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初猪垂死的哀嚎让她心生不忍,到残忍而惨烈的宰杀过程令她差点昏倒,再到最后的分解处理让她连昏过去的力气都没了,但她依旧坚定地站在猪栏边直到最后一刻。对血和尸体内脏的恐惧是她必须要克服的,一切先从猪开始。
肉铺伙计对她能坚持到最后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此刻看她的眼神俨然是强烈的崇拜。阿依的五感似乎受到重创,除了神经末梢在不自觉地颤抖,其他部位似完全封闭,连呕吐感也变得迟缓起来。
郑大娘把她拉进屋里,冲了一碗糖水给她,这是百姓家最好的招待,阿依虽然觉得腻得慌,还是道了谢,接过来小口地喝。
“解颐姑娘,你这到底是为啥啊?”由于之前郑大娘因崴脚行动不便,阿依经常来给她换药,郑大娘很喜欢她,因此对她的反常很是担心。
“我在百仁堂做事,明明想像先生那样治病救人,却很怕血……”
郑大娘恍然点头,顿了顿,不赞同地劝:
“大娘好管闲事,跟你说这些你也别嫌烦,你在百仁堂是好,可毕竟是姑娘家,将来终是要嫁人的,又何必把那些当正经事做,本本分分地配几年药,以百仁堂的名气,将来还能愁嫁不到好人家吗?”
阿依明白她是好心,埋头不语,顿了顿,问:
“大娘,我明天能再来吗?”
郑大娘看出她的倔强,无奈点头。
回去的路上阿依依旧两腿发软,脚底下如踩了棉花般发飘,慢吞吞地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眼前时不时血红一片,胃里还在翻江倒海。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骚乱,三个鲜衣怒马的男子卷着呼啸的风纵马飞驰,惊得两旁百姓纷纷倒退。为首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上冷艳的紫色异常醒目,他的骑术似乎很好,嚣张地驰骋在这样拥挤的街道,竟没有撞翻一只筐一摊菜。
骏马没有任何减速,眨眼间飞驰到阿依面前,若是往常她早躲开了,但因为今天腿脚发软,连反应也慢了半拍,等意识到危险时白马已经窜到面前。她顿时惊骇地瞪圆眼睛,惨白着脸,想退开却挪不动半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马主人猛地一拉缰绳,白马一声响亮的嘶鸣,紧接着腾空而起,竟从她的头顶飞跃过去!
后面两匹马及时刹住脚,在离她半步远的地方焦躁地踏步打响鼻。
阿依瘫坐在地上,心脏狂跳,她不是不想站起来,而是已经软得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了。
“你这个女人,看见马来了也不知道躲,傻呆呆地站在路中间做什么,吓了本大爷一跳,真是……”嚣张的声音自头顶传来,唇红齿白的娃娃脸少年叉腰站在她面前,生气地训斥,话未说完已经被扯住衣领甩一边去,接着紫色的袍摆填满阿依的视野。
她顺着名贵的丝绸华服向上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美丽却比杀猪画面还要惊悚的脸。
“我又没撞到你,你坐在地上干什么?”墨砚黑着脸问。
阿依仰着脸直勾勾地看着他,平声回答:“我站不动,想歇一会儿。”
墨砚青筋狂跳。
阿依望着他的脸,漆黑的眼珠子也不动,胃里再次翻腾,她捂住嘴唇别过脸去干呕起来。
墨砚霎时脸黑如炭,这情形让他不得不多想,看见我的脸让你恶心吗?!
阿依摇晃着站起来,这两天受了许多刺激,身体有些吃不消,勉强定定神,一言不发地转身,想回去泡杯茶压压,刚迈开步子,后衣领很熟悉地被人拽住,墨砚从牙缝里阴恻恻地道:
“你想去哪,上次的事你该不会已经忘记了吧?”
“三哥,你认得她?”娃娃脸一听来了兴致,挤眉弄眼地问。
墨砚一记眼刀飞过去,墨矾缩了缩脖子。
阿依被拽着后领子,从袖袋里慢吞吞地摸出钱袋,倒在掌心里数着铜板。身穿玫瑰色孔雀花纹束腰织锦长袍的林康不顾墨砚要吃人的眼神,摇着扇子凑过来帮她一起数,数来数去才三枚铜板,喝茶都不够。
林康眉角狠抽,笑嘻嘻问:
“姑娘,你想买什么,我买给你如何?”
阿依看了他一眼,胃袋翻滚,再次别过脸干呕了下。
林康青筋一跳,顿了顿,皮笑肉不笑地说:“姑娘,你似乎身体不适,莫不是害喜了?”
阿依瞥了他一眼,硬邦邦地回答:“你才害喜了。”
林康再次额角狂跳,轻佻扬眉:“男人是不会害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