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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戈(第1页)

这是那个婚礼的场面:

一个年轻的女子身穿斜裁的白色缎子连衫裙,质地光滑,裙摆呈扇形,拖到脚上,像一团棉花糖。她的站姿看上去有点瘦长,特别是她的臀部和双脚,似乎她的脊椎太直了,不适合穿这件裙子。穿这样的裙子得有玲珑婀娜的身段。

她的头纱垂在两边,有一段盖住了眉毛,在双眼之间投下一道很深的阴影。她笑不露齿,头上戴着一个小白玫瑰花冠,裹着白纱长手套的双臂上还点缀着由红白玫瑰和千金子藤编成的花束。花冠、花束——这些都是报纸上的用词。在“漂亮新娘”的标题下,他们这样写道:“修女觉醒,带来新的红颜祸水。”他们认为,为她投入这么多的钱,漂亮是必然的。

(我之所以称“她”,因为我不记得自己在场;我的心并不在,在场的只是我的躯体。我和照片上的那个女孩不再是同一个人。我只是她在生活道路上一往无前的结果;如果那个女孩存在过,那只是存在我的记忆中。大多数的时候,我能清楚地看见她。然而,即使她想着我,她却根本看不到我。)

理查德站在我的身旁;在那个年代和场合,他是值得赞赏的。我的意思是他不老,也不丑,而且富有。他看起来身强力壮,但又带点揶揄的神情:一边的眉毛上扬,下唇微微凸出,嘴角透着一丝隐约的笑意,就像听了一个秘密而暧昧的笑话。他衣领的扣眼上,插着朵康乃馨,头发整齐地向后梳去,犹如一个闪光的橡皮浴帽紧紧套在头上。尽管如此,他还是一表人才;我得承认这一点。一个温文尔雅的都市男人。

此外,还拍了一些集体照——大家摆好姿势,后排是乱哄哄的身穿正式礼服的伴郎们。他们的这身礼服同参加葬礼的丧服或饭店领班的制服差不多。前排则是光鲜漂亮的伴娘们,手中的鲜花与脸上的笑容相映成辉。劳拉在拍照时却设法破坏每一张照片的效果。有一张照片上面,她绷着脸;在另一张中,她的头肯定晃动了一下,整个脸一片模糊,如同一只鸽子撞上了玻璃。第三张中,她咬着手指,心虚地斜睨着,就像自己的手伸进钱箱般吃惊。第四张照片看来是胶片感光产生了缺憾:仿佛她夜里站在灯火通明的游泳池边,池中水光粼粼,致使她的脸曝光不均。

婚礼结束后,瑞妮来了,一身蓝色的盛装,帽子上还插着一根羽毛。她紧紧地拥抱了我,说道:“如果你母亲还在,那就好了。”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是喝彩,还是要婚礼停下来?从她的语气听来,两者必居其一。后来她哭了,而我没哭。人们在婚礼上哭的原因如出一辙:为美满的结局而哭,因为他们无奈地太愿意相信明知不可靠的东西了。但我才不那么幼稚呢。理想破灭后,我十分清醒,不再抱幻想。或者说,我认为自己是这样。

接下来自然是香槟酒会。这是必有的仪式;威妮弗蕾德是不会漏掉这一环节的。别的人都在吃喝。有人致词,内容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们跳舞了吗?我想是跳了。我不会跳舞,人却在舞池里,一定跌跌撞撞地跳了一番。

后来,我换上出门的行头。那是一套淡绿色的两件式薄羊毛套裙,还配有一顶端庄的帽子。威妮弗蕾德说,这套衣服价格不菲。我站在台阶上泰然自若地向人们道别(是什么样的台阶来着?我完全忘记了)。我把花束扔向了劳拉,她没接住。她穿着贝壳红的衣服站在那儿,冷眼看着我,双手紧紧地握在胸前,似乎在克制自己。有一个伴娘——格里芬的表妹之类——抓住了花束,贪婪地抢走了,好像那花束是美食似的。

这时候,我父亲不见了。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上次见到他时,他一直在酗酒。我猜想,他又去过他的酒瘾了。

理查德挽着我的胳膊,领着我走向门口的汽车。没有人知道我们去哪儿。人们估计,我们可能是去城外某个幽静浪漫的小旅馆。其实我们只是绕着街区兜了一圈,又回到举行婚礼的约克皇家饭店,然后从边门进去,偷偷上了电梯。理查德说,明天我们要乘火车去纽约,而联邦车站就在街对面,干嘛还要舍近求远呢?

关于我的新婚之夜,或者说新婚的下午,我能说的甚少。根据人们所说,当时太阳还未落山,整个房间沐浴在玫瑰色的夕照之中,因为理查德没有拉上窗帘。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仅有的一点新婚知识来自瑞妮。她告诉我,接下来的事并不令人愉快,很可能还会有痛楚;关于这一点,她没骗我。她还暗示说,这种不愉快的事或不愉快的感觉很平常,对此不必大惊小怪——所有的女人,或者说所有的已婚妇女,统统都经历过。咬咬牙挺过去,她如是说。她还说会流一点血,事实果然如此。(不过,她没告诉我为什么。这种事真令人惊奇。)

我觉得此事毫无乐趣可言——我感到厌恶,甚至感到受罪。我还不知我丈夫认为这种情况十分正常,甚至合他心意。有些男人觉得,一个女人体验不到性的愉悦是好事,因为那样她就不至于去外面寻欢作乐;我丈夫就是怀有这种心态的男人。或许这种心态在当时十分普遍。或许不是。我不得而知。

理查德叫了一瓶香槟酒,在合适的时间送到房间里来,同时还有我们的晚餐。当服务员在铺着亚麻台布的简易餐桌上摆酒食的时候,我一瘸一拐地跑进卫生间,把自己关起来。我穿着威妮弗蕾德认为在这个场合该穿的衣服:一件软缎的粉红睡衣,镶有精致的灰色网状花边。我用浴巾清洗身子,后来不知把浴巾怎么办:染上的血迹太明显了,好像我流过鼻血一样。最后,我把浴巾丢进废纸篓,希望女佣会认为是不小心掉进去的。

然后,我给自己喷上“柳”牌香水,这种香味闻起来脆弱而苍白。现在我才发现,这香水是根据一出歌剧里的女奴命名的。命运注定她宁可自杀也不愿背叛自己所爱的人,而对方却爱上了别人。歌剧的情节便是这样。我并不觉得这香味很吉利,而我却担心它让我身上发出怪味。我本来没有怪味。怪味来自理查德,但现在却成了我的了。当我跳进冷水时,我不由自主地喘起来,剧烈地吸气。

晚餐是牛排和沙拉。我吃的主要是沙拉。当时饭店里的莴苣都是一个味儿:像淡绿的水,又像是霜。

第二天去纽约的旅程平静无事。理查德读报,我看杂志。我们的谈话和婚前没什么两样。(我也许不该称其为谈话,因为我说得不多。我只是微笑表示同意,并不在听。)

在纽约,我们和理查德的朋友一起在餐馆吃饭。那是一对夫妇,我已经忘了他们的姓名。毫无疑问,他们肯定是暴发户,身上散发着铜臭。他们从上到下穿得就像用胶水贴了一身的百元大钞一样。我纳闷,他们是如何赚到这么多钱的?有点来路不明。

这些人和理查德并不是很熟,他们也并不渴望这样。他们只不过是欠他一些东西——为某些不能言明的利益而有求于他。他们怕他,有点巴结他。我从他们点烟的情形可以看出这点:谁为谁点,速度有多快。理查德对他们的恭敬十分满意。他喜欢有人为他点烟,而且爱屋及乌地也为我点烟。

理查德不仅喜欢有一小群献媚者跟随左右,而且竟然让那些人和我们同行,因为他不愿意和我单独在一起。这一点我能感觉出来。我并没有多少可以指责他的理由。毕竟他现在还在陪着我,对我呵护有加,温柔地在我肩头披上衣服,给予我体贴入微的关心,把手轻轻搭在我的身上。他不时地环顾四周,看看有哪个男人在妒忌他。(这当然是我现在想起来的;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些。)

这家餐馆十分昂贵,也十分时髦。我从未见过这样的餐馆。所有的东西不仅是光亮,而且是熠熠生辉。木料是漂白过的,加上黄铜的边框和华美的玻璃,还用了大量的装饰板贴面。铜制或铁制的女人雕像外表光滑,有眉毛却没有眼睛;有优美的臀部和大腿,却没有脚;手臂则融入了躯干里。白色的大理石球,还有舷窗一般的圆镜子。每张桌子上都放着一个铁制的花瓶,插着单枝的马蹄莲。

理查德的那对朋友比他年长,而朋友的妻子比他的朋友更老。季节已是春天了,可她还穿着白色貂皮大衣。她的长裙也是白色的。她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这件长裙的设计灵感来自古希腊;确切地说,是来自希腊的“胜利女神”像。这是件打褶的长裙,胸部下面用一根金带勒着,双乳中间还勒成一个十字叉。如果我的乳房跟她一样扁平下垂,我决不会穿这种衣服的。她领口以上的皮肤都起皱了,还长着雀斑,手臂上也一样。她的丈夫默默地坐着听她说,双手握成拳头,面带一丝呆板的微笑,而且还明智地低头看着台布。我想,这就是婚姻:忍受这种乏味,忍受这种烦躁,忍受鼻子两边滑落的脂粉。

“理查德事先没提醒我们你这么年轻。”这女人说道。

她丈夫说:“青春都会老去。”女人噗嗤一笑。

我思忖了一下提醒这个词:难道我就那么危险?现在我才明白,我只是像绵羊那般危险。绵羊很笨,常常落入危险的境地,走上悬崖或被狼群包围,于是它们的监护人会冒生命危险把它们救出来。

在纽约待了两天或三天之后,我们很快乘“贝伦加丽娅”号跨海去了欧洲。理查德说,凡有身份的人都会来乘这艘船。这个季节,海浪并不大,可我仍然晕船晕得像条狗。(为什么说像狗呢?因为狗看来实在没法子。我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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