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位性窒息的前提都是异常约束体位,所以必然会有约束性损伤。大宝说,只可惜,我们现在只有一个头,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被约束。
你们少说了一种吧?我看了看自己的乳胶手套,说,溺死也是机械性窒息的一种。
溺死多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大宝顿了顿,说,死者会游泳吗?
孙法医一边记录,一边说:我在现场听说,他好像是会游泳的。他热爱一切体育活动。
对啊,用溺死的手段杀人,还是杀一个会游泳的人,这个有点难吧。韩亮说。
第一,别忘了咱们办过先下药,再弄下水的案子。我说。
可惜了,躯干没找到,毒化好像也不容易做。大宝咂巴着嘴巴说道。
第二,碎尸案就一定是他杀?我说,这个,我即便是在网络上,也科普过很多次了吧?咱们行内人,更不能先入为主了。
这个也是,但是非他杀碎尸案,大多是螺旋桨打碎啊、高坠被阻碍物截断啊什么的,自杀后再碎尸,多数是有一些隐情的。你说一个高中生,能有什么隐情?大宝反驳道,他不符合自杀碎尸案件的任何特征。
我笑了笑,没说话,伸出手去给大宝看,说:你说,这是什么?
大宝用胳膊抬了抬脸上的眼镜,双眼对焦看了看我手套上的东西,说:树叶。
不是,这是水草。韩亮说道,这种植物只能在水里生存。
这是在死者的头发里捋出来的。我说,这,正常吗?
大宝和韩亮同时摇了摇头。
但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能是溺死。大宝说。
会不会是被人把头按在水里溺死的?韩亮问道。
大宝把头颅翻了过来,指着项部皮肤说:项部没伤啊,你等一下,我剃了死者的头发,你再看看头皮上有没有伤。
说完,大宝拿起手术刀,沿着发根剃除死者的头发。虽然现在很多地方都使用电动剃头刀来剃除死者的头发,但大宝还是习惯使用手术刀。他经常说,用手术刀剃头还伤不着头皮,这才是法医的独门绝技。
随着乌黑色头发的掉落,死者青色的头皮暴露出来,上面居然没有任何损伤,甚至连尸斑都没有。
枕部尸斑都没有。我说,这说明死后不久就被碎尸了。
所以,还是溺死?韩亮说,那怎么没有蕈状泡沫?
头都割下来了,气管不连着肺,怎么会有蕈状泡沫?我说,蕈状泡沫是空气和水以及呼吸道内的黏液在肺内搅拌形成的。
可是,如果是溺死,呼吸道被刺激,会导致气管内充血,残留的气管内壁可没有发现这样的征象。大宝说,你在头发里发现水草没用,死者的口鼻内还有残留气管内没有水草啊!如果他呛了水,最有可能是在喉头皱襞里发现水草啊。
我觉得大宝说得也有道理,单凭一个头颅、一片水草,判断是溺死,确实武断了。现在咱们能确定的,也就是机械性窒息了。
我点点头,又看了看死者的角膜混浊情况。青乡市公安局法医判断死者是昨天下午到晚间死亡的,这个判断应该没有错。但角膜混浊也只能看出一个大概的死亡时间段,无法进一步精确了。我扶住头颅,让大宝拿起开颅锯开颅。
如果头颅连着躯干,加上尸僵的作用,开颅会比较容易。如今没有了躯干的支撑,圆形的头颅受到开颅锯的压迫,会随意滚动。所以我必须使上很大的力气,将头颅固定在解剖台上。同时,因为开颅锯距离我的手很近,我又害怕开颅锯打滑的时候,碰到我的手指。以开颅锯的锋利程度,一旦碰上,我的手指估计就没了。
在开颅锯的轰鸣声中,在我高度集中精神随时准备撒开手的紧张情绪当中,大宝终于不负众望,打开了死者的头颅。
死者脑组织没有损伤和出血,但是脑内血管的瘀血情况十分严重。取下死者的脑组织,掀起颅底的硬脑膜后,暴露出来的颞骨岩部,也是一片乌青。
脑组织瘀血,颞骨岩部出血,基本可以确定就是机械性窒息死亡了。我说,现在就得找一下其他尸块了,不然我们连死因都搞不清楚。
犯罪分子刻画呢?大宝一边说着,一边缝合了死者的头皮,又将死者断端的颈椎周围的软组织分离开来。
颈椎附近都是韧带,所以分离起来非常困难。大宝一会儿手术刀、一会儿骨锤和骨凿,总算把颈椎断端分离了出来。
看看工具。我拿出放大镜,观察断口。
大宝数着数,说:这是从第六和第七颈椎间隙横断的头颅,残留的第六颈椎的椎体上,有很多砍痕。
说明不是用锯子锯开的,而是用菜刀之类的砍器硬砍的。我说。
而且凶手似乎并不了解人体结构,不知道从椎间隙下刀。大宝说。
你可拉倒吧,就是了解人体结构,也没办法那么准确地下刀。我说,除非是干我们这行的,或者是屠宰行业的。总之,目前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凶手在死者没有形成尸斑的时候,就能够获取菜刀,说明他有单独、隐蔽的空间可以分尸,说明他不具备解剖、屠宰这些专有技能,是个普通人。