克星在我十岁那年出现了,因为她的出现,我几乎可以预知的幸福美满的人生,出现了变数。

我常常这样想,如果爸爸没有在我十岁那年,莫名其妙的跑到南台湾这个鸟不生蛋,狗不拉屎,乌龟不上岸的小乡村任教,就不会认识当地的大财主舒大鹏了,没有认识舒大鹏,爸爸和他也不会结成莫逆之交,我也不会因此认识舒大鹏的女儿舒婷了,没有认识舒婷,她就不会成为我十岁至二十岁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说不定我的人生会走上另外一条路,变的和现在完全不同。

我还记得第一眼看见舒婷是,就对她的外表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就算距离现在少说也有十年的时间了,但不知为何,那一幕仿佛象是昨天才发生。

从没有看过那么娇小的女生,白白的,瘦瘦的,小小的,和我同龄的她,尘弱的仿佛让强风一吹就会吹跑的样子,让人觉得很好欺负的模样。

当然,我是不会欺负她的,因为她是我的邻居,不用我说,你们也应该猜到她爸爸就是我们的房东,再说我还是万人拥戴的孩子王,何必跟这个小女孩过不去。

问题是,其他的孩子可没有我这么懂事了,我跟她同一班,上学第一天我就发现了,那些小男生特别爱欺负她,不是抓她头发就是故意打她,撞她。

对了,忘了说明一点,这舒婷全身上下最出色的,就是她那以头不输给洗发精广告女星的头发了,黑黑亮亮的,有时候被太阳以晒,还会反光呢。

那些男生就专爱拉她的头发,当然,他们欺负她的时候,老师都不在,不过还有我这孩子王在呀!

对了,还忘了说明一点,我第一天上学时,我就和以坨想试试我有多少分量的人打了以架,最后还是我一个摞倒了六个,当然我身上也挂了彩,不过没有象那六个送保健室那么严重就是了。最后是舒大鹏亲自到学校来帮我求情,因为校长负荷不了那六名学生家长对他的指责,扬言要把我开除,要不是舒大鹏帮我,我可能回在中国的教育史上留名--第一天上学,就遭学校开除的命运。

既然人家的爸爸这么帮我,我总该回报一下吧!所以,在学校第二天,就成了孩子王的我,纡尊降贵充任舒婷的保姆,渐渐的,就没有人欺负舒婷了。原本以为功成身退的我,也打算卸下保姆的任务是,她已经不愿意离开我了。

我在想,舒婷会粘这我不放,可能是她太寂寞的缘故。她真的是满可怜的,男生喜欢欺负她,女生也不爱亲近她,再加上她爱哭,做什么都笨拙,所以她没有什么朋友。难得碰到一个对她好的人,就是我啦,怎么会肯放手呢?于是,我悲惨的命运也就由此开始了。

再加上我爸爸和她爸爸又臭味相投,感情越来越好,两家往来如此密切,要摆脱掉她更是不可能了。所以,不管我做什么,上哪里去,她都象个跟屁虫似的紧跟着我,有时候我火大骂她几句,她的眼泪就象不要钱似的流个不停,害我还要反过来哄她,向她赔不是。唉,我这是招谁惹谁呀?

停人家说过这么一句话--习惯是件很可怕的事,用在我身上真的再适合不过了,因为我在不知不觉中竟也“习惯”让舒婷跟这我了,有时候看不到她在我身旁,还会让我不习惯呢,好可怕阿,是不是?

上了国中,我又苦命的舒婷编在同一班,除了因为学校改变,上学的路途改变外,其他的都没有变。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晚上一起做功课,一起玩,一起……反正除了睡觉的时间,几乎我一张开眼,就可以看到舒婷,我和她一起的时间比和我相依为命的爸爸还要多耶,难道我这以辈子注定摆脱不掉她了吗?我不免这样怀疑着?

国二时,我就不用怀疑了,因为一切忽而间成了定居。

某天晚上,一个我曾经在无意间得罪了别校的老大邀我过去谈判,我就去了,每想到这小子食言,明明说好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他没种带了以群人来,而且手上拿的不是棍子就是刀,有没有搞错呀我不是来干架的呢。

他们看到我一言不发就蜂拥而上,我迫于无奈只好还手,我抢了以跟木棒以一敌七,但是任我再神勇,也抵挡不了这么多人,更何况他们手上还有刀呢。

就在我身上不知道被打了几拳,挨了几棒的情形下(还好还没有挨刀子),忽而听到舒婷的声音,我连吃惊都来不及,舒婷就已冲到我面前,紧紧的抱住我,接着我听到她尖叫的声音,我抱住染血的她,那些闯祸的人吓的一哄而散。

不过他们逃的了一时,躲不一世,警察很快就逮埔他们了,而我则是在警察局医院之间两头跑。

最惨的是舒婷,她腹部被刺了以刀,左眼下方也有一个三,四公分长的伤口,还好这两个地方都不是伤的很严重,不过伤势也不轻就是了。

舒婷的妈妈哭的死去活来,说女儿破相了嫁不出去,我听了觉得很对不起舒婷,所以当舒大鹏文我愿不愿意以辈子照顾舒婷时,我竟然点头答应了。

我不知道这个承诺算不算婚约,不过当时的我真的有一股冲动,想要照顾舒婷以一辈子,事实上我不是一直都在照顾她吗?而我爸爸和舒婷的爸妈好像就这么认定了我非舒婷不娶,舒婷非我不嫁。可是拜托,我们才国中生而已,害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无时无刻不知何时会被逼婚。唉,可怜的我。

好不容易国中毕业了,进了高中。这乡下地方,和国中一样,高中也只有一所,很巧的,我和舒婷又在同以班,然后……就和国中一样,我俩还是“夫唱妇随”。好了,等高中毕了业,两人上的大学居然都还是考上同一所。

难道我跟她真的是命中注定的伴侣?老天爷这样的安排,真的我一点点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唉,其实我并不是讨厌跟舒婷在一起,谁教她太善良了,容易被人欺负,如果说哪一天舒婷不需要我的照顾和保护了,我还会感到奇怪呢。

我只是不甘心,没有人喜欢受人摆布的,在我们父母的眼中,好像,不应该说是一定,我跟舒婷要在一起,不能分开。我承认,我是答应过要照顾她一辈子,可是,照顾有很多种方法,不一定要结婚才算是照顾吧?

之前我也说过,我爸爸对我是采取放任主义,我已很听话的把舒婷留在我身边了。他们要我们住在一起,好有个照应,我也同意了;他们安排我的一起,如果我真的照他们希望的去作每一件事,包括结婚,就业,生子,那我的人生还有啥乐趣可言呢?一个不能决定自己要走的路的人活在世上还有意义吗?

现在,我已经大三了,我渴望在我安排好的人生中来点变化……

闹钟清晨七点二十分准时响起。

刺耳的铃声把在厨房忙着做早餐的舒婷给唤了过来,她急匆匆的奔进来按下闹钟,摇着仍甜睡的聂华。

“华华,快起来,上课要迟到了!”如果聂华第一堂有课的话,按下闹钟的绝对是她。

“别吵,让我再睡一下……”聂华呢喃地抓着被子覆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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