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轮,每人都有三次机会。”
前面10秒,无疑是钟摆运动最激烈的时刻,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足够的准度,基本上是戳不中这颗梨的。
每个国家分别派两个人出来参加,大夏的为魏中天还有南夜。
魏中天从小就开始学枪,一些实战技巧也是不缺。
若是上场实战,那他谁也不惧。
可是准头这个事情,就有点难说了,他并未专门去练长枪的准头,不过也不至于太弱。
就像打羽毛球一样,打久以后,让他们去定点打点,差不到哪里去。
比试正式开始,由米国主场方先开始。
第一个上去,三枪中两枪,还是很可以的。
第二个上去的是斯蒂芬,他才是米国这一项目的杀手锏,训练了很长一段时间,三枪都中,完美。
小日子随后跟上,这两人的水平,跟米国第一人差不多而已。
最后就是大夏,魏中天先上。
梨其实还蛮大,对他来说,难度是有,但不算太难。
同样三枪皆中,追平了斯蒂芬。
当雅各布看到大夏最后一个上场的人,有些懵,牙都酸了:“怎么又是他?”
从最开始到现在,只要有南夜出现的场合,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各种逆转的出现,让人头疼无比。
鸟居忠广同样有这个感觉,不过他庆幸这是米国的主场,头疼的不是自己。
希望轮到小日子主场的时候,不需要碰到此人……
与李书文学习的两个月时间里,有一半在学六合大枪。
对于传武而言,武器的重要性其实是要远大于拳脚的。
对于战场而言,徒手上场,与找死没有太大的区别。
本来就已经六合大枪精通,再加上李书文的各种技巧,南夜的长枪水平,已经不知道高到什么程度了。
就在梨开始做钟摆运动下一秒,就被南夜一枪将其戳穿,其力度之大,甚至将梨给戳成了两半。
第二击同样如此,根本不需要费多大力气。
直到第三枪的时候,不管是斯蒂芬,还是大夏魏中天都被这一枪吓到了。
因为南夜感觉梨这么大,难度太小了,所以来了一记回马枪。
在古代的话,这一招是在马背上使用的。
对于后方追击的敌人,来一个突然袭击,威力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