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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六章 仙人传法安史之乱(第1页)

李白自幼放荡不羁,豪气万丈,他总觉得这世上没有自己写不出来的诗,直到他见到了那首国师的《将进酒》。

当时那种巨大的冲击感,恍惚间,他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写的。

再加上他喜欢寻仙访道,渐渐的便对国师越发崇拜,多次扼腕叹息,恨自己没有和国师生在同一个时代,不能拜其为师。

从青阳镇到龙游县,再到醴陵、龙虎山,以及现在的长安,他沿着当年国师走过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宛如朝圣。

虽然已经靠着诗文名满长安,被称为谪仙人,但每当想起那个男人时,他总是会自愧不如。

想了想,李白又写了一首诗。

“吾爱李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题目也很直接,赠李天师。

老实说,写这首诗,除了表达自己对国师的敬佩之情外,李白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走了这么多地方,却都没有找到国师在何处隐居,既然如此,或许可以为国师写一首诗,若此诗能天下闻名,可能国师会主动现身相见?

但当写到最后一笔时,他心爱的那只毛笔不知为何突然断了。

李白顿时心中肉疼。

这毛笔的来历可不简单,他曾去龙虎山求见国师,国师没见到,却见到了已经一百五十二岁的张天师,也就是国师的师父。

他见张天师苍颜白发,却精神矍铄,气度超然,不禁感叹当真是神仙中人,当即为龙虎山作诗一首。

张天师看后哈哈大笑,还赠一礼,便是这只翠色毛笔。

据张天师说,这只毛笔是国师早年练习符箓时所用,虽不是什么名贵法器,却也有趋吉避凶之效,最主要的是其中的纪念意义。

毫不夸张的说,就凭国师早年所用这个噱头,此笔便能卖出一个天价,不说国师在民间巨大的影响力,就连当今天子,都喜欢收藏和国师有关的宝物。

李白得到此笔后,可谓是如获至宝,没想到今天不知为何突然断裂。

就连周围人的叫好和赞叹声都听不进去了。

但是下一刻,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周围突然开始骚动起来,有人高呼救命。

一只牛犊般大小的野猪在城中横冲直撞,獠牙闪烁着寒光,奔走如电,撞飞无数行人。

李白整个人都惊了,这里可是长安!

自布下周天星斗大阵以来,大唐便成为了妖魔禁区,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这种事了。

不过好在朝廷的反应也很快。

一道身影自云中而落,竟是个妙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道袍,手持一根玉色拂尘,带着西王母面具,目光清澈灵动,气质飘逸出尘。

女子手捏雷印,晴空之中顿时降下一道霹雳,轰在那猪妖身上。

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猪妖顿时倒了下去,浑身冒起黑烟,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女子微微蹙眉,心中疑惑。

为何最近周天星斗大阵频频失灵,各地妖物都有增多之势,难道是……他所言的大劫将要来了?

想起那个男人,她眸光一黯,最后轻拂云袖,收走了猪妖的尸体,飘然离去。

李白傻傻地看着,良久才回过神来,感慨道:“真神仙中人也!”

他打听此女是谁,实在找不到国师,拜她为师也可以。

有人摇头道:“大诗人,你就别想了,她是蛰龙的新人,西王母,据说她的法术,是国师亲手教出来的,不是弟子,却胜似弟子。”

李白顿时羡慕不已。

半个时辰后,他来到繁华的东市,准备找匠人修补一下自己的毛笔,然而看了几家都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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