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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五 是名娇弱又麻烦的豌豆王子(第1页)

日记五:是名娇弱又麻烦的豌豆王子。

曹弥其实很少梦见她妈。

都快不记得她妈长什么样了。

她妈叫徐凤娟,这名字普普通通,在中国一抓就是一大把。

典型农村彪悍妇女,行事风风火火,嗓门能比人更先到家。

她爸每次都说她妈真牛逼,吵架声音世界第一响,不吵架声音村里第一响。

曹弥她爸读了几年书,说话慢条斯理,一点也不像是个农民。

但是农村吵架不需要讲究逻辑,声音谁大谁就占理,再甩手一哭一嚎,阎王来了也要退避三舍。

她爸明显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每次吵架都吵不过。

争到面红脖子粗,梗着脖子嘴硬说好男不和女斗,然后就被她妈从嘴里喷出的唾沫星子沾了满脸。

徐女士浸淫此道数十年,日复一日虚心锻炼,骂遍村里无敌手。

所以没人吵架能吵得过她妈。

再怎么洪亮的声音,等她妈一开口,就显得像蚊子一样嗡嗡小。

蚊子嘛,她妈随手一巴掌就能拍死它。

徐女士一扯嗓子,声音能传到二里地。夸张到趴田里休息的土狗都会下意识打一激灵,狼狈夹着尾巴起身,给她妈的声音让道。

曹弥突然梦到她小时候睡觉时的场景。

她脚冷,怎么都捂不热,钻被窝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就扯着嗓子嚎:

“杀千刀的,你这脚怎么这么冷!”

她妈一边叫着,一边拍向曹弥那明显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脚。

脚被迫离开贴着的这具身体。

曹弥不说话,莫名其妙又抬脚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被冷得一激灵,在被子下抖了三抖。

“拿远点!拿远点!”她妈恨不得把曹弥踹下床,在被子中间隔出一道互不侵犯的三八线。

“要死嘞,小小年纪湿气那么重——”她妈伸手推了推曹弥,“你泡个脚再上床。”

曹弥她妈推了好几下,见没推动后气得一拍床板,说要找什么方法给曹弥身体去去湿气。

“泡过了。”曹弥全当听不见,闭上眼不理她妈的话,整个人躺进被子里。

眼前一片黑,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却不知道她妈在她睡着后,手往下伸,揉搓着她冰冰冷冷的的脚。

“下次再让我捂暖,直接把你这脚砍了。”青春不在的肥胖中年妇女,口中恶狠狠说着,手里动作却不停,“真是欠你的!”

掌心原本的热度,带着摩擦产生的热意,让曹弥脚逐渐热了起来。

见捂热了,不冰了,曹弥她妈才把手抽出来,为自己享不了福的悲惨命运长吁短叹。

“我就是生来命苦,才会给你们姓曹的一家当保姆。”

第二天曹弥醒来,有时会发现她脚就贴在她妈的肚子上。

肥肥软软的肚皮,像贴在温暖的棉花上一样舒服,叫她舍不得收回。

趁对方还没醒,曹弥又贴了一会儿,才慢慢把自己的脚收回去,起床洗漱准备去学校。

梦里那人的脸始终都模糊不清,只有发出的声音是曹弥特别熟悉的。

那是属于对方的象征凭证,曹弥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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