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依他付出的条件,为他改命。
他用来交换的代价,是爱情。
记得当时他为此还犹豫了很久。
而自己每当看到他和公主那个互动,谈过爱恋、结过婚,还曾有过女儿的自己,一点都不难猜出,这明知自己已经卖出爱情的傢伙,从来就没有想要放弃爱情。
该说蠢呢?还是傻呢?
哼,说别人,自己也是吧!
明知天命如此,还硬要闯。
近四十六年前,妖界比现在还要乱,生灵涂碳,梟雄与英雄,强盗和仙圣,罪恶和功德,不过是在无数成与败间不断转换。
孰对?孰错?
也许世间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对与错。
人也好,仙也好,妖也好,精灵也好,其他生灵都好,本性最原始的欲望,一但原本约束的法则被推翻,这些慾望就如野火效应般,越烧越烈,越烈越广,最后把世界焚烧怠尽,新天新地诞生,然后,又轮回般再次兴盛、衰败、破坏、重生。
当年他改道,凭着老天生给他的天命,和过去大半辈子磨练出来的才干,虽然在这当中不得不找了几个打手代劳,自己在后面操控运筹,但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拿下大半山河,这当中包含了早已灭国半世纪的黑森帝国。
他找了六个同伙,这六个同伙,有人类,也有妖精,他们与自己签下契约,交换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某种特定的目的。
而每一次签下的契约,他很清楚,这些都不会长久。
前半的时间,一切依照自己的计划,进行的还蛮顺利的,征服了好几座妖界重要的城市、要塞、粮地、矿区等等。
直到黑森狼族又东山再起、捲土重来,二十多年来,当初六个部下,不如说是听命于他的同伙,一个个都死了,剩下恪天。
难道天运真的不可改变?还是自己误解了当时窥探到的天机?还是自己看得不够透彻、抑或是只窥探到一小部份?
不对,如果真的不可改变,那么,那个横空出世的女人,同自己一样,生来就带天命的人,又是怎么一回事?
老天也有被飞来意外的时侯?
他抱着沉睡的白鸟,换了个姿势,继续盯着跳动的火堆。
时时舞动的火焰映着他的褐发和琥珀色的双眼,表情凝结着。
在这样下去,就是一个输字。
不过,我可不想输得那么难看。
良久,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将白鸟轻轻放到一旁,站起身,走向墙壁旁一个半人高的雕纹木柜,拉开最左边的柜子,取出一块血红晶莹的方石,再松开束在脑后的小马尾,扯了根头发下来,穿过血色方石,两手一拉,成了褐色的皮绳,戴进脖子后,朝房门走去,正要伸手向门把时,突然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猛然停下来,改成握拳,往金浮雕的门上,轻重不一的,叩了七下,然后,再稍微退到一边。
几分鐘后,门从外面打开,穿戴整齐的恪天看了一眼门旁的离天,小心翼翼地开口问:「离天大人——」
「这么晚了一定在床上办正事吧?」
「我——」
「进来,走吧!」
知道的事情就不要再问了嘛……
恪天心里忍不住碎念,一边赶紧跨进房里。
离天关上门,握住黄铜色的门把转,往左转了六圈,再往右转了六圈后,稍微用力将门把往前推到底,朗声道:「格拉朗外的小径。」
说完,后退了三步。
门自动敞开,冬夜里冰冷的白雾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