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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第2页)

洪武十八年,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作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明皇把他也送上断头台。

明皇发明“剥皮揎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一天,明皇在翻阅一批处死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痛恨的贪官一刀斩首太便宜了他们,何不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他还创造了“剥皮揎草”刑法,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统”就是他的下场。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茫然不解的叙述!

与狂雪有何关联?

其中,隐藏着哪些有用的信息?

第159章:治国秘事

十来张发黄的纸已看完。

十来张纸,到底透露着怎样的信息?

基本上就是讲明皇一生的主要情况。

古德高把发黄的纸秘藏于深井之底,绝不是随便的物品。

纸上还叙述了两件事。

在中央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丞相制。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地位最高。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

胡惟庸是凤阳定远人,1373年由右丞相升任左丞相。胡门生故吏遍于朝野,形成一个势力集团,威胁皇权。1378年,明皇对中书省采取行动。一天,胡惟庸的儿子骑马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结果跌落马下,被一辆过路的马车压了,胡惟庸将马夫抓住,随即杀死。明皇十分生气。十一月又发生了占城贡使事件。占城贡使到南京进贡,把象、马赶到皇城门口,被守门的太监发现,报与明皇,明皇大怒,命令将左丞相胡惟庸和右丞相汪广洋抓进监狱。但是,两丞相不愿承担罪责,便推说接待贡使是礼部的职责,于是,明皇便把礼部官员也全部关了起来。

两相入狱,御史们理解了皇上的意图,便群起攻击胡惟庸专权结党。于是,1380年,明皇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以后不再设丞相。

明皇以专权枉法之罪杀了胡惟庸后,胡案就成为他打击异己的武器,以致受牵连而被杀者达三万多人,最后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也受牵连,77岁的李善长全家被杀。

接着,明皇又于1393年杀掉功臣蓝玉。蓝玉是明朝开国大将,被明皇封为凉国公。1391年,四川建昌发生叛乱,明皇命蓝玉讨伐,临行前,明皇面授机宜,命蓝玉手下将领退下,连说三次,竟无一人动身,然而蓝玉一挥手,他们却立刻没了身影。这使明皇下决心要除掉蓝玉。1392年的一天,早朝快结束时,锦衣卫指挥使参奏蓝玉谋反,明皇随即令人将其拿下,并由吏部审讯。当吏部尚书詹徽令蓝玉招出同党时,蓝玉大呼:“詹徽就是我的同党!”话音未落,武士们便把詹徽拿下,审判官们目瞪口呆,不再审了。三天后,明皇将蓝玉杀死,尔后,就是大规模的清洗和株连。胡、蓝两案,前后共杀四万人。

对于明皇的滥杀,皇太子朱标深表反对,曾进谏说:“陛下诛戮过滥,恐伤和气。”当时明皇没有说话。第二天,他故意把长满刺的荆棘放在地上,命太子拣起。朱标怕刺手,没有立刻去拣,于是明皇说:“你怕刺不敢拣,我把这些刺去掉,再交给你,难道不好吗?现在我杀的都是对国家有危险的人,除去他们,你才能坐稳江山。”然而朱标却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明皇大怒,拿起椅子就扔向太子,朱标只好赶紧逃走。

由于明皇是开国皇帝,明初皇帝的力量较强大,到了明朝中后期则文官的力量变的强大起来。明皇利用特务机构,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遍布朝野,暗中监视。有一次,学士宋濂上朝,明皇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明皇听后满意地说:“果未骗朕。”著名儒士钱宰被征参编《孟子节文》,一日散朝回家,随口吟诗道:“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日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结果第二天上朝,明皇便问钱宰:“昨天的诗不错,不过朕没有‘嫌’迟,改作‘忧’字,如何?”钱宰一听,吓得忙磕头请罪。

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明皇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禄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

在地方上,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明皇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1370年,明皇下令设科取士,士人参与科举考试必须通过三场的考试,不过写法或偶或散,无定规。某些野史记载,明皇出生贫寒,并且早年做过和尚,所以十分忌讳“光”、“秃”等字眼,就连“僧”也不喜欢,甚至连和“僧”读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样厌恶;他曾参加过红巾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但经过现代学者考证,此类记载多为不实。明皇从未忌讳谈及自己曾为和尚,《大明皇陵碑》及明太祖御笔诗文等都大谈少年时做和尚的事迹。野史称明皇忌讳“光”“秃”“僧”“生”等字眼,缺乏一定的可信度。

以上关于“文字狱”的记录,不见于《明史》《明实录》等较正式的史书。经王春瑜、陈学霖等历史学家考证,大多为不实记载。

如上文提到的徐一夔,在野史中记载为明皇所杀。但是据《杭府志。职官表》和《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徐一夔直至建文二年仍然在世;徐一夔所写的《故文林郎湖广房县知县齐公墓志铭》,其日期为建文元年。因此“明皇因文字而杀徐一夔”为误。

野史记载僧来复(见心)的《应制诗》中有诗句触怒明皇,被斩。然而考证《补续高僧传》《继灯录》,可得知僧来复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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