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好多天里,地下城里鸡飞狗跳,乱成一团。一段时间里,小黑屋人满为患,远远的,传出各种各样非人的哭喊声。
弗兰肯斯坦特种部队声名大噪,各种横刀夺爱,专抢大家辛苦养大的心头肉,得到了‘可止小儿夜啼’的各种美名。
但小主人的意志不容违背!
没有办法,哪怕被穷凶极恶的‘弗兰肯斯坦’抢走了大家心爱的宠物,大家也就是哭几声罢了,没人敢对小主人的决定说半个‘不’字。
一方面,大家是龙牙兵,忠诚度自带加成的。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小主人实在太可怕了。
他自己竟然也在吃“狼药”!
原本,大家还打算把自己心爱的宠物藏起来,但听到这个十分惊悚的消息后,都老老实实上缴了……大王你太凶残了!太可怕了!话说我们要不要偷偷跑路啊?
其实,这都是误会。
养的牲畜与宠物再多,也没狗头人多啊,现在人数都破万了。
但库存的下水、骨头碎肉、各种皮子之类的,远比被狗头人当补品吃掉的狼肉要多,毕竟是两头巨狼出品。
总不能浪费吧?
纠结了很久,刘井田决定,挑些品相最好的狼皮,剃毛、洗净,然后炖一炖做成肉冻,自己吃掉好了!搞不好还能美容……
某人的味觉已经无药可救了:“味道还不错么,狼肉滚三滚……”
所以,那些剩下的垃圾,才拿去做狼药。
之前,他也吃过几十斤巨狼的肉,对这东西的药效还算了解。
好处是,可以大大加快自己的生长度。没准,还能学会点吐息啊、魔法啊之类的。
坏处是,个子大,食量自然也要暴涨,今后又要挨饿了……
刘井田纠结了半天,还是觉得,浪费可耻啊!不管三七二十一,吃!
一连串的事件之后,地下城不可避免的进入了群魔乱舞的时代……
无数恐怖的传说,也由此而引:‘比克格勃还可怕的弗兰肯斯坦’、‘闻一闻就会怀孕的狼药’、‘拿狼药当零食吃的恶龙小主人’,还有那些奇奇怪怪的变异生物……
轰轰烈烈的怪物大改造活动,终于在克服无数难关,又通过一连串的可怕实验之后,结出了微不足道的结果——基本上,刘井田得到了些物种的强化版,还有更多没什么大用的玩意,勉强算是赚了吧。
最快产生变化的,是大家寄予厚望的恶魔蠕虫。
这些级毛毛虫一样的吃货生冷不忌,把‘狼药’当饲料狂吃。然后,它们臃肿的外形,开始变得协调多了,现在更像是一只只大面包,软绵绵热乎乎,可爱多了。
接下来,这些家伙身上厚厚的长毛,也开始渐渐变色,最后,由五颜六色的乡村杀马特风格,变成了全身统一的单一色调,而且几乎每一只的颜色都不一样,一群五颜六色的大抱枕……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它们该啥样还是啥样,每天猛吃猛拉中。
刘井田拍案而起:“这就变异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