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杨就是打算发动全体人民,根绝这种让人深恶痛绝的犯罪,绝不姑息!
对待这种令人深恶痛绝的罪犯,要严!要打!
而且打的要重!越重越好!
徐世杨认为:法律不是佛经,法律是用来惩恶的,而不是用来挽救坏人的。法律应当而且必须以强制、惩戒为基本手段,以救济被害人、恢复法律秩序为主要目的,以公平正义为首要原则,将追责作为对待违法犯罪者的基本态度,而不是相反。
在被害人未得到完全救济,公平正义未得到完全实现之前,没有必要也极其不应该过多考虑施害人、违法者的损失和困境,因为这是他们违法本应承担的代价。
所以,在不法侵害未确信受到足够惩戒前,徐世杨绝对不会去苛责防卫过当;在犯罪未得到惩处之前,没必要过多考虑未成年保护;在罪犯未身败名裂之前,没必要考虑隐私权保护,否则,就是以牺牲被害人利义,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放纵施害人,以博取立法者文明、博爱、宽容之虚名。
为此,如果有必要,徐世杨甚至准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几次严打,彻底扭转以往的风气!
不管是丐帮还是少森,或者其他在江湖上有威望的名门大派,也不管他们有什么人脉,有多少弟子家产,谁敢来触碰法律底线,尽管试试!
当然,谭三甲的事,也让给徐世杨提了个醒:
他的官员并不可靠!
那些地方官,在帝国起于微末之时,能够挨过最艰苦的岁月,经历最危险的战斗而面不改色,但如今帝国完成统一,国力蒸蒸日上之时,他们反而产生了某种“该享受享受了”的情绪。
这种情绪非常危险,地方官有太多机会品尝腐化生活的甜美滋味,并且迅速沉迷其中。
而这个时代悲催的通讯手段,也无法像网络时代那样迅速向全社会揭露官员违法违纪的现象。
因此,徐世杨必须做出一些取舍,改变以往的官员任用政策。
除了继续强调所有官员和公务人员必须有基层工作经验以外,徐世杨打算限制官员在同一个岗位上的任职年限。
至于具体年限……,遇事不决剽窃tg。
下到基层,上到内阁,除了皇帝和皇太子之外,其余职务,包括首相在内,最多两届各五年,共十年时间。
当然,对于一个刚刚统一不久,基础教育还不够普及,公务人员又多的一匹的政权来说,没有那么多干部可供浪费。
因此徐世杨打算十年期一到,就调他们转岗。
比如户部的官员也可以去管理帝国银行等重要内阁企业,或者转到礼部去继续工作。
另外还要加强离任前的离任审计工作,这方面甚至可以让接替岗位者参与进来——毕竟,若是离任者真的有什么大窟窿,接岗者是最不愿意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