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自己的血喂它?”难怪觉得他面色苍白。
“是啊。只要给它喂上足够的鲜血,就可以用它来缚住对方的感情。最初我是每天喂它少量的鲜血,喂足两个月才达到它需要的量,只缺一个机会给你戴上。那天,我知道了你的身份,担心量不够,接着用五倍的量喂了一个半月。令我伤心的是,你那块玉还是压制住了它,我虽能时刻感受到你想法,却无法让你移情到我身上。”
“快给我取下!”
“需要法术,我不会。我看你倒不如把这玉解开吧。”他魅惑地笑道。
“做梦!”我摸了摸缚魂镯,取不下就算了,有辟邪玉在,它不过比装饰品强一点。
他笑了笑,未再继续纠缠。
任谁都没料到的是,数年之后,有人却因这小小的镯子犯下滔天的罪孽,致使整个大宋朝的命运就此改变。
大家都没再动熟肉。付过帐,继续上路。
下午,太阳火辣,气温升高,面具虽可防晒,但不透气,贴在脸上很是难受。
“对了,那个旺仔小馒头是何物?”
“一种零嘴,比豌豆稍微大点。”
“很形象。”他咧嘴一笑。
狠瞪了他一眼。一路上我都没有再说话,是因为根本没有必要,我们二人之间的感情已经“深厚”到可以心意相通。
第五十一章 同福
入夜时分,我们进入寿州城。城内灯火明亮,颇为繁华。
“本该连赶三天三夜。现在体力大不如前。”他一脸遗憾。
“哦。”
“先找家客栈吧。”他东张西望,似乎对此地不熟。
“没来过?你不是经常进京吗?”
“我以往不走这条线路。”
“哦。”
他们缓缓行驶,一路留意。先后找到两家客栈,明煦都不太满意。
有一条街很是热闹,阵阵丝竹乐声飘来。
“快去吧。”我巴不得他赶紧离开。
“不去。我可不想死在床上。不过,你若愿意侍奉本夫君,我倒是很乐意。”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他狠瞪了我一眼:“晚会,看夫君怎么收拾你。”
终于找到一家客栈,明煦很是满意。应该说,他满意的是这同福客栈的老板娘。她大概二十岁出头,长得妩媚动人、性感至极。乌黑如云的发鬓慵懒地松着,斜斜地插着一只碧玉簪,面上略施薄粉,细长的凤眼里春波流动,一双红唇娇艳欲滴。再往下,那双雪白浑圆的□足足有三分之一□露在空气中。客栈同福,我看该改名叫艳福。
某人果真出现喉咙发紧、眼睛发直的症状。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那老板娘对他连抛媚眼,扭动着水蛇腰,迎面款款走来,娇声笑道:“这位客官仪表真是非凡。请问是想打尖还是想住店?”
“都要。给我们准备一桌素菜和两间上房。记得帮我们把两匹马照料好。”
“没问题。”她叫来两个跑堂的吩咐一番,接着对明煦笑道,“客官要先看房间吗?”
“嗯。”
“请随我来。”
她带我们来到后院,上了二楼。一路上,某人视线从没离开过那双扭动的翘臀,估计又在YY了。
房间不错,精致典雅、干净清爽。
走出房门时,她故意给门槛绊了一下,摔倒下去,明煦忙扶住她右臂。她顺势躺进他怀中,一双媚眼狂放电。“多谢官人援手,可要奴家夜里来相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