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的四个人,女子认识吗?”苏喻问道。
“一个也不认识。”
好嘛,和眼下一模一样。
刘北安继续故事,“戏院外,他们见到了那个神秘的匿名写信者。原来他保管着一份价值连城的宝藏,多年前从印度殖民地掠夺来的。女子的父亲也是掠夺者的一员,因意外死了。女子有权继承他父亲那份宝藏。所以匿名者才每年寄一份珠宝给她。”
有意思,还涉及到了寻宝。
“接着,围绕着宝藏连续发生了两起杀人案,福尔摩斯勘察案发现场,找出了诸多线索。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他发现凶手踩到了实验用的木榴油。于是他借来猎犬,利用其灵敏的嗅觉跟踪追击。最后与凶手在泰晤士河上展开了一场惊险的汽艇追逐战,成功逮捕了他。有意思吧?”
刘北安一脸得意洋洋,像等待掌声和赏钱的天桥说书人一般。我们则面面相觑。
“这就结束了?”苏喻道出我们的共同疑问。
“嗯,书里女子和华生还有一段爱情故事,不过与案情倒没关系……”
“没问那个。你描述的破案过程太简略了,根本没法参考啊。”
“没办法,具体细节我也记不清了。”刘北安耸耸肩。
“刚还说过目不忘呢!有关签名的部分,你不能再回忆回忆?”
“我想想……对了,福尔摩斯从四签名里推理出了犯人的名字!他结合脚印、绳索和暗门等证据,推断出凶手是一个英国白人。而四签名中有三个明显是印度或回教徒风格的。剩下的唯一一个名字自然属于凶手。”
刘北安说得很兴奋,我们却丝毫兴奋不起来。
“可我们面对的俩签名,明显都是中国人的吧。”
“而且挺常见的。”苏颖补刀道。
“倒也是……”
我突然察觉到了一个问题,“既然四签名里有凶手的真名,当初为什么要保留下来?凶手不怕暴露?”
“哦,这个啊。我想想……对了,宝藏是从印度人手里掠夺来的——他们掠夺的手段很不光彩,还杀了人。正是因为怕罪行暴露,四人才都在宝藏图上签了名,以此起誓要团结一致谨守秘密。”
我若有所悟,也就是说,如果凶手不止一人,确实就有了主动留下名字的必要性。这倒是原本的思维盲区。
苏喻恍然大悟似地一拍手掌,“不是有那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