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的手一停。
亓官初雪侧头看去,就见福麟殿庭院门廊处站着一排人,看服饰大多是翊卫司的翊卫,正中一人服饰却不同,他身穿月牙白色的暗花绫袍,头发随便一束,雍容典雅的模样,叫人见了便不会忘,正是太子礼。
太子礼缓缓走近,漫不经心的看了看王兆的烂脸,又朝被踩在地上的亓官初雪看了看,说道:“兆父,您这是?”
王兆不情愿的收回手,冷冷说道:“看来老奴抓逆贼的声音有些大,吵到殿下了。”
太子礼闻言,又盯着亓官初雪看了看,奇道:“逆贼?她就是逆贼吗?那抓逆贼要紧。”他转身欲走,忽然又回转身形,说道:“兆父,今日圣父刚请了仙人做法,说七日,宫闱之内,不宜见血,否则对圣父身体康健大为不利,怕您忘了,礼多嘴提醒您一句。”说完又欲走,忽然再次停步,指了指亓官初雪身下流满的鲜血,一副惊讶状:“对了,女流之血,仙人特意提到,女流之血,切勿令污宫闱。”
他说话不急不缓,话中之意却令王兆不得不忌惮。
“多谢殿下提醒,老奴一时抓贼心切,倒是忘了。”王兆冲着宫花护卫使了个眼色。
宫花护卫自王直脚下提起亓官初雪,刚欲退走……
太子礼忽然“呀”的一声,指着黑衣人王直,惊呼道:“还有一个刺客,兆父。”
亓官初雪和王直都穿着夜行衣,乍一看,确实容易将他俩误认为一伙。
王兆皱眉看着王直。
原本他收到消息,得知拈花落剑可能就要来找他复仇,便想趁机除掉政敌,正好嫁祸给这个天汉第一的女刺客。恰巧这几日封长清进宫欲面圣说布防之事,遂让王直行刺封长清,准备嫁祸给亓官初雪,反正死在她手里的朝廷命官多了去了,也不差封长清这一人。
只是没想到无巧不巧,居然正好被亓官初雪撞见,她不但救下了封长清,现在自己侄儿这身行刺的装束还被太子撞见,这却不妙。
王兆欲找借口解释,却没太子嘴快,就听太子礼喝了一声:“抓起来。”
他身后的一排翊卫立时拔剑向前,瞬间将王直团团围住,就欲动手。
王兆轻轻一咳,声音中温缓了许多,说道:“阿礼,你当这是谁?”他冲王直说道:“还不卸下面巾。”
王直赶紧将脸上黑色面巾摘下。
太子礼又是一副吃惊模样:“阿直?怎么是你?”
王直年龄与太子礼相仿,王兆一度想让王直也做太子伴读,留在太子身边,方便他控制太子,岂知几次三番,都被太子礼打包退了回来,太子礼当时言道:“吾的伴读,需是天资伶俐、聪慧过人之人。”就这一句话,不但王兆的企图落空,还无形中把王直狠狠贬低了一番,这分明就是告诉天下人,他王直,不聪明、不伶俐,和太子唯一的伴读封之信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于是众所周知的,王直在整个朝堂大内,最看不顺眼的,便是封之信,那几年,在禁军中,他逢人便问:“封子厚哪里比我强?”
九垓宫的禁军都掌握在王兆的手中,自是无人敢忤逆王直一句,被他问话之人,大多会将封之信说的一文不值,大致意思都是说他一副“大愚若智”的模样,根本不值得和王直一比。
但众人其实心中都明白,封之信和王直,那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整个安庆城,谁人不知封长清家的独子,太子唯一的伴读,封之信,乃神童矣。
那故事在市井流芳间,传的相当邪乎。
据说,封之信六岁时读论语,读到“贤贤易色”时,他连读了好几遍。父亲封长清问他为什么,他说生性喜欢这句话。封长清便考问他这句话的意思,他竟能对答如流。
“贤贤易色”,说的是遇到比自己贤明的人则毕恭毕敬,第一个“贤”为动词,第二个“贤”为名词。
封之信,当时一个不过六岁的小童,就读懂“贤贤易色”,绝对的風成聪敏,出自天性。
而当时的王直,还在宫墙外找地撒尿和泥、拉稀放屁,穿着开裆裤,大字不识一个。
这就是差距。
让王直永远无法翻身的差距。
即使他后来在武学上精进不少,依然被封之信在方方面面碾压。
王直一见太子,气势上便输掉三分,这是自小留下的印象。他闷声答道:“为了抓逆贼,叔父命我,命我乔装打扮……”
太子礼喝道:“兆父命你在九垓內宫,打扮成刺客模样?阿直,你可慎言。”
王直看了看王兆,不敢言说下去。
王兆微微一笑:“直儿,休要胡言,快快脱去这身衣物。”
王直闻言道了声“是”,躬身欲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