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抱着外套瘫倒在沙发上,手心都是因紧张而渗出来的汗。
很好,成功了一半。
另一半是……把元帅身上的衣服换回来。
元帅既然跟他商量了每天抱三次,近期应当不会离开翡翠星。
他只需要在今晚元帅把身上的外套换下前,约他见面,把他身上的外套换掉。
不行,得毁掉。
银色和金色差别太大,元帅或许不记得一月前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但绝对记得今天所穿衣服的颜色。
已经没法再换原本的外套,只能将错就错,将外套毁掉。
“可,我该怎么毁掉一只sss级雌子的衣服?”
慕卿苦恼,“近身作战,我可打不过夏莫斯叔叔。难道要隐藏起来,伪装成一只神秘的顶级雄子刺客,用精神力毁掉夏莫斯叔叔的衣服吗?”
“雄子要毁雌子的衣服哪那么麻烦?”
零幺道:“你直接撕不就行了。”
“撕?”
零幺指点:“元帅进门后,你直接撕他的衣服,我保证元帅会很配合地让你把那件外套毁掉。”
“这真的能行吗?”慕卿有些没底。
元帅真的会纵容自己撕他衣服吗?
“当然能行,最大的代价也只是你失去底裤而已,无本万利。”
零幺一顿,语气突变,“啊不行不行!底裤不能丢!丢了我的小电影可就没了,我们换个方法。”
“不用,”慕卿的目光坚定下来,“就这个。”
越是复杂的计策越容易出错。
像他伪装刺客去袭击元帅那个计划,哪怕成功,也有诸如引起全民恐慌、被全帝国通缉之类的弊端。
失手的后果更不用说,与身份暴露没什么区别,还要背上一个刺杀元帅、背叛帝国的罪名。
有时候,计划越简单越好。
伪装刺客袭击sss级的元帅,并毁掉元帅的衣服,成功率只有不到20。
而根据元帅对他的心意判断,撕衣服的初始成功率就高达80。
该选哪个,已经很明显了。
“可,你不是不愿意跟元帅发生伴侣关系吗?”零幺问。
“撕衣服并不代表要发生伴侣关系。”慕卿道。
其实提起跟元帅发生伴侣关系,慕卿发现自己并不抗拒。
他之所以拒绝元帅,是因为他对外展露的一切都是伪装,他并不希望元帅在他的伪装中沦陷。
但他还是很难想象元帅跟他亲密的场景。
那可是千亿虫敬仰的元帅,是他的夏莫斯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