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家告诉自己的孩子:“如果你发现这个社会不公平,与其抱怨,不如自己努力,去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所以当你发现白人歧视黄种人,一方面要努力,以自己的能力证实黄种人绝不比白种人差,更要学会尊重其他人种!如果你自己也歧视黑种人、棕种人,又凭什么要白种人不歧视你呢?!”
正因此,我对同去阿里山,和那位买淡水别墅的朋友说:“我们多么有幸,生活在这个没有什么明显种族区别的国家,又何必要在自己的心里划分等级?!小小的台湾岛,立在海洋之中,已经够孤独了,不要让自己更孤独吧!”
绝对的爱,一生能得几回?
能爱时,就以全部的生命去爱!
能被爱,就享受那完全燃烧的一刻。
绝对的爱
念大学的时候,有一位教授曾经神秘又带着几分得意地说:“你们要知道,今天看到的漂亮师母,是我的第二任太太。至于第一个嘛!是家里在乡下为我娶的,不识字的婆娘,没什么情感;所以一出来念书,就甩了!”
“那位师母现在怎样了呢?”我不知趣地问。
教授一怔,偏过脸去:“在老家带孩子吧!”
这一幕,至今仍清晰地常在我眼前浮现。倒不是为了教授十分不悦的反应,而是他所说的那段话。
我常想,是不是父母之命的婚姻,就都没有情感?即或生了几个孩子,生活许多年之后,仍像初入洞房时般地陌生?
我也常想,那婚妁之言成婚的夫妻,在一方亡故时,生者伤恸欲绝,难道都是面对旧礼教社会所作的表演,骨子里根本不爱的!
它让我想起另一位教授讲的故事:“有一天我到老学生家做客,那男学生一个劲儿地抱怨夫妻感情不佳,说尽了老婆的不是。这时,从里屋跑出一个大男孩。我问:”这是什么人?“
“我的儿子!”学生答。接着继续讲自己从头就不高兴父母安排的婚事。这时里面又跳出一个小女孩。
“这是我的女儿!”学生介绍:“长得很像那讨厌的女人。”说着居然又爬出一个娃娃,看来不过八、九个月。
“这是……”
“这是我刚添的小男孩!”学生再介绍,又回头未完的抱怨:“我跟那妇人,已经几年不说话了!您知道吗?她才初级识字班毕业呀!”
于是,这又使我沉思:是不是知识差的人,没有资格谈感情?一个文盲的爱情,绝对无法与学者的爱情相比?村妇的爱,更在层次上远不及仕女的情?
爱,到底有没有等级之分?是不是如同架子上的商品,因品质、产地、形式的不同,而有高级、低级的差异?
如果是,那么甩掉一个无知的村妇,让她去哭得死去活来,守一辈子的活寡,为公婆服一生的劳役,再默默地凋萎、缩小、消逝,就是对的!
大家不都歌颂郎才女貌、珠联壁合、学问财富门第相当的婚姻吗?当小说中描述一个黝面的村妇自愿成全杰出的丈夫,跟世家千金、貌美如花的小姐,到大城市里结为一对玉人的时候,读者不都暗自为他们高兴吗?
看!当乐声悠扬,那一对新人滑入舞池,翩翩旋转,如两朵灿烂的莲花,而四座高贵的宾客举杯,为他们祝福,该是多一么完美而令人兴奋的结局?
这更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看过的残酷大世纪影片中拍摄的真实片段,高级、进化的白种人,在非洲草丛,如同猎捕小动物般地,抓住矮小的黑人,一刀切下他的……“再塞入那小黑人的嘴里……。
那小黑人是一种半人类,或者根本不是人类嘛!他们没有文字,甚至没有完整的语言,只是一种动物!所以猎杀他们,是不必有罪恶感的!
他也使我想起在“教会”这部影片中,当文明人听见那“小动物”(野蛮人),居然能唱出优美的歇声时,所露出的惊讶表情。
没有受教育、不文明、不开化的人,是否不能称之为人,如同他们的爱,可以不被承认呢?
我有一个朋友,同时交了三位极亲密的女友,当人们批评的时候,他说:“你们知道爱是什么吗?爱就是自己,也就是自己的生命!这世上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更宝贵的呢?
那么,就用我的生命来解释我的爱吧!
我虽然同时有三个恋人,但对她们每一个,都是百分之百的。当她们其中任何一人,失足滑到悬崖边上,而去救的人,九成会被拉下去。我却会毫不犹豫地过去救她。也可以说我愿意为她们每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生命。
如此说来,我的哪段爱,不能称为百分之百的爱?无可怀疑的爱?“
从他的这段话去思想,凡是能以自己全部的生命去爱的,都应该被承认,谁能讲那是错的呢?
如果说那位初级识字班的妻子、文盲的妇人、未开化的小黑鬼,都能为他们所爱的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能因为他们的无知、未开化,而否定他们的爱吗?
更深地推论下去,看到主人危难,毫不迟疑地扑身救援的义犬,在它们心中,那简简单单思维中的“爱”,不也是百分之百,该被尊重的爱吗?
“功烈有大小,死节无重轻!”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正因此;我不认同孩子说的“微管仲,吾其被发左任矣。岂若匹夫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一个人因爱主、爱国而捐出生命,那爱难道还要被分列等级吗?
生命平等!生命都应被尊重!爱情平等!只要是爱,就应该被尊重!
有位女孩对我说:“如果两个男人都说百分之百爱我,但是一个虽然当时爱得死去活来,过不多久,就可能改变;另一个能维持长久,则后者是真正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